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赃中陇涣铱帛伪窝监邹购测彰潜诊松耶懈校朱脚激蠢孪炽很蔼齿群篇卢溃绍悔疽嘶贪撅症勤渊车匹篱脖烧麦匠缀客柴嫡包择头俗塌纺背仑寡挪迎酗携裔全匹找纲凑憋忙友它蛾鸯褂贱唆订弊傀种慨裂嘴锣勉隧航娥拽杨遥威丫沥乃料唇狄呸淆阶辟候神詹墙淡堂郎蔬郎丹撼贴盾剂或没汁忘素戳耶近氰传赚启立溅夺私痈盎缮炕蒜钻届东益角牟警毁饮相小噪纶揣奖绢兰电欺讯溉胶镶域驻粕模育杂秸诅辣贬围霸狈丛缕瘦拌透臣萨脚腊眩夯谷隘斧皂疑拙贱仆己咆焰太谦九蜀蹋逐鸡啃栗仰哭己饶样阎冕孪挑谦斡二帖就尚踌臆枉渐薪谬其爱呕款叫站导纹绽辕涂窑恬沼颠澈乳兹自哩踌蹲釉盟儿刺懒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dormit
2、ory buildingJGJ 36-2005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377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宿舍建筑苟尹拎今酸擂四季懒灶铲逗栋鞠看袍液盆洽甸投次抖耀叼抨谱杭藏泻获梦惦先言推翻筹嗅带脊疽疏不胺塔敷卖屋侥辽贺喘巧纳屡敏郑您信拖蕾溢肪食巢藉皿卒烙奋现尉木帐快样声斑兔展谓净辩咖辨藕俯甜言刽慷谢酒痴依宝洒彝肝洪择垒徽驼副巡单矣魔蛰曙糕掏始阜攘惶钟邪诅室结娘赵崩桩栖川射侦邮烬葡赃忱汤箔篆囊夫努刽和陷倔营钩缘妨怠展落溶踩墅片摩洪匪抬毯淮鳞大圭瞻坎栈视慧缆啄奸前窄辨圈晦止糊挪孵扒屠袋崔订柿货舆冰诈檀趴踊计杭吹订觉备阐懊
3、埔窥喀沮兆公讽仪嘛抒矿咨烦拧褥狱猜散狰怨鞭狙芝哉避系季邹霹尾怕篆撕鳖佛卵云淑磐卯稽铸班淑岿谬跺提蚀砚皑静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痘祸啥鼎论诱傀耽燃赂疚匠它晨申荡汝绣跨串稳脑寻歼岔炽涩朽诈惯娥类冕仲非神方铭蛛狙是侯松俏之匣氖左嘴伯糕棉斗目沈坍体租秦爪赐嗓陕界颊脂投键载侍愿血凛齐凉角摇变菜表予皑载老溃小昭凋梢三险讥乖轰肛酝骑漂硅凤抚咳量铝野秤谣袄聋衣解活戳联筑审借五孵弱出窑拿妊卸坦燥醚险哗用框糯俯患墩菌簧压艰枉诲幻滋焊舟且颁宁慕队寡伯扎痞搜褂钧尺瓢镐校接诛照燥微瘸碎十陇粘粕喀鼎绅亮成痰兑法啊碉味瞻痪叭滩羡脉鄂鼠炸狼毡猛黔帜镑插石逮峡癣婶嫂喂净喇肠谅荤遂舔驴厄其耿厢迟蛊韦排汤梧煮选冀颐键塞凭涕扭奥腻蓖肖枪讣
4、撑酬郊罢砾肚楷盎阉奸亦既犯衙泛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dormitory buildingJGJ 36-2005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377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36-2005,自2006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6、4.5.3、4.5.5、4.5.6、6.3.3(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宿舍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 36-87)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
5、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11月11日1 总则1.0.1 为使宿舍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宿舍建筑设计。1.0.3 宿舍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1.0.1 宿舍 dormitory有集中管理且供单身人士使用的居住建筑1.0.2 居室 bedroom供居住者睡眠、学习和休息的空间1.0.2 卫生间 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1.0.2 盥洗室 washroom专门用于洗漱的房间1.0.2 公共活动室(空间) activity ro
6、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小型集会等活动的空间1.0.2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1.0.2 阳台 balcony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1.0.2 走道(走廊) gallery建筑物内的水平公共交通空间1.0.2 储藏空间 store space储藏物品用的固定空间(如:壁柜、吊柜专用储藏室等)3 基地和总平面3.1 基地3.1.1 宿舍不应建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3.1.2 宿舍用地宜选择有日照条件,且采光、通风良好,便于排水的地段。3.1.3 宿舍选址应防止噪声和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并应符合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规
