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 内 环 境 质 量 检 测委 托 合 同 书委 托 方: 受 托 方: 2013年 月 北京委 托 合 同一、委托内容:受 (甲方)的委托 (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2010)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实施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工作。检测项目包括:室内环境污染物甲醛、氨、苯、氡、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二、委托方案及费用:本次共计检测 点( /点)。检测费用总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该费用包括为实施、完成该委托事项的全部费用。乙方完成检测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时,由甲方一次付清检测费用。乙方同时提供正式发票。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验收检测工
2、作所需的有关的建筑资料; 2、为乙方提供验收检测工作所需的检测条件,充分通风,验收检测前3天不应进行任何可能释放出挥发性气体的施工作业; 3、为乙方在验收检测现场进行工作提供方便条件,协调乙方与现场各单位的关系;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四、乙方责任: 1、认真负责收集原始资料,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2010)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使用有效器械进行验收检测; 2、保证验收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可靠性; 3、与施工现场各单位做好协调工作,保护被检产品(含半成品); 4、检测完成后 十 日内交付检测报告。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足额支付费用
3、,每迟付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检测报告,每延迟交付一日,应向委托方支付该项成果合同总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因甲方未能履行责任(本合同第三部分“甲方责任”)而导致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检测报告或检测实施时,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当一方的违约是由于对方未履行实行合同规定的责任而造成的,则应视双方具体违约情节减免责任; 5、若甲方单方面中途终止本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并有权要求甲方付清乙方已完成工作的相应费用并赔偿因此而导致的损失; 6、若乙方单方面中途终止本合同,乙方需退还预
4、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导致的损失; 7、上述各项赔偿金均应在责任认定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由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足额向对方支付。六、不可抗力:不可预见、无法避免的事实为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均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和损失的扩大,并及时通报情况,并在确认为不可抗力后,协商责任的减免和合同的继续履行等问题。七、合同争议: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意信守;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条款: 1、合同执行中有需要补充、修订的事宜,应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2、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页签署页,无正文)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