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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制度2012.12.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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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员工考勤和休假制度》 3-4 二、《例会制度》 4 三、《模糊奖金制度》 5 四、《内部档案管理制度》 5-6 五、《文明办公制度》 6 六、《人事(用工)管理制度》 7-8 七、《财务管理制度》 8-10 八、《办公室日常管理细则》 10-12 九、《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2-14 十、《实物收发制度》 14-15 十一、《工程公司施工管理制度》 15-17 十二、《生产管理制度》 17-18 十三、《后勤管理制度》 19-24 附则 25 《员工考勤和休假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2:30-17:00(随季节变化另行调整);公司实行每周休息1天工作制(特殊岗位除外); 第二条 严格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忘记打卡的罚款5元/次,以此类推(因工作外出人员不纳入此范围); 第三条 上班迟到(早退)5分钟扣罚5元,不足5分钟的按5分钟算,直至扣掉当日工资的50%;月迟到(早退)3次以上的通报批评并加罚50元;住厂员工(每周住宿满5天)且家住异地路程较远的,每周休假时可于前一天下午提前1-2小时离岗返家,离厂时仍需打卡,属正常出勤,不以早退论; 第四条 因突发事件而不能到公司上班的,应在请假日当天早晨7:59分前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休假需提前请假,确有特殊情况在以电话请假后,应在销假当天补回假条,否则视为旷工; 第五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亦视为旷工处理:(1)无故拒绝打卡;(2)病假、事假没有请假条;旷工1天扣200元,2天扣400元,3天自动解聘。 第六条 病假三天以上的需出具主治医生开具的诊断书。病假期间工资发放: (1)每月病假在3天以下(含三天)的按病假天数从工资总额中扣除(说明: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每月按30或31天计算每日平均工资额); (2)每月病假在3天以上10天(含10天)以下的,病假期间发放日基本工资70%、绩效工资; (3)每月病假在10天以上20天以下(含20天)的,病假期间发放日基本工资的60%、绩效工资80%; (4)每月病假在20天以上30天以下(含30天)的,只发放正常病假天数的日基本工资1000元; (5)病假在30天以上不发放任何工资。 第七条 事假按天数从工资总额中扣除相应工资(说明: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每月按30或31天计算每日平均工资额); 第八条 其他假期: 1、婚假:带薪休假3天; 2、丧假:凡直系亲属去世(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死亡后,职工请假料理丧事的,可酌情批准带薪休假3天; 3、产假: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八天,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照常缴纳; 4、春节期间对特殊工种必须坚守岗位的,将给予适当补贴。 第九条 确实因工作需要而加班的可填写《加班审批表》申请加班,并将审批后的《加班审批表》交至人事部;普通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审批;每月根据加班情况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条 考勤员需在小黑板上贴上当月考勤表,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考勤员不得弄虚作假,违者罚款200元/次。 《例会制度》 第一条 办公室负责公司例会及临时会议的组织、通知和记录;各职能部门、实体单位负责本单位内部各项会议的召集及记录; 第二条 公司每周召开一次周例会,具体时间为:每周一下午15:30(如有临时变动另行通知); 第三条 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到场(路程远的可在前一晚到公司住宿),迟到者罚款20元并写检讨书,超过10分钟的每次罚款50元并写检讨书,全年迟到次数累计达3次的通报批评,并加罚100元; 第四条 确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向主持人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无故缺席。无故缺席者罚款100元/次并写检讨书,全年累计达三次的通报批评,并加罚200元; 第五条 会议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应关闭通讯工具或调成静音、震动模式;禁看书报、抽烟,违者罚款10元/次(由召集部门统计); 第六条 办公室应保存各种会议的相关记录,保存时间为两年。 《模糊奖金制度》 第一条 模糊奖金以职工所在岗位的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为基础,由总经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按季度发放; 第二条 员工不得追问他人模糊奖金或者私自向他人透露自己模糊奖金的,违者公司将给予100元罚款;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收回其全部模糊奖金甚至辞退 ; 第三条 涉及到扣除模糊奖金的惩罚时,由当事人主动到财务部缴纳扣除的模糊奖金(由总经理提前告知财务部被扣除模糊奖金人员名单、扣除金额,财务部做好记录)。 