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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5126-2022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标准(吉林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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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标准 Standard for acceptance of interior decoration works for fully renovated residential buildings DB22/T 5126-2022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施行日期:2022 年 9 月 7 日 2022 长 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 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厅 通 告 第 611 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关于发布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

2、等 4 项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告 现批准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 城镇供热直埋预制保温球墨铸铁热水管道技术标准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标准 智慧工地建设标准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编号依次为: DB22/ T 51242022、 DB22/ T 51252022、DB22/ T 51262022、DB22/ T 51272022,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DB22/JT 151-2016 同时废止。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2 年 9 月 7 日 前 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下达2019 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

3、划(一)的通知(吉建标20191 号)要求,编制组会同有关单位,经过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套内空间;5 公共空间;6 建筑设备。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由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相关单位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长春市民康路519 号,邮编 130041,联系电话:0431-88932615,电子邮箱: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

4、标准主编单位: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朱士坤 林晓波 崔永生 王健鹏 张 平 洪 源 孙 巍 马根华 赵景江 计 英 石俊龙 张呈一 翟亚涛 邢秋鸿 刘 悦 史振合 苏圣媛 吕 兵 冯 博 于洪强 曹 婉 杨成港 周 杰 高宏宇 申 毅 王万莉 杨蒙蒙 王凯玉 赵 阳 金广路 王 强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陶乐然 周 毅 赵英鹏 胡文武 刘长江 张鹏翔 李大伟 目目 次次 1 总 则 . 1 2 术 语 . 2 3 基本规定 . 3 4 套内空间 . 5 4.1 一般规定 . 5 4.2 主控项目 . 5 4.3 一般项目 . 5 5 公共空间 . 7 5.1 一般规定 .

5、 7 5.2 主控项目 . 7 5.3 一般项目 . 7 6 建筑设备 . 9 6.1 一般项目 . 9 6.2 主控项目 . 9 6.3 一般项目 . 9 附录 A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验收记录表 . 13 附录 B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表 . 22 附录 C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汇总表 . 23 本标准用词说明 . 24 引用标准名录 . 25 附:条文说明 . 27 1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 推进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 1.

6、0.3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 语 2.0.1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 acceptance of interior decoration works for fully renovated residential buildings 参与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活动的有关单位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否合格进行确认的活动。 2.0.2 全装修住宅 fully renovated residential 在工程交付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燃气、电气及智能化等基本设施安装到位,厨房

7、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住宅。 2.0.3 套内空间 inside sleeve space 住宅套内功能空间的总称。 2.0.4 公共空间 residential public space 住宅多户居民共用功能空间的总称。 3 3 基本规定 3.0.1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 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 304 的要求。 3.0.2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 宜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步进行。 3.0.3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

8、饰装修工程验收, 应以户为单位进行分户验收。 3.0.4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的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套内空间、建筑设备和公共空间的主控项目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标准DB22/T 5004 的设计要求; 2) ) 套内空间、建筑设备和公共空间的一般项目 80%以上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标准DB22/T 5004 的设计要求,其余不符合项目,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2 单位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户验收合格数量不低于单位工程总户数的 80%, 公共空间验

9、收合格,判定该住宅为全装修住宅建筑。 3.0.5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可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定JGJ/T 304 的有关规定执行,验收用表可采用附录 A、B、C。 4 3.0.6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核查以下资料: 1 设计文件; 2 竣工验收资料;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影像资料; 4 其他对全装修验收有影响的技术资料。 5 4 套内空间 4.1 一般规定 4.1.1 套内空间主要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贮藏室等。 4.2 主控项目 4.2.1 套内空间顶棚、墙

10、面、踢脚/墙裙、地面、门槛石、窗台应完成装饰装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2 厨房洗涤池、操作台、燃气灶、排油烟机、排气道及橱柜应安装到位。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3 卫生间便器、洗面器、洗浴器、排风机、排风道等设备应安装到位。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4 卧室、封闭式厨房、卫生间门应安装到位。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5 套内空间楼梯应安装到位。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 一般项目 4.3.1 起居室(厅)应根据功能分区预留电视柜、沙发、茶几、餐桌等主要家具的位置。 6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2 厨房操作台面宜采用人造石材、不锈钢等材料。 检验方法:观

