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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维多利亚·领秀住宅小区工程项目
安
全
监
理
方
案
编制:
审核:
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泸州兴城维多利亚三期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1年1月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第二部分 安全监理工作范围
第三部分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一) 项目安全监理的准备工作
(二)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三)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第四部分 安全管理目标
(一)对施工单位施工行为的要求
(二) 对施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及目标要求
第五部分 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一) 政策、法规
(二) 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及其它相关附件
(三) 其它
(四) 设计图纸
(五) 已颁布标准及有关规定
第六部分 安全监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职责
(一)项目组织机构
(二)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三)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第七部分 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 工作方法
(二) 采取措施
(三) 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四) 安全监理现场监督检查要点
(五)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六) 危险源交底监控制度
(七) 安全监理巡视制度
(八)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九) 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核查制度
(十) 安全监理报告制度
第八部分 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一)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二) 文明施工管理
(三) 安全用电管理
(四) 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五)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六) 民工安全管理
(七) 特殊工种管理
(八) 脚手架安全管理
(九) 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第九部分 工程突发事故监理工作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1. 工程项目名称:泸州市维多利亚国际社区三期·领秀住宅小区工程
2. 工程项目地址:泸州市城西新区酒城大道南端
3. 建设单位:泸州市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 设计单位:内江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5. 监理单位: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 施工单位: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 区间概况:
●4#楼建筑面积:20819.57㎡;5#楼建筑面积:20756.49㎡;7#楼建筑面积:19667.01㎡;8#楼建筑面积:19667.01㎡;9#楼建筑面积:19667.01㎡;地上32层,均属于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为96.60m,采用二类防雷标准,耐火等级一级,二级防水,该工程主要剪力墙结构体系合理使用50年,六度设防,隔音减噪设计等级为三级;非承重填充墙除注明外均采用MU10页岩空心砖,用M5级混合砂浆砌筑。
●地下车库为一类汽车库建筑面积 40774.86㎡,地下二层。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按六度抗震设防,防火设计耐火等级为一级,停车数927辆,总体以1:30的坡度坡向南面;地下室内墙体采用MU10页岩空心砖,页岩空心砖填充墙下部需先砌三匹页岩空心砖起底,填充墙体±0.000标高以上采用M5混合砂浆砌筑,±0.000标高以下采用M5水泥砂浆砌筑,钢筋混凝土和砖砌体的交接处抹灰层加400㎜.厚0.8㎜的9×25孔金属网;防水等级为二级,底板顶板与侧壁均为自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S6,外附加4㎜厚卷材防水层一道,并严格执行GB50208-2002地下室工程防水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防火墙和公共走廊上疏散用的平开防火门应设闭门器,双扇平开防火门安装闭门器和顺序器,常开防火门必须安装型号控制关闭和反馈装置,电梯门洞处地面做250㎜宽挡水坡度,高出相邻楼地面15㎜,以斜坡过渡。
车库由主体所需的设备用房和车库组成,该地下室分为十四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面积均不小于4000㎡(设置自动喷淋系统)。车库设置三个车道,满足车辆的疏散要求。防火分区之间设置防火墙,墙上开门为甲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卷帘。当防火分区面积大于2000㎡时,一个防火分区划分为两个防烟面分区,面积均不小于2000㎡;当防火分区面积小于2000㎡时,为一个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之间通过档烟垂壁进行分隔。防烟分区不能跨域防火分区。
8.工程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12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2月10日
第二部分 安全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委托方(业主)要求,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如下:
完成对泸州市维多利亚国际社区三期工程的前期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监理。(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 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安全监理的准备工作
1.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统筹配置安全监理人员)
2.熟悉项目特征资料、项目建设条件、有关施工承包单位资料
3.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法规、规范标准
4.分析识别、评价项目施工危险源
5.编制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
6.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按规定单独编制)
7.配备安全监理的检测工具和有关安全管理资料文本
(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1.告知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协助其签订安全协议书;
2.督促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4.审查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和特种人员资格及监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与工作情况。
(三)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督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危险源施工的现场巡视监督:
3.施工安全隐患的及时处理: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以及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情况,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及时予以整改。
4.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的核查;
5.组织参加现场安全检查或安全会议;
6.配合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安全事故;
7.对监理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8.安全监理资料。
第四部分 安全管理目标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工程监理的组成部分,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
1. 对施工单位施工行为的要求:
1)无重大伤亡事故(包括本单位职工,分包队伍职工及民工)。
2)争创市级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
3)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2.对施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及目标要求:
1)方针:提高安全意识,保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
2)死亡事故;控制轻伤事故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无安全事故发生。
第五部分 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一)政策、法规
1.执行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 167号国际劳工公约《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3号令
