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城项目运营管理补贴协议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7年 月 日在江苏x签署: 甲方:xx地产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乙方:盐城x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友好原则,特此订立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一、鉴于甲方所开发的x城项目13#楼(x天地购物中心)于2017年5月19日正式开业,乙方作为其运营主体需在购物中心前期运营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成本,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对乙方进行一次性限额补贴,用于乙方工程改造补贴、装修补贴、能耗补贴等,上述费用共计480万元。甲方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当在甲方付款前,提供合法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及时向乙方支付补贴款项,并监督乙方对该补贴款项的使用情况。乙方应负责x天地购物中心公区的装修维护(施工单位维保期内的除外)、对未来招商或调铺的铺位包装以及重新招商商户装修补助等、保证商场内电梯、空调、公区照明等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正常运行。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签字页)甲方:xx地产x有限公司代表签字:日期:乙方:盐城x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