《内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办公室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各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查、保存价值的文件、档案,必须按规定要求移交办公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二条 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档案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第三条 经批准借阅的档案,档案管理员无故拒借的公司将给予罚款20元/次的处分,并要求其写检讨书; 第四条 办公室主任每半年需对档案进行盘查,做好记录,公司将视下列情况给予奖惩: (1)对于档案管理混乱的扣除档案管理员当月基本工资的30%; (2)因管理不善造成档案遗失的由档案管理员照价赔偿,并处以100--300元不等的罚款; (3)对于全年档案管理优秀者给予300元奖励。 第五条 各部门、分厂未及时将有关文件移交办公室备案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如有再犯将给予100元罚款; 第六条 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需进行借档登记,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天; 第七条 各部门借阅档案后应按时归还档案,并在登记簿上注销。办公室也应按时收回借出档案。未按要求办理的通报批评; 第八条 借阅人对档案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拆散、复印和私自转借,如因工作需要,应得到有关领导同意; 第九条 借阅者将档案遗失的,公司将视情节给予100-300元不等的处罚并责令其照价赔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公司损失并补办相关档案。 《文明办公制度》 第一条 办公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处以10元/次的罚款并通报批评:(1)进入公司未佩戴工作牌或在办公场所穿拖鞋;(2)在办公场所吸烟、吃零食、就餐;(3)办公期间玩游戏;(4)浪费水电、纸张; 第二条 办公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并责令其写检讨书:(1)办公期间喝酒;(2)因工作需要喝酒但酒后闹事的;(3)办公期间发生肢体纠纷的; 第三条 每个办公区域选出一名组长负责电灯、空调等电器(电脑、传真机不包括在内)的关闭。下班后由当天值班人员负责督查,若发现组长未尽职责,处以10元/次的罚款; 第四条 办公区域空调在2℃~32℃时不可使用,违者扣罚空调所在区域人员5元/人。 《人事(用工)管理制度》 一、招聘与培训 第一条 各分厂、工程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自行招聘,所招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总部各职能部门招聘需求人员应填写《人员需求表》,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招聘; 第二条 各分厂、工程公司在实施招聘后应报人事部,由人事部组织体检并将信息反馈给工程公司; 第三条 由公司出资参加培训的员工,公司将视培训费用额度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 二、入职与试用 第四条 各分厂、工程公司员工在入职时,应携带健康证明、身份证、学历证明、离职证明、照片若干张及其他材料到负责人处办理试用手续,档案资料由负责人存档保管,公司人事部有责任指导检查人事档案管理。职能部门试用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人事处办理试用手续,入职资料由人事部存档保管; 第五条 新进各分厂、工程公司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2个月,总部中层(含)以上试用期原则上为3个月; 第六条 新进人员入职时,各分厂、工程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应将薪资标准等相关事项告知员工;职能部门员工入职7天内由人事部负责进行入职培训; 第七条 试用结束后,由部门主管对该员工的试用期表现进行评定,由各分厂、工程公司负责人或总经理确定是否予以转正; 三、转正 第八条 员工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为其办理统筹等相关福利; 四、员工离职 第九条 试用期的辞职、辞退均需提前3日通知对方;正式录用后的辞职、辞退均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时间提前30日通知对方,经批准后到分厂、工程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处领取《离职交接单》,办理相关手续,薪资结算到离职当日; 第十条 人员离职批准权限:各分厂、工程公司工人离职由各分厂、施工队负责人批准;职能部门员工及分厂、工程公司负责人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 离职人员离开公司后,所属部门如发现由于财物核查交接不清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所有损失由该部门主管承担; 五、职工薪酬 第十二条 公司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季度模糊奖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到月发放,模糊奖金由总经理按季度酌情发放; 六、人事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 人事部必须认真核对职工提供的档案材料,特别是核对学历、职称的真实性,对于缺少的档案材料必须要求员工按时补齐; 第十四条 各分厂、工程公司、人事部负责人应为所有员工建立健全内部档案,其中包括员工入职时办理的所有手续资料、员工服务期间人事变动资料、奖罚资料、劳动合同等。