2.国家、地方强制性条文标准、规范。
(二)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及其它相关附件
1.招标、投标文件及附件。
2.依法成立的“泸州市维多利亚国际社区三期”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及其附件。
(三)其它
1.经审批同意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急预案。
2.建设单位认可的监理规划。
3.其它相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文件。
(四)设计图纸
由建设单位提供认可的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建设规划许可及其他勘察、设计、管线等批准文件。
5.已颁布标准及有关规定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2;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5)《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8)《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GB50319-2000;
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50326-2001;
10)《市政地下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GJ08-236-1999;
11)《基坑工程设计规范》DGJ08-61-97;
1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1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1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5)《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1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9)《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2003;
20)《电器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
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22)《电器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23)《电器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2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2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27) 执行的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b.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c.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部分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程序及人员职责
(一 )项目组织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安装专业监理
工程师
专职安全监理
工程师
土建专业监理
工程师
监理员
(二) 人员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的配备,并明确其工作任务;
2)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核签发安全监理通知单、安全监理月报和安全专题报告;
3)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签认;
5)发现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签发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有关主管部门。
6)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离岗,总监理工程师应即另行安排人员到岗。
7)凡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及节假日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对安全监理岗位作出妥善的人员安排。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代表:
1)主持编写监理规划 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组织审查施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签认;
3)确定安全监理岗位和人员配备。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职安全监理人员
1)具体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和安全抵押金合同,并监督实施;
2)编写监理规划中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细则;
3)参加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4)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
5)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及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6)巡视检查及处理日常事务;
7)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8)填写安全监理日记和编写安全监理月报或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内容;
9)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和安全监理台账管理;
10)参与工程预算和对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实施监督等其他与工程安全有关的工作。
4、专业监理工程师
1)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并配合对其初稿进行监督;
3)结合本专业及业务范围,关注施工安全状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监理员
结合专业及业务范围,关注施工安全状况,在监理工作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向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三)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要求,根据项目危险源施工的专业特点,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制定具体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1.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总程序
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包括安全监理内容)
任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包含安全监理人员)
项目安全监理的准备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安全监理资料归档
2.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收集、熟悉项目安全监理所需资料
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
项目建设文件、项目合同
项目环境资料、施工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法规、规范标准
识别、评价项目施工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
编制项目安全监理规划及其实施细则
督促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
是否通过?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和
专项施工方案
是否批准?
审查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审核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防护用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资料
要求整改
要求补充、修改
确定项目安全监理目标
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配置安全监理人员和监理设施确定安全职责)
协助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
发现问题
未通过
通过
发现问题
未批准
批准
3.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督促做好施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是否符合规定?
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现场巡视检查、跟踪监督是否按施工方案和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检查安全隐患(包括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施工设施、机械的装拆以及现场文明施工)
要求整改
安全监理现场复查
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的核查 安全隐患整改结果的复查
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安全会议
是否发现安全隐患?
立即指令整改,情况严重暂停施工
是否发生事故?