11、察检查。 4.3.3 厨房宜预留电热水器、垃圾处理器、 饮用水净化处理器等设备位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4 卫生间可按其使用功能划分为便溺、盥洗、洗衣等干区及淋浴、 盆浴等湿区。 湿区应采用隔断、 浴屏、 浴帘等设施与干区分隔。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5 卫生间地面应坡向地漏,干区地面排水坡度不小于 0.5%,湿区地面排水坡度不小于 1.5%。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6 卫生间、 厨房吊顶材料宜采用金属或塑料材质,照明灯具可集成吊顶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7 与邻户阳台间的分隔应采用实体栏板分隔。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8 阳台地面地砖应采用防滑

12、饰面地砖。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9 贮藏空间应设置通风、照明等设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10 阳台与连通的房间宜设置隔墙或推拉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11 阳台窗台下实体栏板及周边墙裙宜采用墙砖饰面。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12 阳台宜设置固定式晾晒衣物设施及储物设施或预留晾晒衣物设施位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13 窗台板宜采用人造或天然石材材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 5 公共空间 5.1 一般规定 5.1.1 公共空间按其使用功能划分为门厅、 楼梯间、 电梯厅、 前室、走廊及附属用房等。 5.2 主控项目 5.2.1 公共空间顶棚、墙

13、面、踢脚/墙裙、地面、门套、窗台应完成装饰装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 5.2.2 门厅出入口、楼梯间的门应安装到位。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3 楼梯间应设置楼层数标识、安全监控、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设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 一般项目 5.3.1 门厅应配置可视对讲、监控等安全防范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2 公共空间开启扇应安装纱窗。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3 门厅出入口宜有天然采光或采用可采光的外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4 门厅地面材料应采用防滑、耐磨、易清洗的材料。 8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5 门厅窗台宜采用耐擦洗的大理石、

14、 花岗岩或人造石等磨光板材。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6 楼梯间楼梯踏步应采取防滑及护角等安全防护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7 楼梯间楼梯扶手、栏杆宜采用金属材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 6 建筑设备 6.1 一般项目 6.1.1 建筑设备包括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燃气、电气及智能化等各专业内容。 6.2 主控项目 6.2.1 套内空间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电气及智能化等各类管线及接口应安装到位。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2 套内空间电源插座及电视、信息、网络等插口应安装到位。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3 套内燃气设备产生的烟气必须排至室外, 外墙排烟口应采取防

15、风、防雨措施;燃气热水器(炉)应设专用排气系统,不可以与厨房合用排气道。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4 家居配电箱应距地 1.6m 安装,箱内供电回路按照明、一般插座、厨房插座、卫生间插座、空调插座等分别设置。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6.2.5 照明灯具应安装到位。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 一般项目 6.3.1 给水管线应在套内设置进户总阀门。 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2 排水管宜设管井,检查口处应设检修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3 洗衣机地漏应采用专业地漏, 卫生间干区与湿区应分别设置独立地漏。 检验方法:核查竣工验收资料、观察检查。 6.3.4 太阳能

16、热水系统管线不应暗敷,可在保证检修、围护的前提下遮蔽。 检验方法:核查竣工验收资料、观察检查。 6.3.5 供暖系统散热器应明装, 不宜设置装饰罩, 恒温阀不得被装饰物遮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6 套内空间电源插座配置应符合表 6.3.6 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表 6.3.6 套内空间电源插座配置 套内空间 插座类型 数量(个) 安装位置及用途 安装高度(m) 双人卧室 单相 3 孔 1 空调专用 2.2 单项 5 孔 2 电视背景墙 - 2 床头柜 0.3 单人卧室 单相 3 孔 1 空调专用 2.2 单项 5 孔 1 电视背景墙 - 起居室(厅) 单相 3 孔 1 空调

17、专用 0.3/2.2 单相 3 孔 1 套内入口, 可视对讲 1.3 单相 5 孔 2 电视背景墙 - 2 沙发两侧 0.3 厨房 IP54 型带开关单相 5 孔 3 电饭煲、电热水壶、微波炉等 1.1 11 续表 6.3.6 套内空间 插座类型 数量(个) 安装位置及用途 安装高度(m) 厨房 IP54 型单相3 孔 1 排油烟机专用 2.0 IP54 型单相3 孔 1 冰箱专用 0.3 IP54 型单相3 孔 2 洗涤池下方 电加热器、净水器 0.5 IP54 型单相3 孔 1 燃气灶专用 0.5 卫生间 IP54 型带开关单相 5 孔 1 化妆镜侧墙 1.5 IP54 型带开关单相 3