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周转金管理 1、 各类人员保留周转金额规定。 ①采购员:限额5000元 ②副总:限额5000元 ③驾驶员:轿车驾驶员限额4000元,其他驾驶员2000元 ④食堂:限额不超过10000元 2、 周转金额是借款处理,遗失的有借款人赔偿; 3、 借款人必须填写借款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并在当年内办理报销手续同时交回未用完的款项,否则从工资中扣除(软性借款除外); 4、 管理人员因公出差,每人每天食宿标准200元,凭发票报销。 第二条 财务部每半年牵头进行一次仓库盘点,填写盘点表,若未进行盘点罚扣财务顾问500元/次,主办会计300元/次; 第三条 财务部牵头每月进行一次成本培训,若未进行相关培训,罚扣财务顾问100元/次,主办会计50元/次; 第四条 财务部负责银行承兑汇票的保管,及时送交易行保存,若遗失的由保管人员赔偿一切损失; 第五条 财务顾问每年应对公司财务审计一次,若未进行任何审计罚扣财务顾问300元; 第六条 财务顾问、主办会计每季度应对库存现金进行一次随机抽查,并做好记录,不抽查的罚扣财务顾问200元/次,主办会计100元/次,并写检讨书;若查出库存现金超过5000元,罚扣出纳会计500元/次; 第七条 汇款出错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全额赔偿; 第八条 主办会计必须认真审核发票和其他原始凭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或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 第九条 主办会计每月必须把现金和银行存款总账余额与出纳会计现金和银行存款明细账相核对,保证总账余额与明细账一致,确保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安全; 第十条 主办会计负责对职工个人因公借款的借出和收回的监督,每月必须与借款人核对借款明细账余额并编制借款明细表报总经理; 第十一条 主办会计负责现金报销和挂账发票的冲销监督,每月必须与有关当事人核对报销和冲销金额并且督促挂账人员尽快取回发票冲账; 第十二条 主办会计每月必须与销货单位对账,保证我公司应收帐款与收货单位应付帐款一致; 第十三条 预付货款必须先填写预付货款申请表并写明对方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货物名称、数量、价格等; 第十四条 财务挂帐实行谁付款谁负责取回发票冲帐的办法,货款付出日起当月内付款经办人必须取回发票; 第十五条 员工离职必须先由财务出具清款证明后方可离职; 第十六条 出纳会计必须逐日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做到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日清月结; 第十七条 出纳会计每月必须与银行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如不一致,及时查找原因并编制余额差异调节表报总经理; 第十八条 发票报销和冲帐须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并写明事情摘要报总经理审批。支付现金或汇款必须先由总经理批示,再由主办会计根据原始凭证制作会计凭证,出纳会计方可根据凭证支付现金或汇款; 第十九条 采购货物或接受劳务付款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方可付款:1、采购计划单2、招议标申报表3、合同复印件4、正式发票或复印件(无正式发票由主要领导在汇款申请单其它一栏中批注)5、入库单6、质检报告、合格证等; 第二十条 主办会计每月必须及时核算成本费用、收益,及时编制会计报表、税务报表报送有关部门并申报纳税; 第二十一条 为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出纳会计需保证财务室保险柜中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若发生意外由出纳会计赔偿损失; 第二十二条 其他相关事项,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予以执行。 《办公室日常管理细则》 第一条 办公室负责各种公司级会议的组织、通知和记录,因未通知到位致使相关人员未能准时参加会议或缺席的,扣罚办公室主任20元/次,重大会议每次扣罚50元;办公室应保存各种会议的相关记录,并在1天内下发会议纪要,否则扣50元/次,会议纪要保存时间为两年; 第二条 办公室负责公司制度文件、公司指示性文件的拟定,并及时、准确地下发;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 1、及时、准确地收发各种文件,急件当天处理完毕,普通件2天内处理完毕; 2、及时反馈员工的各种意见、想法; 第四条 办公室要及时完成领导交待的各项任务,不得遗忘或拖延;同时应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公司各项工作; 第五条 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各位员工月度工作计划的收集、汇总及呈报;牵头负责绩效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交财务部; 第六条 办公室牵头每月底进行一次卫生随机抽查,检查区域包括公司总部、鸿翮公司、李纲纪念馆,办公室若未牵头处罚办公室主任50元并通报批评;同时负责职工宿舍管理工作; 第七条 办公室每月应至各分厂、公司走访,具体安排如下: (1)办公室负责李纲纪念馆工作的监督、考核与改进,每月应现场走访至少2次,并及时将情况说明反馈至总经理处; (2)办公室每月应前往工程公司、鸿翮公司、玉龙公司走访1次,了解工作情况及工作需求,并及时呈报总经理处; 第八条 办公室负责公司总部日常考勤工作及岗位安全教育,尤其要做好门卫处的值班安全教育; 第九条 办公室每半月一次调看食堂监控录像,并统计非食堂人员的进出情况,并呈报总经理;负责调看厂区其他录像,统计违规员工;负责公司职能部门办公设备的购买、报修等工作;办公室负责监督绿化养护、除草、报废等工作的开展(包括李纲纪念馆、公司总部);负责每日办公楼中电子屏幕的开关、内容更改等; 第十条 办公室负责每月值班制度的安排、监督以及值班情况的汇总,并视情况酌情呈报总经理; 第十一条 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以上工作都将纳入绩效工资考核范围,每月视工作表现情况发放工资。