发生安全事故
配合安全事故
调查分析安全
事故原因
不符合
符合
已发现
未发现
4.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程序
日常监理工作巡视,发现违章操作、安全隐患
在安全监理日记中记录
口头督促承包方整改
签 发
“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施工承包商
整改
复查施工承包商整改情况
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
指令停工整改
同意下道工序施工
指令承包商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整改
对承包商整改情况
进行复验
总监理工程师
复查、审批
未及时整改
及时整改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合格
第七部分 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工作方法
1.事前控制
1)审核有关文件、报告和报表;
a.审核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b.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c.首次安全专题会议和安全监理工作交底;
2)现场安全检查:
a.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项目部安全员上岗证,各班组安全员;
b.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安全准备、组织准备、技术准备等。
c.各种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2.事中控制
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资料,检验报告和试验报告;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3)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工作;
4)现场监督与检查;
a.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中的安全监督与检查,并签署验收记录;
b.跟班日常检查;
c.非常时期重点检查。
3.事后控制
1)审查工程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报告;
2)如遇到下列情况,可下达“暂时停要令”;
a.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醒和指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b.安全设施未经自检和复查而擅自使用时;
c.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d.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e.对已经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f.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擅自进入现场施工时。
3)对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问题,监督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二)采取措施
1.监理通知
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有违反施工方案、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立即开具监理通知单,要求限时整改。
2.暂停施工
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有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或有严重违反 施工方案、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3.报告
1)月度报告—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情况将月度安全监理工作情况在监理月报中或单独向建设单位和有关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2)专题报告—针对某项目具体安全生产问题,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作专题报告。
4.告知
1)对建设单位的告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及相关事宜,项目监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告知;
2)对施工单位的告知——凡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需要施工单位的配合的,应将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方式及其他具体要求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
5.第一次工地会议
1)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2)总监理工程师在会议上介绍安全监理的有关要求及具体内容,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递交书面告知;
3)项目监理机构接受施工单位有关安全监理工作的询问;
6.工地例会
安全监理工作需要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协调的事项,应通过工地例会及时解决。会上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当前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有关各方以改进。
7.安全专题例会
1)会议每月召开至少1~2次,讨论目前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应取的改进措施;当有新施工单位进场时,应另行及时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传达安全监理要求;
2)在每次的安全检查工作后,监理组织各单位召开安全专题例会,提出存在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隐患时,应当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及排除安全隐患;
4)当遇台风等自然灾害之前,应会同各单位召开安全专题会议,落实防台防汛计划措施;
8.现场巡视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的巡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全部作业面,每天应巡视到位,发现问题要求改正的,应跟踪到改正为止,对暂停施工的,应注意施工方的动向。
2)其他作业部位巡视——根据现场施工作业情况确立巡视部位。
3)巡视检查应按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针对上述7项规定,结合施现场实际情况加以编写。
施工重大危险源清单
序号
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工程
1
基坑支护与降水
①开挖深度≥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
②基坑深度≤5m,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高于坑底的工程
2
土方开挖
开挖深度≥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
模板工程
①各类工具式模板,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砼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②特殊模板结构工程,如转换层模板、支撑体系
4
起重吊装工程
各类起重吊装工程
5
高空作业
2m及以上高处作业
6
脚手架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高度>24m悬挑式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悬挑式卸料平台,移动式操作平台,高度≥5m的室内脚手架
(四)安全监理现场监督检查要点: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现场监督检查要点
序号
危险源
监理监控点
监督措施
1
桩基工程
1.安全设施
1.临边防护措施
2.垂直作业时的上下隔离措施
3.上下通道设施
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