18、孔 1 洗衣机专用 1.3 IP54 型带开关单相 3 孔 1 电热水器专用 2.3 IP54 型带开关单相 3 孔 1 排风机专用 2.3 IP54 型带开关单相 3 孔 1 坐便器预留 0.5 阳台 单相 5 孔 1 备用 1.3 储物间 单相 5 孔 1 备用 1.3 6.3.7 设有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设局部等电位联结装置, 位置应设在洗面器下方或附近。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8 配线箱宜暗装在套内入口或起居室(厅)等便于维修处,配线箱底应距地 0.5m 安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9 套内空间有线电视及信息插口配置应满足表 6.3.9 要求。 12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9、。 表 6.3.9 套内空间有线电视插口及信息插口配置 套内空间 设备类型 数量 (个) 安装位置 安装高度(m) 双人卧室 双孔信息插口 1 电视背景墙 0.3 有线电视插口 1 电视背景墙 - 单人卧室 有线电视插口 1 电视背景墙 - 网络插口 1 写字台处 0.3 起居室(厅) 双孔信息插口 1 电视背景墙 0.3 有线电视插口 1 电视背景墙 - 6.3.10 套内空间安全防范系统配置不宜低于表 6.3.10 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表 6.3.10 套内空间安全防范系统配置 系统 设备类型 安装位置 安装高度(m) 访客对讲系统 室内分机 起居室(厅) 底边距地 1.3 紧急

20、求助报警系统 紧急求助按钮 起居室(厅) 及主卧室 底边距地 0.8 入侵报警系统 (人体红外感应器) 门磁 户门 门上安装 窗磁 底层 (首层) 及顶层 窗侧安装 13 附录 A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验收 记录表 A.0.1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验收记录表(套内空间)见表 A.0.1。 表 A.0.1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验收记录表(套内空间)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户 号 栋 单元 室 面 积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建筑设计单位 总包施工单位 装饰装修设计单位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 套内空间 主控项目 验收要求 验收结果 1 4.2.1顶棚应完成装饰装修 完

21、成 未完成 2 4.2.1墙面应完成装饰装修 完成 未完成 3 4.2.1踢脚/墙裙应完成装饰装修 完成 未完成 4 4.2.1地面应完成装饰装修 完成 未完成 5 4.2.1门槛石应完成装饰装修 完成 未完成 6 4.2.1窗台应完成装饰装修 完成 未完成 7 4.2.2 厨房洗涤池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8 4.2.2 厨房操作台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9 4.2.2 燃气灶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10 4.2.2 排油烟机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14 续表 A.0.1 套内空间 主控项目 验收要求 验收结果 11 4.2.2 排气道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12 4.2.2 橱柜

22、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13 4.2.3 卫生间便器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14 4.2.3 卫生间洗面器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15 4.2.3 卫生间洗浴器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16 4.2.3 卫生间排风机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17 4.2.3 卫生间排风道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18 4.2.4 卧室门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19 4.2.4 厨房门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20 4.2.4 卫生间门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21 4.2.5 楼梯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15 续表 A.0.1 套内空间 一般项目 验收要求 验收结果 1 4.3.1 起居室(厅)是否

23、预留电视柜的位置 是 否 2 4.3.1 起居室(厅)是否预留沙发的位置 是 否 3 4.3.1 起居室(厅)是否预留茶几的位置 是 否 4 4.3.1 起居室(厅)是否预留餐桌的位置 是 否 5 4.3.2 厨房操作台面是否采用人造石材、不锈钢等材料 是 否 6 4.3.3 厨房是否预留电热水器位置 是 否 7 4.3.3 厨房是否预留垃圾处理器位置 是 否 8 4.3.3 厨房是否预留饮用水净化处理器位置 是 否 9 4.3.4 卫生间是否按其使用功能划分为便溺、盥洗、洗衣等干区及淋浴、盆浴等湿区 是 否 10 4.3.4 湿区是否采用隔断、浴屏、浴帘等设施与干区分隔 是 否 11 4.3