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生产使用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求有计划备用生产原材料,于每月20日前填写《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报至公司的采购部门。对于急需物资,特事特办,生产使用单位可报追加计划并及时填写《物资紧急需求计划》; 第二条 采购部根据《月度物资需求计划》或《物资紧急需求(采购)计划》,填写《物资采购审批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 生产使用单位所需物资的规格、数量需要变更时,应及时通知采购部,双方协商处理好相关事宜,未通知采购部变更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生产使用单位全额赔偿; 第四条 物资采购规定 1、公司采购物资必须保证不得低于3家比价,对于采购的产品高于市场同种同质产品的平均价格时,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己全额承担; 2、对于条件成熟、单项采购在5万以上的物资,可以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3、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由采购员赔偿损失金额的30%: (1)采购物资质量出现问题,因退货所造成的损失; (2)采购不及时延误生产所造成的损失; (3)采购员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导致采购资金被骗或遗失的损失; 4、采购部门分析主要物料的采购成本及构成,掌握出厂价、运输费、采购费用、在途损耗、保险费等在采购成本中的比重,以实现对有关费用的监控; 5、所有购买的原材料必须有入库单,先由保管员认真验收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合格后进行入库登记,并建立入库台帐。对于能够检验的原材料,由化验室检验,并提供合格报告后,采购发票方可审核报销; 第五条 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经有关部门审核由总经理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 所有采购款原则上均采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对于5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可支付现金,5000以上确实需要支付现金的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在外地采购时须电话或短信请示; 第七条 材料采购管理处罚规定 1、生产、施工单位每月20日前必须根据生产、施工需要填写下月《材料采购申请表》报给采购人员,生产、施工急需的材料填报《材料急购申请表》,因未填报申请表影响生产和施工的,扣罚生产负责人50元/次,生产计划人30元/次; 2、采购员接到材料采购申请表应按相关程序报总经理审批,随后立即登记采购计划台帐并采购。未按期完成采购任务的,扣罚30元/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对于一时采购不到的急需材料,采购人员应立即与生产、施工单位协商,积极寻找其他替代材料以保证生产、施工需要,未联系的,一次扣20元; 4、对于数量、金额比较大的物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对于数量金额比较小的物资必须货比三家(在同等质量条件下)。凡因未招标、未比价导致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由采购人员赔偿高出部分金额; 第八条 采购部每月底之前需将本月采购明细发各部门,由各部门进行监督,实行阳光工程,以做到采购透明,未实行阳光工程的,给予责任人400元处罚。 《实物收发制度》 第一条 采购材料抵达公司后仓管员应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质量进行核对、验收并及时填写入库单,登记台帐; 第二条 仓管员要严格把关,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 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 与计划及要求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第三条 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摆放,做到整齐、有条理、分区域地摆放; 第四条 仓管员负责每月对物资盘查一次,并呈报月报表; 第五条 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并填写材料出库单,登记台账。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第六条 仓管员需加强存货成本管理,根据“先进先出法”计算进出货成本; 第七条 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按要求填写《材料采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第八条 领料手续不全不得发货(特殊情况,手续后补),违者当事人罚款200元,仓管员罚款100元;对于特殊情况手续没后补的罚领货人100元; 第九条 仓管员每个月必须盘存货物,保障账实相符,若出现因账实不符造成相关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加罚100元; 第十条 仓管员在发货过程中出现错误,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仓管员全额承担;仓库保管员必须保障货物安全,否则赔偿相关损失; 第十一条 在实物收发过程中若出现弄虚作假、工作不及时的扣罚仓管员100元/次。 