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木工工程劳务承包协议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生产需要,甲方把本工程木工分项工程施工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供双方执行。
一、承包方式:包清工
二、包价额:
地下室墙、柱模板按展开面积每平方米单价 17 元;地下室顶板、梁按展开面积每平方米单价 17 元;楼梯按板投影面积每平方米单价 17 元;基础底板后浇带模板支设按展开面积每平方米 17 元;如工程创下结构长城杯地下室增加每平方米 1 元。±0.000以上结构墙体和顶板按结构建筑面积为准,每平方米为 31 元,±0.000以上结构外墙如采用板块保温,另增加每平方米 2 元;木工零工单价一律按 30 元/工。
三、工作内容:
本工程内墙体、顶板、阳台、阳台板、空调板、后浇带等到工程封顶范围内本工种划分区段的作业、下料、制作、清理、刷油、安装和拆除,场内水平及垂直运输、范围内预埋铁件、落手清等工作,以及做好混凝土墙体、楼梯、门窗、梁等棱角的保护工作;本工种材料移料分类分格堆放、及本工种设备机具保养,包括木工工种的材料、工具整齐堆放等本工种文明作业在内;并自备电焊工人,木工操作间设专人操作;施工过程中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质量、进度的要求。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部周、月进度计划施工,若因乙方原因停工每天处罚 5000 元(周月工期双方另行按施工任务单签定)。对乙方延误工期,由甲方派人协助施工,一律按 6 元/小时计。
五、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交底、施工图变更联系单施工,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施工验收评定标准,做到一次验收合格(以总包和监理公司验收为准),如不能一次合格,则由乙方负责返工整顿;对于第三次验收合格罚款2000元。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无条件予以整改,对不整改的情况按《质量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如由甲方派人整改,一律按 6 元/小时计。
2、乙方应做好班组内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及质量管理工作。
3、乙方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调度、质量监督和指导并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
4、砼浇捣时必须要派人员守护,发现模板变形或垂直度等超出偏差范围,要及时整改。拆模后发现涨模、跑灰,每处罚款 1000 元,并及时清理,如由甲方派人清理,一律按 6 元/小时计。
5、乙方使用材料要精打细算,节约用料,对材料浪费现象如中地甲方对此进行罚款,加倍扣除。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
1、甲方根据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向乙方进行安全交底,并负责落实做好督促工作,如乙方违章操作,擅自施工,发生伤亡事故其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发生其它意外事故,医疗费和损失费在 1000 元以内的由乙方负责,在 1000 元以外的由甲方承担 80 %,乙方承担 20 %。
2、甲方应做好安全生产的各种防护措施并经常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应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并严格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施工,执行本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签定安全责任书,班前必须进行质量和安全的交底,并作好记录,对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行为按《文明安全管理要求》进行经济处罚。办理暂住证、就业证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3、人员的配备应手续齐全,不得招收三无人员,各技术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須执行“三检”制度。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质量安全检查、验收、严格验收程序。
4、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料场堆放整齐,工完场清不留尾,施工机具整洁并收集归库,做好宿舍的清洁卫生工作。
5、乙方参加施工人员的家属及子女不在现场安排住宿,发生意外一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安排家属及子女住宿现场,每天每人罚款 50 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并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打架,如在施工现场发生个人打架事件,不论有无理每次罚款 500 元,如发生群殴对班组罚款 5000 元/次,有班长参加打架斗殴的最低处以10000元罚款,罚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如违反法律送公安机关处理,项目部不予承担任何费用。
7、乙方所有人员,应到项目部办理好胸卡每天必须佩带;乙方承包人委派的班组长每天必须在现场,有事应请假。
七、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交保证金 5000 元,作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治安及文明施工的保证金。乙方进场后甲方支付生活费每人每月 350 元,其中现金每人每月 150 元,乙方完成的工作量经仓库、安全员、质检员、工长、项目经理核实签字后,主体结构封顶退场前支付 80-85 %,在结构封顶后 6 月(2003年年底)付清余款。
八、其它:
1、乙方如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责令退场,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按完成工程量80%结帐,其余20%作为后续班组的启动金。A、中途自动退场。B、不服从项目部管理,工种配合差。C、每次验收质量不能达到要求标准。D、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条例。
2、乙方参加的施工人员严禁在宿舍内用电或明火烧饭、电线私拉乱接,经查处没收器具。
3、甲方提供的工具及机械设备乙方必须定期进行各种保养,属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属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修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款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2003年 月 日 2003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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