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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坑 支 护 合 同 书
甲方: 西安叁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陕西省建筑基础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洽谈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安叁叁实业有限公司金三美邸基坑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西安市含光路与光大路十字东南角
3、工程范围:基坑支护工程施工
二、工期要求:自实际(或要求)开工之日起,基坑支护有效施工工期为 60 天。该工期是在甲方、监理及土方施工等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的理想工期。
三、工期延误:下列情况,经监理方、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1)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较大工程量的变化。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8小时。
(3)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自然力影响(含雨季)。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工程质量
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只提供机械和人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条件,本工程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
五、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1、承包方式:采用轻包工的方式(只包含机械、人工费)。
2、工程价款:土钉墙每平方米55.00元,单价包死,工程量按实结算。
六、工程费用:
(1)按实结算,不含土方挖运及平整修边坡,一次包干。
(2)施工用料:钢筋、水泥由甲方提供,其余由乙方自行解决。材料要求:具备材料质量合格证书,且按有关规定复检合格的材料、甲方完成材料复检,复检合格后交乙方施工使用。
(3)施工水、电费及税金由甲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
1、工程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20%。
2、工程施工完成过半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0%。
3、工程施工完工后设备退场前甲方支付到工程总价款的95%。
4、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决算完成后,甲方10天内一次付清剩余5%工程款。
5、如因甲方对乙方不按规定支付工程款或拖欠工程款时,甲方除付清乙方相应的工程款外,还应支付乙方3~5倍银行利息。
八、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支护施工与土方施工的协调。
2、做好现场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
3、甲方为乙方提供其它施工便利条件。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
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应顺延。
九、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2、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安排,组织相适应的施工设备及劳动力,按计划施工。
3、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做到遵纪守法文明施工,遵守甲方及建筑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5、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延误工期。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的工程延误及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十、施工管理与验收
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的检查、检测。
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检查提供有关便利条件,对不合格的部分
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竣工、验收、结算,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承 办 人: 承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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