《工程公司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每月至少要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定期接受总经理督查。若未主持召开会议的,对负责人处罚400元; 第二条 现场安全员负责现场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向公司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和安全人员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建立健全应急预案; 第三条 班组长要服从上级指派,同时管理好下级。由于盲目指挥、违章指挥造成损失的,指挥人员赔偿损失的30%; 第四条 对于上级的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危害工人生命安全的命令,员工有权拒绝履行并越级反映,若反映情况属实奖励500元; 第五条 严格禁止在禁烟区内吸烟(包括禁烟区厕所),违者一经发现罚款20元/次,班组长带头吸烟者罚50元/次; 项目总负责人及安全、技术等负责人不允许在宿舍赌博,违者每人扣罚100元; 第六条 工程公司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并经其内部安全测试合格且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可上岗,否则,项目总负责人扣100元; 第七条 新的施工或生产前,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带领施工人员到施工现场了解环境,逐一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还应组织讨论施工方案可行性。对于未到现场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每次扣罚50元。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检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未落实到位不得强行施工,否则每次扣罚50元; 第八条 施工或生产开始后,现场负责人(班长)必须自始至终在现场指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未整改的或擅离职守的,每次扣罚50元; 第九条 每个工程完工后,安全、技术等负责人必须进行施工总结并做好记录,未进行总结或未作记录的,每次扣罚50元; 第十条 实行安全事故分析制度。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分清事故的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并建立事故档案。未进行事故分析建立档案的每次扣50元; 第十一条 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对第一负责人处罚如下: 1、2万元以上的处罚1000元,交至财务部; 2、5万元以上的处罚2000元,交至财务部; 3、10万元以上的处罚3000元,交至财务部; 4、15万元以上的处罚5000元,交至财务部; 5、20万元以上的处罚15000元,交至财务部; 6、副职比照第一责任人的70%处罚,安全员比照第一责任人的50%处罚; 7、对于班长的处罚由工程公司内部视情况自行处理; 第十二条 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的,扣罚第一责任人500元;第十三条 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的,视下列情况给予奖励: (1)1年内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给予工程公司一次性10000元奖励; (2)连续2年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给予工程公司一次性20000元奖励; (3)连续三年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给予工程公司一次性30000元奖励。奖金由工程公司视情况自行发放; 第十四条 以上所有奖惩总公司都将发出通报,并由工程公司负责人将通报贴于醒目位置,次日,工程公司将内部奖惩细节贴于通报旁边; 第十五条 以上未尽事宜或本规定中存在与《安全生产法》冲突的条款,以《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和安徽省相关文件为准。 《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分厂厂长必须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保证有序的生产,完成不了罚扣100元; 第二条 生产的产品要保证质量合格,若不合格除赔偿损失外加扣200元; 第三条 生产过程中,因指挥不当造成生产原料的浪费,每次扣100元; 第四条 工人上岗工作时,厂长要督促工人穿戴工作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否则扣50元/次; 第五条 现货送货过程中,驾驶员为第一责任人。现场职工必须听从驾驶员的安排,对不按要求操作的,驾驶员有权当场予以纠正,对不听劝阻盲目操作者,予以50元罚款,造成恶劣影响的,上报有关领导,直至解聘劳动合同; 第六条 本公司车辆送货途中,货物必须按要求堆放,如遇途中货物遗失,当班驾驶员必须按价赔偿,并予以100元罚款; 第七条 厂长每月要召集工人参加一次月度总结会议,会议内容包括生产安全、产品质量等,并做好会议总结,办公室会随机抽查,否则罚扣100元; 第八条 根据季节特点和节假日的生产情况,随时检查工作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各种机具有维护保养工作; 第九条 不得擅自动用机械,电气等设备。 