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人生。=-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2年版)专业代码:081203专业名称:计算机应用技术(一)培养目标为国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计算机应用技术领域的高质量的科学研究型、工程技术型专门人才,具体目标为: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论;具有坚实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论基础,具有前沿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和快速解决产业实践问题的能力;2、具有良好科研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和协作能力;3、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二)学制与在校年限学制为三年。优秀硕士生申请提前毕业,须经学校批准,且学习年限不得少于二年半。
2、提前攻博生需经本人申请,并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硕士生因休学、保留学籍等所允许在校的最长年限为5 年。(三)主要研究方向1、自然计算理论与应用2、图形图像与人机交互3、网络与移动计算4、信息检索与知识发现5、系统集成与智能控制(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硕士生课程主要包括核心类课程、拓展类课程和实践必修环节三部分,其中:核心类课程为学位课,包括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拓展类课程为非学位课,包括专业选修课、跨学科或专业的选修、专业补修课等;实践必修环节包括论文开题、学术交流活动、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实践训练。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时包括课堂学时和课下学时,18个课堂学时为1个学分,课下学时包括独
3、立学习、试验、准备报告等。1、总学分要求硕士生应修满34学分,不超过36学分。2、硕士生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1)、核心类课程(1)公共课(8学分)(2)专业学位课(11学分)2)、拓展类课程(1)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是供研究生进一步拓宽专业基础理论、扩大知识面及工作技能而设置的课程。为加强硕士生探究性、主动性的学习,专业选修课一般可按“文献阅读研讨课”的形式进行,每门2学分。(2)专业补修课程研究生根据培养需要,可在导师指导下选修本科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补修课程门数和修读方式由导师决定。补修课程只计成绩,不记入硕士生选修阶段的总学分。(3)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鼓励跨学科 、跨专业选修研究生课
4、程。修读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一般不超过选修课总学分的30%;修读跨学科、跨专业课程的学分高于2学分的一律以2学分计算,累计高于4学分的一律以4学分计算。3、实践必修环节(5学分,一般设在第三学期)必修环节包括学术交流活动、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实践训练等内容。(1)学术交流活动为拓宽硕士生的学术视野,促进硕士生主动关心和了解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前沿的进展,鼓励硕士生积极参与各级研究生学术论坛、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前沿讲座、学术报告等学术活动。硕士生在学期间要求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5次。完成该环节并达到要求,可计1学分。(2)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学术规范是指在学术活动中应该遵守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5、。开设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课程。学生需以宁波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研究领域至少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1篇,且发表的期刊须在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目录内;若以第二作者身份(第一作者应为导师)发表学术论文者,则须有2篇C类及以上学术论文;有与学位论文有关且本人排名在前5名的国家级、部省级或排名在前3名的市厅级科研成果奖;或有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第一排序署名(含除导师以外的第一排序署名)的1项发明专利或1部正式出版的专著(不含教材,其负责执笔撰写的字数一般不少于5万字)。具体按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大政201227号文件执行。完成该环节并达到要求,可计1学分。(3)实践训练实
6、践训练一般包括教学与管理实践、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形式。教学与管理实践:包括各种教学环节,如为本科生讲授部分课程内容、带教学实验、指导实习、协助指导课程设计或毕业设计、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学科建设工作,如实验室管理、学位点建设等;各学科根据具体情况明确要求完成的工作量,达到要求,可计1学分。科研训练:至少参加1项科研项目,要求能掌握正确的科研方法,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由导师制订考核方式和目标。经导师审核达到要求者,可计1学分。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理论联系实际、科研结合服务的教育活动,是加强研究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各学科应根据自身学科特点,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派硕
7、士生到社会上从事实践活动,鼓励各学院建立相应的实践培养基地,以增强硕士生的实践能力为目的,经各学科审核达到要求者,可计1学分。(五)培养计划的制定硕士生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人特点,与指导教师共同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一般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确定。个人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及综述、科学研究、实验环节等作出计划或规定。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变更须经所属学位点负责人审批,由所在学院存档、管理,并报校研究生学院备案。(六)课程教学与考核 1、硕士生课程教学应积极推进基于师生互为主体、双向互动的教学创新,充分发挥硕士生的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结合本学科专业的特色和实际,采用课程讲授、课堂讨论、
8、专题讲座、撰写论文、学术报告、自学等多种形式,更多地运用启发式、讨论式及参与式的教学方法。对文献阅读研讨课,要求硕士生通过查阅文献来提高汲取学科前沿知识的能力,通过研讨来锻炼立论与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达到开阔学术视野、催生创新性思维的目标。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2、研究生课程教学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年内完成。3、硕士生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类型。核心类课程中,公共学位课一律进行闭卷考试,专业学位课应进行考试,可采取闭卷考试与课程考查相结合的方式;拓展类课程可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中规定的方式进行考核,以考察研究生的能力为目的,一般采取考查。考核不及格应进行补考。4、考试课
9、程采用百分制记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考查课程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必修环节考核采用合格、不合格二级记分。学位课考试不合格、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均应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需要重修。 (七)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硕士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环节,主要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考核、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预审和预答辩等论文保障环节进行质量管理和监控,保证培养质量。学位论文阶段工作原则上参照宁大政2006163号文“宁波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的若干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1) 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硕士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
10、环节。硕士论文选题应当具有应用价值或理论意义,鼓励选择直接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课题。(2)实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制度,应安排在硕士生课程结束后进行,不迟于第三学期期末。硕士生在查阅文献、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在导师指导下就论文立题意义、文献综述、研究计划及目标、实施技术路线、主要理论(技术)难点等方面提交报告,并按开题报告收集的专家反馈意见进行修改。(3)硕士生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后,按宁波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宁大政200616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论文评审、答辩。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硕士生应根据评审和答辩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形成正式硕士学位论文。(八)培养方式与方法硕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与专业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重视研究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1、重视硕士生思想政治素质(特别是献身精神、敬业精神及团队合作精神)、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2、硕士生除了加强专业实践能力之外,还需参加各种形式的实践训练和创新创业活动,可与硕士生兼任助教、助研和助管工作相结合。3、每位硕士生在论文答辩前应达到宁波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规定(试行)(宁大政)201227号)中的相关规定。命运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曲折,终掌握在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