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理申请 的手续,经双管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应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依照工商法规、税收法律、金融制度、房产法规和民法通则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有偿代理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 甲方应负责提供真实、完备、合法的相关资料和凭据,如甲方提供虚假的证据资料导致代理工作失误,应自行承担法律后果,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依法所受费用不退还。
三、 乙方执业人员应恪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对甲方违反工商法规、税收法律、金融制度、房产法规行为的委托有权拒绝。
四、 违约责任:
1、 代理期限内,如乙方因故不能继续代理事项,代理费除开双方协商的政策费用开支,余下部分应全部退还甲方。
2、 甲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况,乙方将不退还所代收费用。
1. 甲方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或银行对甲方资质审查通过后,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2. 如果甲方通过乙方引进的渠道自行交易,也视为是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安装双方的约定支付全部费用。
五、 合同金额:根据工商、物价部门关于经纪人佣金的收费标准,双方协商后,采取总额承包法,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房屋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工本费、保险费、
和代理费等相关费用,代理费用合计为实际 %。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订金(大写) 元。
2、银行对甲方贷款资质审查通过时,甲方将余额全部支付给乙方。
3、甲方逾期付款的,按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代理事项完结或代理期限届满止。
八、 如一方要求更高合同条款,须双方再行协商,在新的合同签定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代理事项在正常办理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但如遇到银行、房产局等部门经办人员、审批领导开会出差等特殊情,乙方必须告知甲方,合同规定的工作日可作适当顺延;代理事项完成,手续结清,合同自动终止。
十、 乙方已提请甲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精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做了相应的说明,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无任何异议。
十一、 其他:
十二、 如有纠纷,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乙方住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委托人: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话:
年 月 日
授权书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填写及签署本授权书钱,仔细阅读本授权书提供的各项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一级您在授权书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如对授权书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 咨询。
授 权 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公司全权办理 业务,本人对办理 产生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本人依法亲自提供以下所有真实有效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1、本人及配偶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2、本人的征信报告,银行流水单;3、本人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收入证明,或营业执照;4、本人房屋的购房合同、房产证;5、本人车辆的行驶证、驾驶证;6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财产状况的资料以及办理
业务所盱眙的资料。
第三条:贵公司向本人提供办理 的咨询服务,根据本人亲自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法向相关银行办理 业务。如因各种原因银行不能向本人提供
业务,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四条:银行向本人提供 业务后如本人还款等法律事项,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授权人声明:贵公司已经依法向本人提供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本人要求贵公司已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出了详细说明,本人已经知悉理解并同意上述条款。
声 明 人: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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