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器设备,不无证进行特殊作业。由于个人违章造成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者根据实际罚单位负责人200元,罚事故责任人1000元的罚款; 第十条 在工作时间睡觉、打牌、看闲书、酗酒及脱岗的,查出一人罚款5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 第十一条 遇到严重人身危害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 第十二条 对本单位出现的安全事故瞒报、拖延不报或虚报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 《后勤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堂工作餐供应时间 中餐:11:30——12:30 晚餐:17:00——18:00 第二条 妥善保管、使用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损坏物品原值赔偿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第三条 上班时须注意个人卫生、穿着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及防滑平底鞋,否则处罚50元; 第四条 食堂工作人员应在职工上班前一小时到岗,并保证饭菜供应、开水供应; 第五条 采购厨房物资、菜品、调料必须如实记录开支,不得谎报,否则予以辞退并赔偿公司损失; 第六条 要搞好食堂的卫生和安全事务,每日自查一次,对于管理人员的失职要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七条 严禁将食堂物品带回家,否则视贪污处理,并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或薪资降级,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八条 厨师要负责好每日的伙食,每日下午4时以前向采购人员提出次日菜品采购计划,负责验收采购人员所采购的物品,由验收人验收后的物品如出现数量、种类等不合要求由验收人自己承担责任; 第九条 食堂管理员要主持好食堂日常工作,跟踪每日菜品质量,确保食品卫生。由于不卫生导致5人以上食物中毒(拉肚子等)的,处罚200元;10人以上的处罚400元;15个人以上的处罚600元(自带食物或外出吃饭责任自负); 第十条 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工作区违者罚款50元。办公室每月检查2次录像并公布结果,未检查或公布结果的处罚50元; 第十一条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在食堂二楼的标间休息及使用盥洗设施,违者罚50元/次; 第十二条 原则上采购单由厨师提供,特殊情况另定。 二、客餐接待制度 第一条 客餐工作的基本原则: 1、在招待客餐中,各级领导、有关部门要带头执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严掌握客餐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客餐费用支出; 2、招待客餐一般安排在食堂2楼餐厅就餐,特殊情况可在公司外就餐; 3、公司内部上下级之间及各部门之间,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公款宴请; 4、后勤部门、资产财务部每季度将客餐接待支出向总经理汇报一次; 第二条 客餐工作分工: 1、食堂客餐工作由公司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 2、来公司视察、考察、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及兄弟单位的领导,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接待; 3、来公司各部门进行公务往来,由相关部门负责接待; 4、系自主经营的部门及市场部,接待工作由其自行安排; 5、办公室印制就餐券,对于来公司采购、安装设施等业务人员,可发放就餐券与员工一同就餐; 第三条 客餐工作的审批程序: 1、使用公司统管经费接待客人,应提前到公司办公室填写《客餐审批单》; 2、在食堂2楼餐厅接待客人需经各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公司外就餐需经总经理审批; 3、 接待部门应严格按照《客餐审批单》指定的地点、标准就餐; 第四条 后勤接待中,对于香烟、茶叶等必须品实行“先批后领”制; 三、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本公司入住宿舍的员工,由本人提出住宿申请,本单位领导签字;经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批准后办理住宿手续; 第二条 退宿办理:住宿员工退宿时,须经办公室查验床铺、公共设施完整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第三条 住宿员工相关信息由办公室登记造册,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第四条 宿舍实行男、女分区域,封闭式管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房、调床位、留宿家属及外来人员,违者罚款50元; 第五条 住宿员工无故闲置床位十五日以上(节假日除外)按自动退宿处理,原床位另行安排员工住宿; 第六条 宿舍内不得携带危险品,严禁私自安装电器、插座、拉接电源线及使用电褥子、电水壶、电炉、电饭煲等电器。如有违反者,罚款50元/次;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七条 贵重物品及现金不得放在宿舍内,否则遗失自负; 第八条 各寝室要严格执行卫生制度,轮流值日。