2.基坑变形监控
1.围护结构和边坡的移位与沉降
2.基坑周边荷载
1.督促施工方进行监控测量
2.巡视检查
2
基坑工程
1.围护结构施工质量
围护结构施工质量
1. 审核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2. 检查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
3. 检查操作人员技术交底
4. 旁站监理砼施工
2.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原则
2.不稳或欠稳定边坡施工原则
3.土方开挖过程的碰撞与超挖
4.排水与降水
1.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2.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3.核查挖土机械合格证
4.巡视检查、机具、人员、边坡、支护、排水等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建筑物、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施工时与线路的距离
1.建筑物(脚手架等)、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
2.起重机械或吊物与架空线路的水平距离
3.开挖沟槽时与埋地电缆的安全距离
1.督促施工方做好相关安全措施
2.由业主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
3.巡视检查违章作业情况
2.用电设施的接零和接地
1.专用中性总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接零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零
2.共用同一供电系统的接零或接地
3.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系统的安全措施
4.电力系统的相线和接零
5.用电设备的漏电保护
1.巡视、抽查各种用电设备的接零、接地,漏电保护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
2.检查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是否设置绝缘台
3.线路配线和架设
1.架空线材料和室内配线材料
2.架空线架设和电缆架设
3.负荷保护
4.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电源线长度
巡视检查
1. 线路配线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
2. 线路架设是否存在乱拉乱拖乱接现象
3. 电线是否老化、破损、未包扎等现象
4. 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有否过负荷保护措施
4.配电开关、线路维修
1.悬挂停电标志
2.停送电专人负责
3.停、送电顺序
督促施工方设标志和专人负责,按强制性条文要求操作
5.开关箱
1.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2.电源线连接
巡视检查是否违章
6.熔断丝
熔断丝材料
巡视检查材料规格及是否有代用品
7.特殊场所用电
36v、24v、12v电压使用范围
检查特殊场所是否使用安全电压,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
4
落地式脚手架工程(采用扣件式钢管)
1.脚手架材质
1.钢管严禁打孔
2.扣件有裂缝、变形、螺栓滑丝等质量问题
检查钢管和扣件的合格证明文件
2.脚手架搭设
1.搭设人员持证上岗
2.脚手架步距、立杆间距
3.连墙杆、剪刀撑设置
4.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构造、扫地杆、二杆接长、横向斜撑、搭设高度
5.四排一隔离
6.独立设置(严禁混搭)
1.检查搭设人员上岗证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搭设区域是否设置警戒线
2.审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核查《落地式脚手架搭设验收记录表》,审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
3.脚手架使用
1. 施工荷载
2.悬挂、固定其他设施
3.易燃物品堆放
4.使用期间违章拆除连墙杆、扫地杆、水平杆和四周一隔离措施
1.巡视检查前四项内容是否违章
2.抽查施工方的例保维修记录
4.脚手架拆除
1.连墙杆拆除
2.逐层拆除
1.检查拆除人员上岗证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2.检查拆除区域是否设置警戒线
3.巡视检查有否高空抛物现象
4.巡视检查连墙杆是否随脚手架逐层拆除
5.巡视检查有否上下同时作业或单边拆除现象
5
高空作业工程
1.临边洞口及电梯井道
1.临边洞口及电梯井道内的防护措施设置
2.设施符合有关规定
巡视检查
1.是否设置防护设施
2.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是否牢固和固定
2.悬空作业
1.牢靠的立足处
2.临时安全措施
巡视检查
1.悬空施工点有否稳定的立足点
2.危险处是否设置临时安全设施。特殊情况下设安全带
3.操作平台
1.独立设置(悬挑式钢平台)
2.防护栏杆和登高扶梯设置
3.设置符合有关规定否
4.施工荷载、堆放高度
1.检查:防护栏杆是否违章与脚手架连接、搭接,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2.巡视标明允许荷载、查超载
4.安全通道(防护棚)
1.防护棚设置
2.搭设和拆除方法
1.检查是否搭设双层防护棚
2.巡视:警戒派专人监护,是否上下同时拆除
6
模板及支撑工程
1.立杆的地基承载力
地基承受支撑荷载
1.检查软土地基处理记录和地基排水是否通畅
3.巡视检查支撑有否下沉现象
2.支撑材质
1.钢管严禁打孔
2.扣件有裂缝、变形、螺栓滑丝等质量问题
检查钢管和扣件的合格证明文件
3.支撑搭设
1.立杆底部垫块
2.立杆间距、两杆接长、剪刀撑、水平支撑、横向支撑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
3.独立设置(严禁与脚手架混搭)
1.检查搭设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2.核查《模板支撑系统验收记录表》,抽查部分项目的验收结果与实际搭设的相符性以及和施工方案的相符性
4.支撑使用
施工荷载
巡视检查:有否施工荷载超载或堆物不均匀、
支撑系统是否完好情况、混凝土浇筑时是否有专人负责监护
5.支撑拆除
1. 拆除时的安全措施
2. 拆除顺序
1.检查拆模混凝土试件强度报告和拆模令
2.检查拆除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3.巡视检查拆除区域是否设置警戒区并专人监护
4.巡视检查是否立体拆除
5.巡视检查拆除顺序是否符合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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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
1.塔吊安装
1.安装单位资质
2.塔吊基础验收
3.安装时的监护
4.天气条件
5.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
6.电气设备
7.附着装置
1.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安装单位专项资质证书
2.检查安装人员上岗证和安全技术交底
2.塔吊加接
1.加节时的天气条件
2.加节后的自由高度
1.白天加节,4级以上风停止加节
2.加节后的自由高度符合施工方案
3.检查《塔式起重机安装(加节)验收记录》
3.塔吊作业
1.操作人员上岗证
2.吊装安全事项
3.多台塔吊防碰撞措施
4.例保维修
1.巡视驾驶员、起重指挥的上岗证、是否执行“十不吊”和其他违章作业情况
2.检查:防碰撞措施、例保维修记录
4.塔吊拆除
1.拆除单位资质
2.拆除时的监护
1.检查专项资格证书
2.检查拆除施工方案是否报安监站
3.警戒设置及监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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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
1.提升机安装
1.安装单位资质
2.提升机基础验收
3.架体固定
4.架顶自由高度
5.安全防护装置
6.钢丝绳
7.卷物机安装
8.验收
1.查资质、人员上岗证、安全技术交底
2.查基础验收记录、顶部自由高度>6m,卷扬机安在平整坚实地上、远离作业区视线良好
3.督促施工方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井架与龙门架搭设验收记录表》与实际搭设的相符性
2.提升机使用
1.通讯、指挥
2.物料堆放
3.人员安全事项
4.例保维修
