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设备维保服务合同
接受服务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设备细目及合同期内的维修服务费用
收费标准:
每台三辊闸每月 100元 最小数量10台
单次上门维修200元/次
设备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年
季度
月
合计
停车场人行闸
JSTZ382B
4
3500
1000
400
总计
二、合同期限(以先到为准)
自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 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付款方式
(1)服务费用按______支付,先付费,后服务。
(2)合同期内发生的其它费用在乙方提供服务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四、服务内容
(1)乙方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___个月。
(2)响应时间: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更换配件除外)
(2)合同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呼叫后及时上门修复合同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所发生的一般故障;维修配件另行计算。
(3)乙方以对合同用户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所需使用的耗材及零配件,并免费送货。
(4)甲方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维护工作。
五、除外责任
下列情况乙方向甲方提供满意的服务,需照章收费:
(1)甲方违反操作规范所造成的机器及附件的故障;
(2)甲方在运输、保管本机及附件时方法不当造成的震动损伤、受潮、受热引起的故障;
(3)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电网电压不稳定及其它自然灾害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
(4)甲方自行拆卸机体及部件造成的设备损坏;
(5)因非乙方提供的消耗材料、零部件等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6)甲方未能出示本服务合同的有效原件。
六、违约处理
(1)因乙方不能及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服务条款,并对甲方工作造成严重延误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甲方设备损坏,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零件并负责修复工作。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条款三的规定及时付款时,乙方可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缴甲方欠款的权利。
(4)甲方允许非乙方技术人员维修、维护、拆卸设备及附件或造成设备损坏,本合同自行作废。
七、说明
(1)本合同中所述的“工作小时”是指法定工作日的8:30-17:00时段内的每一小时。
(2)甲方的名称、地址、电话、指定设备负责人等资料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将会造成甲方利益的损失。
(3)如甲方所在地非_________市区且乙方上门服务时发生差旅费、高速费、过桥费等费用时,上述费用由甲方支付。
(4)如甲方将设备转与他人,本服务合同中乙方对该设备的服务承诺既告无效。
(5)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合同签字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一式两份填写在附加条款中,填写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维修合同服务费用只涵盖本合同第四款"服务内容"所涉及的劳务,并不包括维修过程中发生的零配件及消耗品费用。
八、附加条款
双方已就本合同的上述条款完全达成共识,任何一方的口头要求均不能影响本合同条款的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______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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