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部公司《建设标准化管理手册》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17年度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办法:
1.由项目经理部安全部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修订。
2.项目经理部组建安全责任制考核小组,由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负责对全项目经理部的各部门(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及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考核时间为每季度一次,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上旬对前一个季度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考核工资发放和奖惩的依据。
4.财务部在发放工资时,暂缓发放工资的20%,作为考核工资,视考核情况按季度发放。
5.凡在考核评分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取消考核人员、被考核人员、部门本年度的考核工资及评先资格,并根据《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二)奖励:
1.经考核,各部门或单位达到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全部目标,考核评分在70分(含)以上的,发放部门(单位)人员的该季度的考核工资。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上的,另外按考核工资的30%奖励该部门(单位)人员。
2.一年中四个季度评分全部在70分以上,并由至少两个季度在85分以上,则在年终按一个季度考核工资的100%予以奖励。
(三)处罚:
1.项目经理部所制定的目标凡有一项未达到的,对相关责任部门罚款1000元,负责人500元,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加重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2.经责任制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下的,直接扣除本季度的考核工资。
3.考核评分在60~70分的,将本季度考核工资暂扣,视下季度考核情况补发。如下季度得分在60分以下,则直接扣除两个季度的考核工资;如下季度得分在60~70分,则扣除一个季度的考核工资;如得分在70~85分,则按50%补发上一季度的考核工资;如果得分在85分以上,则按100%补发。
4.一年中有两个季度在60分以下的,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
(四)执行:
1.处罚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监察人员在日常安全监察中执行。
2.项目经理部财务部负责建立奖惩专项资金,并落实奖惩制度,处罚款项直接纳入专项资金,奖励资金从专项资金中支出。
3.奖励,年终由各部门和作业工班申报,安全监察员审核,报主管安全领导批准,由项目经理签字后,财务部在工资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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