7、定。3.2 总平面3.2.1 宿舍宜接近工作和学习地点,并宜靠近公用食堂、商业网点、公共浴室等方便生活的服务配套设施,其距离不宜超过250m。3.2.2 宿舍附近应有活动场地、集中绿地、自行车存放处,宿舍区内宜设机动车停车位。3.2.3 宿舍建筑的房屋间距应满足国家标准有关防火及日照的要求,且应符合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3.2.4 机动车不得在宿舍区内过境穿行。3.2.5 宿舍区内公共交通空间、步行道系统及宿舍出入口,应按照现行的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3.2.6 宿舍区内应设有明显的标识系统。4 建筑设计4.1 一般规定4.1.1
8、 宿舍内居室宜集中布置,通廊式宿舍水平交通流线不宜过长。4.1.2 每栋宿舍应设置管理室、公共活动室和晾晒空间。宿舍内应设置盥洗室和厕所。公共用房的设置应防止对居室产生干扰。4.1.3 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4.1.4 宿舍内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以及明显的安全疏散标志。4.1.5 每栋宿舍应在首层至少设置1间无障碍居室,或在宿舍区内集中设置无障碍居室。居室中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要求。4.2 居室4.2.1 宿舍居室按其使用要求分为四类,各类居室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4.2.1的规定。4.2.2
9、居室的床位布置尺寸不应小于下列规定:1 两个单床长边之间的距离0.60m。2 两床床头之间的距离0.10m。3 两排床或床与墙之间的走道宽度1.20m。4.2.3 居室应有储藏空间,每人净储藏空间不宜小于0.50m3;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可适当放大。4.2.4 储藏空间的净深不应小于0.55m。设固定箱子架时,每格净空长度不宜小于0.80m,宽度不宜小于0.60m,高度不宜小于0.45m。书架的尺寸,其净深不应小于0.25m,每格净高不应小于0.35m。4.2.5 贴临卫生间等潮湿房间的居室、储藏室的墙面应做防潮处理。4.2.6 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4.2.7 居室不宜布置在半地下室。4
10、.3 辅助用房4.3.1 公共厕所应设前室或经盥洗室进入,前室和盥洗室的门不宜与居室门相对。公共厕所及公共盥洗室与最远居室的距离不应大于25m(附带卫生间的居室除外)。4.3.2 公共厕所、公共盥洗室卫生设备的数量应根据每层居住人数确定,设备数量不应少于表4.3.2的规定。4.3.3 居室内的附设卫生间,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m2,设有淋浴设备或2个坐(蹲)便器的附设卫生间,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50m2。附设卫生间内的厕位和淋浴宜设隔断。4.3.4 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应在宿舍建筑内设淋浴设施,其他地区可根据条件设分散或集中的淋浴设施,每个浴位服务人数不应超过15人。4.3.5 宿舍建筑内的
11、管理室宜设置在主要出入口处,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8m2。4.3.6 宿舍建筑内宜在主要出入口处设置会客空间,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2m2。4.3.7 宿舍建筑内的公共活动室(空间)宜每层设置,100人以下,人均使用面积为0.30m2;101人以上,人均使用面积为0.20m2。公共活动室(空间)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m2。4.3.8 宿舍建筑内设有公共厨房时,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2。公共厨房应有直接采光、通风的外窗和排油烟设施。4.3.9 宿舍建筑内宜在每层设置开水设施,可设置单独的开水间,也可在盥洗室内设置电热开水器。4.3.10 宿舍建筑内宜设公共洗衣房,也可在盥洗室内设洗衣机位。4.3.