1.巡视检查高架提升机作业时或低架提升机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通讯指挥是否完好,是否违章作业、操作人员上岗证
2.抽查例保维修记录
3.提升机拆除
1.拆除单位资质
2.拆除时的监护
1.查资质、警戒、监护人
2.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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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焊作业
1.焊机
1.焊机设置
2.电源线
3.安全防护装置
1.巡视:焊机位置防雨、通风、焊机接零、漏电保护、二次测定载降压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否
2.检查《施工机具验收记录表》、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在5m以内,二次长度30m以内,电源线是否老化、破损
2.气瓶
1.氧气瓶
2.使用气瓶的管理
1.检查气瓶是否装减压器
2.检查气瓶存放条件符合有关规定否
3.电气焊
1.操作人员个人防护
2.动火证
3.防火安全措施
1.检查是否按1.2.3级动火要求办理动火许可证
2.巡视上岗证、穿戴劳保用品、防触电防坠落的安全措施、遵守相关规定等
(五)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1.审查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的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
2.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经过施工承包单位内部审查;是否符合本工程项目具体条件并具有针对性
3.凡因施工工艺和施工设施、施工机械等变更,需要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六)危险源交底监控制度
1.督促施工单位针对施工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并报监理审批
2.督促施工单位针对重大危险源,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审批
3.专业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危险源施工的监理措施和监理检查要求
4.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源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进行交底,安全监理人员检查交底的书面记录,对于没有进行交底的不允许擅自施工作业。
5.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源施工作业前的各项安全自检工作是否落实,自检人员是否到位,自检工作是否完成,自检责任制是否落实。施工单位自检工作不落实的,安全监理人员有权拒绝施工作业监理报验的申报,以及禁止不经监理报验擅自施工作业。
(七)安全监理巡视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按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排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的巡视监督工作,并检查实施情况
2.安全巡视监理每天不少于一次,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进行必要的旁站监理。并将巡视、旁站监理情况填写巡视旁站监理记录表
(八)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活动有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根据法规和规范性标准要求,包括现场安全和安全资料等方面
3.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保证施工安全;必要时可停工整改
4.安全监理人员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工程例会等形式向建设单位各方主体通报。
(九)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核查制度
1.施工现场的重要施工安全措施和大型施工机械的使用,应在运行前经监理核查
2.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搭设安装后,要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及时组织验收,通过验收后再报监理核验
3.核查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的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和符合规定,该设施和机械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核查无误方能签署意见,同意投入使用
(十)安全监理报告制度
1.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但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执行监理下达的暂停令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2.当发生重大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及时向业主、安监站报告事故情况。组织抢救、处理,并签发工程暂停令。
3.安全监理的各项口头报告均应追加书面记录
第八部分 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一)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1.严格执行泸州市人民政府第37号令《泸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对于承发包商工程在开工前均对承包商进行严格资质审查,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对其缴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严禁层层转包,“以包带管”,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总包责任制和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包单位负责。
2.工程施工的施工总包单位,必须成立有主要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网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制定相应的经济制约措施。安全责任要层层签约,从而保证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交底、检查、措施、隐患整改等各项工作要作到及时到位,责任到人,使安全管理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3..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要制定好各项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分部分项),并有报批手续,在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以上两项交底,均应有双方签字,并归入内业台帐。同时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专门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具体措施要有针对性、有效可靠。
4.施工前督促检查,项目经理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总交底,还应对设备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爆、高处作业、饮食卫生、季节性防护、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劳动者休息时间、职工的安全健康及对特殊工种人员提出具体的要求,均要有双方签字,并归入内业台帐。
5.依照施工图纸,施工单位在开工前主动请有关管线单位配合、建立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并摸清所有管线的种类、数量、埋深及走向,具体作业时间时要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对情况复杂,较危险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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