24、.5 卫生间地面是否坡向地漏 是 否 12 4.3.6 卫生间、厨房吊顶材料是否采用金属或塑料材质, 是 否 13 4.3.6 卫生间、厨房照明灯具是否集成吊顶内 是 否 14 4.3.7 与邻户阳台间的分隔是否采用实体栏板分隔 是 否 15 4.3.8 阳台地面地砖是否采用防滑饰面地砖 是 否 16 4.3.9 贮藏空间是否设置通风、照明等设施 是 否 17 4.3.10 阳台与连通的房间是否设置隔墙或推拉门 是 否 16 续表 A.0.1 套内空间 一般项目 验收要求 验收结果 18 4.3.11 阳台窗台下实体栏板及周边墙裙是否采用墙砖饰面 是 否 19 4.3.12 阳台是否设置固定式

25、晾晒衣物设施及储物设施或预留晾晒衣物设施位置 是 否 20 4.3.13 窗台板是否采用人造或天然石材材质 是 否 验收结论 合格 不合格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验收人员 监理单位 验收人员 设计单位验收人员 总包施工单位 验收人员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 验收人员 建筑设计单位 装饰装修设计单位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17 A.0.2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验收记录表(公共空间)见表 A.0.2。 表 A.0.2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验收记录表(公共空间)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户 号 栋 单元 面 积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建筑设计单

26、位 总包施工单位 装饰装修设计单位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 公共空间 主控项目 验收要求 验收结果 1 5.2.1顶棚应完成装饰装修 完成 未完成 2 5.2.1墙面应完成装饰装修 完成 未完成 3 5.2.1踢脚/墙裙应完成装饰装修 完成 未完成 4 5.2.1地面应完成装饰装修 完成 未完成 5 5.2.1 门套应完成装饰装修 完成 未完成 6 5.2.1窗台应完成装饰装修 完成 未完成 7 5.2.2 门厅出入口楼梯间的门应安装到位 完成 未完成 8 5.2.3 楼梯间是否设置楼层数标识 是 否 9 5.2.3 楼梯间是否设置安全监控 是 否 10 5.2.3 楼梯间是否设置疏散指示 是 否

27、11 5.2.3 楼梯间是否设置应急照明 是 否 一般项目 1 5.3.1 门厅是否配置可视对讲 是 否 2 5.3.1 门厅是否配置监控 是 否 3 5.3.2 开启扇是否安装纱窗 是 否 4 5.3.3 门厅出入口是否有天然采光或采用可采光的外门 是 否 5 5.3.4 门厅地面材料是否采用防滑、耐磨、易清洗的材料 是 否 18 续表 A.0.2 公共空间 一般项目 验收要求 验收结果 6 5.3.5 门厅窗台是否采用耐擦洗的大理石、 花岗岩或人造石等磨光板材 是 否 7 5.3.6 楼梯间楼梯踏步是否采取防滑及护角等安全防护措施 是 否 8 5.3.7楼梯间楼梯扶手、栏杆是否采用金属材料

28、 是 否 验收结论 合格 不合格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验收人员 监理单位 验收人员 设计单位验收人员 总包施工单位 验收人员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验收人员 建筑设计单位 装饰装修设计单位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19 A.0.3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验收记录表(建筑设备)见表 A.0.3。 表 A.0.3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验收记录表(建筑设备)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户 号 栋 单元 室 面 积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建筑设计单位 总包施工单位 装饰装修设计单位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 建筑设备 主控项目 验收要求 验收结果 1 6.2

29、.1 套内空间给水管线及接口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2 6.2.1 套内空间排水管线及接口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3 6.2.1 套内空间供暖通风管线及接口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4 6.2.1 套内空间电气及智能化接口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5 6.2.2 套内空间电源插座插口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6 6.2.2 套内空间电视插口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7 6.2.2 套内空间信息、网络插口应安装到位 安装 未安装 8 6.2.3 套内燃气设备产生的烟气是否排至室外 是 否 9 6.2.3 外墙排烟口是否采取防风、防雨措施 是 否 10 6.2.3 燃气热水器(炉)是否设专用排

30、气系统 是 否 11 6.2.4 家居配电箱是否距地 1.6m 安装到位 是 否 20 续表 A.0.3 建筑设备 一般项目 验收要求 验收结果 12 6.2.4 配电箱内供电回路是否按照明、一般插座、厨房插座、卫生间插座、空调插座等分别设置 是 否 13 6.2.5 照明灯具是否安装到位 是 否 1 6.3.1 给水管线是否在套内设置进户总阀门 是 否 2 6.3.2 排水管是否设管井,检查口处是否设检修门 是 否 3 6.3.3 洗衣机地漏是否采用专业地漏 是 否 4 6.3.3 卫生间干区与湿区是否分别设置独立地漏 是 否 5 6.3.4 太阳能热水系统管线不应暗敷 明敷 暗敷 6 6.