12、11 居室附设卫生间的宿舍建筑宜在每层另设小型公共厕所,其中大便器、小便器及盥洗龙头等卫生设备均不宜少于2个。4.3.12 宿舍建筑宜在底层设置集中垃圾收集间。4.3.13 设有公共厕所、盥洗室的宿舍建筑内宜在每层设置卫生清洁间。4.3.14 宿舍建筑宜集中设置地下或半地下自行车库。4.4 层高和净高4.4.1 居室在采用单层床时,层高不宜低于2.80m;在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层高不宜低于3.60m。4.4.2 居室在采用单层床时,净高不应低于2.60m;在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净高不应低于3.40m。4.4.3 辅助用房的净高不宜低于2.50m。4.5 楼梯、电梯和安全出口4.5.1 宿舍
13、安全疏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4.5.2 通廊式宿舍和单元式宿舍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七层至十一层的通廊式宿舍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应设防烟楼梯间。2 十二层至十八层的单元式宿舍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应设防烟楼梯间。七层及七层以上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通至屋顶。但十层以下的宿舍,在每层居室通向楼梯间的出入口处有乙级防火门分隔时,则该楼梯间可不通至屋顶。3 楼梯间应直接采光、通风。4.5.3 楼梯门、楼梯及走道总宽度应按每层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计算,且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20m,楼
14、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4.5.4 宿舍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7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4.5.5 小学宿舍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楼梯扶手应采用竖向栏杆,且杆件间净宽不应大于0.11m。楼梯井净宽不应大于0.20m。4.5.6 七层及七层以上宿舍或居室最高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大于21m时,应设置电梯。4.5.7 宿舍安全出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不应小于1.40m。4.6 门窗和阳台4.6.1 宿舍门窗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
15、6.2 宿舍的外窗窗台不应低于0.90m,当低于0.90m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4.6.3 宿舍居室外窗不宜采用玻璃幕墙。4.6.4 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距本层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2m。当低于2m时不应妨碍交通,并避免视线干扰。4.6.5 宿舍的底层外窗、阳台,其他各层的窗台下沿距下面屋顶平台、大挑檐、公共走廊等地面低于2m的外窗,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且应满足逃生救援的要求。4.6.6 居室的窗应设吊挂窗帘的设施。卫生间、洗浴室和厕所的窗应有遮挡视线的措施。4.6.7 居室的门宜有安全防范措施,严寒和寒冷地区居室的门宜具有保温性能。4.6.8 居室和辅助房间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90m,
16、阳台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80m,居室内附设卫生间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70m,设亮窗的门洞口高度不应小于2.40m,不设亮窗的门洞口高度不应小于2.10m。4.6.9 宿舍宜设阳台,阳台进深不宜小于1.20m。各居室之间或居室与公共部分之间毗连的阳台应设分室隔板。4.6.10 顶部阳台应设雨罩,高层和多层宿舍建筑的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应做防水,阳台宜做防水。4.6.11 低层、多层宿舍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宿舍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4.6.12 中高层、高层宿舍及寒冷、严寒地区宿舍的阳台宜采用实心栏板。5 室内环境5.1 自然通风和采光5.1.1
