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2010销售年度广东区域电风扇三方联销协议甲方:深圳市美的环境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乙方:(一级经销商)丙方:(甲级经销商)为共同开拓、规范市场,甲乙丙三方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2010销售年度指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其中2009年9月1日2010年3月25日为销售淡季。第二条、 甲方指定乙方为 区域美的一级经销商,独家负责该区域美的风扇的销售;甲方指定丙方为 区域美的甲级批发商,丙方只能在上述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在指定区域外销售,并且只能从乙方进货。第三条、 丙方承诺在本销售年度内销售“美的”风扇
2、万元。并承诺按如下进度投款并提货:时间2010年3月25日前2010年3月26日至2010年8月31日投款额(万元)提货额(万元)第四条、 丙方承诺在本销售年度内销售“美的”风扇不低于甲方制定的市场批发价(具体型号价格详见价格表)。第五条、 丙方按甲、乙方要求给予美的风扇主推地位,在终端上给予美的风扇最大的出样数量和最佳的出样的位置,并确保完成美的风扇的各项销售指标。第六条、 在丙方遵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甲方给予丙方甲级经销商待遇并享受如下优惠政策:1、甲、乙方积极协助丙方开拓市场,扩大销售规模;2、甲、乙方积极协助丙方维护好区域内的销售价格,配合丙方对自己的销售区域进行保护。3、甲方给予丙方
3、旺季期间优先提货权,确保丙方旺季期间货源供应;4、淡季提货奖励:在完成甲方下发当月任务(提货金额以乙方实际出仓金额为基准)的前提下,丙方可以享受以下淡季提货奖励政策:时间2010年1月1日2010年1月31日2010年2月1日2010年3月25日提货政策(以当月提货金额为计算基数)3%2%5、补仓租:按照淡季提货量给予12元/月/平方米的淡季仓租补贴(每平方按60台风扇,每月按30天计算,按提货日至2010年4月20日的实际天数补贴;以上提货是按丙方从甲方总部直接提货额予以结算); 6、广东区域各甲级经销商必须缴纳市场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作为市场规范保证金,才可享有甲级经销商的资格。7、丙方在
4、完成今年销售任务并且不乱价、不窜货,在全年销售过程中最支持和配合我公司业务工作的,甲方将对丙方进行优秀甲级经销商评奖。第七条、对不遵守以上协议规定、并经严重警告仍不配合的经销商,甲方有权对丙方进行处罚,每违规一次,扣除保证金1万,违规两次,扣除保证金2万,第三次违规将扣除丙方剩余全部保证金,情况严重者将取消其甲级经销商的资格。如无违规客户,销售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将保证金返还客户。第八条、 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其他纠纷,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甲方拥有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公司代表:时间: 年 月 日盖单:乙方:公司代表:时间: 年 月 日盖单:丙方:公司代表:时间: 年 月 日盖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