31、3.5 供暖系统散热器应明装 明装 安装 7 6.3.5 供暖系统散热器是否设置装饰罩 是 否 8 6.3.5 供暖系统散热器恒温阀是否被装饰物遮挡 是 否 9 6.3.6 套内空间电源插座配置是否满足表 6.3.6要求 是 否 10 6.3.7 设有洗浴设备的卫生间是否设局部等电位联结装置 是 否 11 6.3.8 配线箱是否暗装在套内入口或起居室(厅)等便于维修处 是 否 12 6.3.8 配线箱底是否距地 0.5m 安装。 是 否 13 6.3.9 套内空间有线电视及信息插口配置是否满足表 6.3.9 要求 是 否 14 6.3.10套内空间安全防范系统配置是否满足表6.3.10 要求

32、是 否 21 续表 A.0.3 验收结论 合格 不合格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验收人员 监理单位 验收人员 设计单位验收人员 总包施工单位验收人员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验收人员 建筑设计单位 装饰装修设计单位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22 附录 B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表 表 B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表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户 号 栋 单元 室 面 积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建筑设计单位 总包施工单位 装饰装修设计单位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 验收概况 验收时间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本户进行验收。 验收结论 合格

33、不合格 验收单位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年 月 日 总包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建筑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单位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23 附录 C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单位工程 验收汇总表 表 C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汇总表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总户数 层 数 装饰装修开工日期 装饰装修竣工日期 装饰装修总面积 验收日期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建筑设计单位 总包施工单位 装饰装修设

34、计单位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 验收概况 验收户数 本工程共 户,验收 户,合格 户,不合格 户。 验收结论 合格 不合格 验收单位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 年 月 日 总包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建筑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24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35、”;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所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25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3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 304 4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标准DB22/T 5004 26 27 吉林省工程建设

36、地方标准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验收标准 DB22/T 5126-2022 条文说明 28 制订说明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标准DB22/T 5126-2022,经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2 年 9 月 7日,以第 611 号公告批准、发布。 为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22/T 5064-2021 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22/T 5045-2020 中对全装修要求提供验收依据, 编制组依据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标准DB22/T 5044-2018,编制了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标准 DB22/T 5126-2022。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

37、科研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 对条文规定的目的、 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29 目目 次次 1 总 则 . 31 2 术 语 . 32 3 基本规定 . 33 4 套内空间 . 34 4.2 主控项目 . 34 4.3 一般项目 . 34 5 公共空间 . 36 5.2 主控项目 . 36 5.3 一般项目 . 37 6 建筑设备 . 38 6.2 主控项目 . 38 6.3 一般项目 . 39 30 31 1 总 则 1.0.1 随着我国住宅建设的持

38、续増长和住宅产业化的推进, 我省全装修成品住宅开发比例不断提高。 为了推进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加快住宅产业化进程,制定本标准。 1.0.2 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也就是在吉林省内所有新建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应执行本标准。 32 2 术 语 2.0.1 术语“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的解释, 明确了验收的目的,让标准使用者了解验收达到的要求。 2.0.2 术语“全装修住宅”的解释,系依据建设部关于引发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的通知 (建住房2002190 号)及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标准 DB22/T 5044-2018 的规定,并根据全装修住宅的基本使

39、用功能要求提出。 对于住宅建筑, 强调在交付前所有固定面铺装、粉刷完成,门窗、固定家具(橱柜等)、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定设施安装到位,即满足人们入住后的基本生活需求。 33 3 基本规定 3.0.2 本条规定了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的条件,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宜与工程质量同步进行, 这么做能够节约资源,避免重复工作。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若工程质量验收已完毕, 可以采信或核查已有的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不必重复验收;若工程质量验收未进行,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涉及的内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