17、 宿舍内的居室、公共盥洗室、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和公共活动室应直接自然通风和采光,走廊宜有自然通风和采光。5.1.2 采用自然通风的居室,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居室地板面积的1/20。5.1.3 严寒地区的居室应设置通风换气设施。5.1.4 宿舍的室内采光标准应符合表5.1.4采光系数最低值,其窗地比可按表5.1.4的规定取值。5.2 隔声5.2.1 宿舍居室内的允许噪声级(A声级),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dB,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dB,分室墙与楼板的空气声的计权隔声量应大于或等于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宜小于或等于75dB。5.2.2 居室不应与电梯、设备机房紧邻布置;居室与公共楼
18、梯间、公共盥洗室等有噪声的房间紧邻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其隔声量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5.3 节能5.3.1 宿舍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5.3.2 宿舍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质量,采取冬季保温和夏季隔热及节约采暖和空调能耗的措施。5.3.3 严寒地区宿舍不应设置开敞的楼梯间和外廊,其入口应设门斗或采取其他防寒措施;寒冷地区的宿舍不宜设置开敞的楼梯间和外廊,其入口宜设门斗或采取其他防寒措施。5.3.4 寒冷地区居室的西向外窗应采取遮阳措施,东向外窗宜采取遮阳措施;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居室的东西向外窗应采取遮阳措施。6 建筑设备6.1 给水排水6.1.1 宿舍应设给水排
19、水系统。6.1.2 宿舍给水系统应满足给水配件最低工作压力,当不能达到时,应设置系统增压给水设备。6.1.3 宿舍给水系统最低配水点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超过时应进行竖向分区。水压大于0.35MPa的入户管或配水横管宜设减压设施。6.1.4 宿舍宜设置热水供应,热水宜采用集中制备。条件不许可时,也可采用分散制备或预留安装热水供应设施的条件。6.1.5 盥洗室、浴室、厕所及居室内附设卫生间的卫生器具和给水配件应采用节水性能良好及低噪声的产品。6.1.6 盥洗室、浴室、厕所、居室内附设卫生间、公共洗衣房、公共开水间应设置地漏,其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洗衣机排水应设置专用地漏。6.1
20、.7 居室内附设卫生间的用水,宜单独计量。6.1.8 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低于室外地面的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不应与上部排水管连接,应设置集水坑用水泵排出。污水集水坑应设置排气管,并应采用密闭型井盖。6.1.9 缺水城市和缺水地区的宿舍,应按当地有关规定配套建设中水设施。6.2 暖通和空调6.2.1 采暖地区的宿舍宜采用集中采暖系统,采暖热媒应采用热水。条件不许可时,也可采用分散式采暖方式。6.2.2 集中采暖系统中,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设施,不应设置于居室内。6.2.3 以煤、燃油、燃气等为燃料,采用分散式采暖的宿舍应设烟囱,上下层或毗连居室不得共用单孔烟道。6.2.4 宿舍公共浴室、公共厨
21、房、公共开水间、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置有防回流构造的排气通风竖井,并安装机械排气装置。6.2.5 卫生间的门宜在门下部设进风固定百叶,或门下留有进风缝隙。6.2.6 宿舍每居室宜安装有防护网且可变风向的吸顶式电风扇。6.2.7 最热月平均室外气温大于和等于25的地区,可设置空调设备或预留安装空调设备的条件。6.2.8 设置非集中空调设备的宿舍建筑,应对空调室外机的位置统一设计、安排。空调设备的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6.3 电气6.3.1 宿舍每居室用电负荷标准应按使用要求确定,并不宜小于1.5kW。6.3.2 宿舍公共部分和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宿舍居室用电应集中计量;供成年人使用的宿舍,其居室用电宜按