禁止乱写、乱画、乱张贴,乱挂衣服;禁止随地吐痰、抛杂物、弃烟蒂,违者罚款50元; 第九条 宿舍内禁止打闹、大声喧哗;严禁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违者罚款100元;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由本人按价赔偿; 第十条 空调在2℃~32℃时不可使用,否则处罚50元; 第十一条 外来人员在公司住宿的需登记相关信息,并备案身份证复印件; 四、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 办公人员负责各自办公区域的卫生环境。其他区域由保洁人员完成,对闲置无人使用的房间每周至少要打扫一次; 第二条 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一次卫生大检查,办公室未牵头或小组成员无故不参加的,处罚100元并通报批评。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卫生不达标的部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对于连续两次不合格的,办公区域每人扣罚50元并通报批评;连续两次被评为优秀部门,奖励部门人员每人50元,并颁发流动红旗一面; 第三条 对于已收到限期整改通知单仍无动于衷的部门,给予该部门成员100元/次的罚款,并公布部门人员名单。 五、值班制度 第一条 值班人员只限男性员工,值班时间为20:00--次日7:30; 第二条 值班细则: 1、20:10分之前进行水电检查、关闭门窗,并记录各办公室电灯、空调关闭情况; 2、 值班人如临时有事,可找人调班,但需通知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 值班人员需按规定值班,未填写记录的处罚20元;未关门窗的处罚50元;未值班的处罚100元。 六、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司机要加强车辆维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车内外整洁; 第二条 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否则由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出马鞍山市(包括去鸿翮、玉龙、纪念馆),需上报批准,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违者每次罚款300元,因私自出车造成的损失,由私用车者及驾驶员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上班时间,司机必须处于待命状态或保养车辆,通讯工具必须保持畅通,随叫随到,不得延误; 第四条 所有车辆不得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特殊情况用车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由用车者自付汽油费、过路费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按交通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 第六条 对因公出车所发生的事故,按交通管理部门划分的责任处理,因司机个人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纠纷,责任由司机本人自负; 第七条 对不服从管理、不注意保养车辆,在修理、用油、用车费用上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的罚款并通报; 第八条 车辆管理人员应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第九条 司机保存车辆的维修、维护记录及年检记录; 第十条 为了便于车辆管理,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各用车人需提前提出用车申请(特别是出本市的,需提前3天通知),以便于做出合理化的安排。 七、门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 门卫人员上岗时要穿着整洁、语言文明、以礼待人。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饮酒、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短时间义务劳动除外),否则扣罚20元/次;因饮酒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视情况予以相应惩罚。 第二条 严格执行来访登记手续,对于一般外来人员必须填写《会客登记单》,尤其填明来访事由及证件号,未填写《会客登记单》不予放行。同时,门卫需以电话形式询问《会客登记单》中填写的拜访对象情况是否属实; 第三条 访客离开时,门卫收回《会客出入证》,并对照登记单上所填写的项目,如带货出厂则核对物品名称、数量是否匹配,查看被访人是否签字,一切核对清楚后方可放行;若未按规定执行给予值班门卫50元处罚; 第四条 禁止非公司车辆进入公司,否则扣罚值班门卫20元/次; 第五条 原则上21:30之前关闭大门。所有员工应于21:30之前回公司,关门之后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任何人进出公司; 第六条 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 奖惩事项 1、门卫如率先与外来人员发生口角1次罚款5元,依次类推; 2、没能制止闲散人员进入公司,发现1次扣罚20元; 3、做好巡视工作,夜间(24:00-6:00)不在岗或睡觉扣款50-100元; 4、发生突发事件时没及时报告公司领导,漏报1次视情节由公司研究扣罚; 5、门卫房内不得留置闲杂人员,不得与外界闲杂人员串通倒卖公司财物,若有发现从重处罚甚至开除; 6、若发现盗窃行为并及时报警抓获。一次性给予奖励被盗财产的5%,。如疏于职守,导致未能及时发现盗窃行为,从工资中扣除被盗财产的5%; 《 附 则 》 1.以上各项制度由各部门、各分厂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 2.公司员工要严格按照以上制度管理自我、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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