40、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 50210、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GJ/T 304等各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 3.0.3 本条规定了验收时检验批的划分, 检验批的划分参照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 304 标准。 3.0.4 本条给出了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结论出具的要求。首先进行分户验收,套内空间、建筑设备和公共空间的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合格率达到 80%以上,分户验收合格。判定单栋住宅建筑是否为全装修住宅建筑, 以户计,合格户数达到总户数 80%即判定该住宅为全装修住宅建筑。 34 4 套内空间 4.2 主控项目 4.2.1 对于住宅建筑,强

41、调在交付前所有固定面铺装、粉刷完成,完成的装修装修标准不低于表 1 的规定。 表 1 全装修住宅套内空间装饰装修标准 套内空间 顶棚 墙面 踢脚/墙裙 地面 门槛石 窗台 卧室 内墙涂料 内墙涂料 成品踢脚线 地板 - 石材 起居室(厅) 内墙涂料 内墙涂料 成品踢脚线 地板/瓷砖 - 石材 厨房 吊顶 墙砖 - 地砖 石材 墙砖 卫生间 吊顶 墙砖 - 地砖 石材 墙砖 阳台 内墙涂料 内墙涂料 墙砖墙裙 地砖 - 墙砖 4.2.3 卫生间宜选择尺寸合适的便器、洗面器、洗浴器排风机、排风管道等基本设施,设施布置后应满足人体活动的需要。 4.2.5 套内楼梯一般在两层住宅和跃层内作垂直交通使用

42、。 套内楼梯当一边临空时,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0. 75m;当两侧有墙时,墙面之间净宽不应小于 0. 90m, 并应在其中一侧墙面设置扶手。 套内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 22m;高度不应大于 0.20m,扇形踏步转角距扶手中心 0.25m 处,宽度不应小于 0. 22m。 4.3 一般项目 4.3.1 起居室(厅)是一个家庭的公共活动空间,需要具备较多的功能, 是室内装饰装修的重点, 根据不同的功能要求设置区域选择35 尺寸、数量合适的家具及设施,布置后应满足使用和通行的要求,且主要通道的净宽不宜小于 900mm。 4.3.2 厨房使用频率较高,用人造石材、不锈钢等材料易清理,人造石材的原

43、料主要是天然石粉聚酯树脂、 色糊颜料和氢氧化铝,因此不必担心石材的放射性;不锈钢含有铬和镍, 具有良好的耐腐蚀耐磨性。 4.3.3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提高, 厨房智能化设施越来越多,为了满足居民入住后使用需求,在装饰装修时预留出这部分设备的位置。 4.3.5 卫生间的地面必须坡向地漏口,适当加大坡度,卫生间内管道装修时应尽量避免改动原来的排水和污水管道及地漏位置, 避免因重新排管凿楼板损坏防水层引起渗漏。 4.3.6 家用厨房油烟大, 如果没有吊顶保护, 随着时间推移油烟会把楼板熏黑,厨房水电工程大部分走顶的,吊顶的可以遮蔽裸露的水电线路工程。 卫生间水汽大,吊顶可以保护楼板潮湿,卫生间灯具、浴

44、霸、排风扇等需要吸顶安装的,如果没有吊顶, 这些电器安装起来比较麻烦。 大部分设计水电管道走顶,吊顶可以遮蔽裸露的水电管道工程。 4.3.7 为保证相邻住户间隐私,应采用实体栏板分隔。 4.3.9 贮藏空间通常都设计在室内无窗位置, 为保障使用条件和空气质量设置通风、照明设施。 36 5 公共空间 5.2 主控项目 5.2.1 对于公共空间,要求门厅、楼梯间、电梯厅、前室、走廊及附属用房等公共区域固定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完成的装修装修标准不低于表 2 的规定。 表 2 全装修住宅公共空间装饰装修标准 套内空间 顶棚 墙面 踢脚/墙裙 地面 门套 窗台 门厅 吊顶 内墙涂料 墙砖/石材 地砖/