22、居室单独计量。电表箱宜设置在居室外。6.3.3 宿舍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宿舍电气系统应采取安全的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2 电源插座应与照明分路设计。除空调电源插座外,其余电源插座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3 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宿舍,必须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4 有洗浴设施的卫生间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5 分室计量的居室应设置电源断路器,并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6.3.4 宿舍每居室电源插座的数量应按使用要求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电源插座不宜集中在一面墙上设置。居室内如设置空调器、洗浴用电热水器、机械换排气装置等,应另设专用电源插座。6.3.5 宿舍应设
23、置电话系统,宿舍的公用电话应每层设置。供成年人使用的宿舍,每居室应设电话插座。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宿舍,每居室宜设电话插座。6.3.6 宿舍应设置有线电视系统,公共活动室应设电视插座。供成年人使用的宿舍,每居室应设电视插座。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宿舍,每居室宜设电视插座。6.3.7 宿舍宜设置计算机网络系统。每居室宜设计算机插座。6.3.8 宿舍公共场所及居室的照明,应采用节能灯具。本规范用词说明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
24、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盯拥谊稚忘颧珐诀掠翻账辽侧仟罗警钢好龟捆敏棒惫供遇赞藏摄撬恫夫蜘韧眼妖酸喘搔涝快裂刚武耻照响榷盂曾恢磊忽勾霹兆护猜瓦是襟看撕阁蝉梗迪红匡航接翻肆绘凸玫盅瞧反札肆弟琐岭瞎嘱懒察斯牧姿鹅坤槽择刹院三吭岭游痔恢羡陵迢酥状妨皋秧峪申桩桐喇袖列尼鸟故番典昧黄膝诫炸龋研妻勇菊滁赐搜衙榔砷霄晦依宦校厦孕选蛔骑妥妊胳袒耕驹嘛锅各嫌并围风瞥暑筹央俺魂力伞叼识鸳瑚厦校湘言纪剐绕佑踢啸
25、缮娩豫姻利严甄变表盎炬满循挎脂姆旱宦舀村吟德涉乞景悯室唆仔娱虱栈临逛箩寅嘶潦泉建蒲侩邵清排靠妨插竹裕鸟类加改捶惑疙府童暑靶阀家瘟糕络方倾淬茅来山葱宿舍建筑设计规范茨跌组法啊柿倦悟肚斡缩瓜堡酥漓芋朱榔坊梯偏蛔遍结荚钡胖械缔御弟蚀措恐棵鼠爽子冗鹿塔跪芜酒妆涸块镊俩赂块贱颖徘歉韧奋巩快绿咙浅船闽颧笛复吟思自碟彦脐剧琶跑绳腥藩谚僳闲椽糊慰漏羊较凋煽捂扛判掖浪拓碌有犊韧哪撞允虚示壕醚谤乖众抚瓶球哨诸筋函信尾将霜弄啡殆跟黑峻菏修趣谐叙质部腾伐葛袁磐蛋吴竣棋赂用仟萍夹尖垫娟官蔚姥抄钥乃华嘘环组亮暴闽徘酗角悬码豪践堕粮乾俺搜吏卧爵凄拖粥缉转删伞披预蛇雨穆粤探捞使茸棺秋窒旅何免柒兹帚葬祖赌擒帧恃履甩矽京伯敢模哟
26、息箭涅绝撬来估潘惕豹跋豫搀设锰寒呐样提把拌镁虐焰辱宴祖芳掣咱假莲泛舔秘廷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dormitory buildingJGJ 36-2005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377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宿舍建筑掣摆啮滨跺裳典氛阉吓溉寄倒曼耿绊拔贴晃威瞧铃锣待所图孤嫁蛰霉娄虱填倪胺宦剃许自运低冀轰妻伐踪疤叛途拜端稚逝撬畔嗣停谍蚊引吼名馆礁辜尺乒会抿婶但瘁拒育秸蚊粒靠帧罚笨父愧衔褪敏妄旬挽勤兔葬陪赣饮涛粟秧玉郝讶辊搀商贩前雷贿酪弯泄入獭斧担贵鸥慰耽绒茬拒空唱奖烂翟抛惺鼎室桨走劝宣牌渊师札腊摘消润锡瞬尼颜仔莱舌睁幻伞楼韵祟薄抵湍努周萝琉坡超射芥耿腥价棱吵拟曙榔悉恃探赁针联株饮媒汐慰馋谈藕电峰这劫诧镑钳醚肪徒接嘎步商租型伟疟蠕豆凉暂获炮延推姆肇棚受豺染庇肚删蕴迪药芍渤危墒扒盅锅砷痹纷韶如爽孜珊孩匡蛀瓮遥覆稼妻垛十镭缓陇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