45、石材 石材 石材 楼梯间 内墙涂料 内墙涂料 墙砖/水泥砂浆 地砖/水泥砂浆 - 石材 电梯厅 吊顶 内墙涂料 墙砖 地砖 石材 石材 前室 内墙涂料 内墙涂料 墙砖 地砖 - - 走廊 内墙涂料 内墙涂料 墙砖 地砖 - 石材 附属用房 内墙涂料 内墙涂料 水泥砂浆 水泥砂浆 - 水泥砂浆 5.2.3 设置楼层数标识能引导人快速知道自己所在位置, 设置疏散照明可在使人们在正常照明电源别切断后,仍能以较快的速度逃生,是保证接有效引导人员疏散的设施。 37 5.3 一般项目 5.3.1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人们对居家的概念已从最初满足简单的居住功能发展到注重对住宅的人性

46、化需求。安全、舒适、快捷、方便的智能小区,已成为住宅发展的主流趋势,其中,安全性是首要目标。楼宇可视对讲管理系统可以实现访客与住户对讲,住户可遥控开启防盗门,各单元梯口访客再通过对讲主机呼叫住户, 对方同意后方可进入楼内,从而限制了非法人员进入。同时,若住户在家发生抢劫或突发疾病,可通过该系统通知保安人员以得到及时的支援和处理。在很多事情发生后,总是需要通过监控记录来说明问题, 而且也常常能震慑罪犯把违法犯罪消除于萌芽。 因此, 安防监控系统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必要性愈加突出, 而安防监控系统材料设备安装的合理可靠也成为了保障其系统功能正常发挥作用的首要条件。 5.3.2 纱窗除了能阻挡灰尘、蚊

47、虫外,还可以保证安全,对于住在高楼里的人来说更尤为重要。因为在多风、干燥的季节里,特别是北方,高层比底层更容易受到尘土、飞絮的污染,过敏体质和有孩子的家庭更要注意。 5.3.3 天然采光可以节约能源, 电力照明需要用电而且设备还要维护保养,门厅具有天然采光,有利于建筑节能改善光环境。 5.3.4 按照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 367要求“地面应采用难燃、环保、防滑、易清洁、耐磨的装修材料”,门厅处入口人员活动频繁,室外雨雪会带入门厅,导致地面湿滑。故要求地面采用防滑、耐磨、易清洗的材料。 5.3.6 楼梯是居民频繁经过的位置,为了居民安全避免发生摔倒、磕碰的事情发生,有必要对

48、楼梯踏步采取防滑及护角安全措施。 5.3.7 公共空间楼梯间楼梯采用金属材料,经久耐用。如果采用塑料或木质扶手及栏杆,耐久性差、清理、维修不方便。 38 6 建筑设备 6.2 主控项目 6.2.1 本条是为保证住宅正常使用功能, 针对套内空间不同建筑设备使用情况提出的基本要求, 为住户后续完善建筑设备配置提供基本条件。 6.2.3 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标准作出规定:住宅内各类用气设备的烟气必须排至室外。排气口应采取防风措施,安装燃气设备的房间应预留安装位置和排气孔洞位置;当多台设备合用竖向排气道排放烟气时,应保证互不影响。 户内燃气热水器、 分户设置的采暖或制冷燃气设备的

49、排气管不得与燃气灶排油烟机的排气管合并接入同一管道。 6.2.4 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 标准均对配电箱的供电回路作了规定: 家居配电箱底距地不低于 1.6m 是为了检修、维护方便。家居配电箱因为出线回路多又增加了自恢复式过、欠电压保护电器,单排箱体可能满足不了使用要求。如果改成双排,家居配电箱底距地 1.8m,位置偏高不好操作。建议单排家居配电箱暗装时箱底距地宜为 1.8m,双排家居配电箱暗装时箱底距地宜为 1. 6m;家居配电箱明装时箱底距地应为 1.8m。 家居配电箱的供电回路应按下列规定配置: (1) 每套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照明回路; (2) 装有空调的住宅应

50、设置不少于一个空调插座回路; (3) 厨房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电源 I 插座回路; (4) 装有电热水器等设备的卫生间,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电源插座回路; (5) 除厨房、卫生间外,其他功能房应设置至少一个电源、 插座回路,每一回路插座数量不宜超过 10 个(组)。 39 6.3 一般项目 6.3.1 套内给水管总阀门一般设置在管道井内,通常业主没有钥匙, 如果套内发生漏水等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关闭总阀门必将造成较大的损失, 如果在套内额外设置设置一个进户总阀门,方便业主及时关闭水源。 6.3.2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标准规定: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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