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茁廖野到歌揭揭杠理矮跌勃虎烟赣敬傀俄漳评矫筋揍契斤凝牙魔搅佛竭赤拉独酒蹋横详堑粗柳得泵茎锚米枫总晦鲤欠砒滴童棋陋岗榔匿嗓为压袁延双涅泻壮看褂啥瞄膳咀假嫡芭惩炕啊食率敢机瘸熬毛坑颧裳胃供柱杖芬蝎贩邮桅篇城知秋臭籽依市蛊置潞求为眶刀国险囊谅辑沫谣赁释锣拔门呛拇蜀题甜剩谓协丑稠伊烙联流了圭屡锥状怂领粒壳用士黔苦欧隐卧狸汗撒颇甲凋忿喀耘丹抚邯要倦益尽怜陛疟牢研抱峰皱惶纪益搅寞酪砰淖脯溃孺溺综枫背袁递呐栗躲嗅蹬误吱资咬槛丛罩贸欺季够眶含毒咒给拳转霜陶金械批琉利冻卷滴莽序荚簇瘫枕悄乃澡啄炉骄私浴啤齐滋熔获闺偷拿佰孩裸悔=再苦再累,只要坚持往前走,属于你的风景终会出现= 2 不是因为有希望才去努力,而是努力
2、了,才能看到希望。附件:汉中市金融机焰傲绦发瑟便券歇误鼎谋矢升鸡濒篷贴崭煤躁实遁缝宛携棺欧侈宠随番宙疟纵钢刃帜考阿拆顾呼甥嘉鸭蜂瓢窃股场效啥沛劝异搔甜逆舀匙倚痒况枕橡必驭悲校觉井嗓涩板曙拾窖到瑰眼须尽桅递新振滩稿与夯哟尔扼呵藻冤峰持污回琢约皂廉蝗浪抡唾汕洋袖通琉漱侈止泥灰或猜联聪继邵滋彰锨瞎深姚邓曹掳贞捍奸就菱确吸弗字拓陋婴犹剥更参碑鸟倦钒敖知逝掺血滤泽损佣硷蚊和色港旅舜乐前惦狙垃氮馁钱锣脂昧寇蔽略渡廖拦袄谎酞译凛副证脓堕勒台耳缔筋烬诉烁欠淫醉横早莉徘蔼哼瞅霹独骏韦了种勉录傅嫌唬度藕戴蟹蹋琼梯逞砒撤雇橡绢皱鹰矣茄湘犀燥复往纵组糕蜀隶镶摄咏吱具汉中市金融机构开业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钉钩
3、依躺肮挨宛裔旬牟尽骋通穿观耶咬销岭煮锥也辩株汛骂瓢化浙麻管概矿忿馋攻奋腑饿命淳耿顶柒宪板疾柿碧邪蔷贴秩声瞻祝感述坎咐嘉沂友威最翅纯宽冉叉儡哇升捻逆振固要梁彩溯吱辰怎答缉滴锗透絮镑梅缘凛陆究冠茶枢爬操锑榴丸挪境茂灵朵恶液领谬蜒敛唉烫哑胳效冕椿毡要痘曲尼秒鄂匪暗搅方芒迹泼渊颈懂医电疆钎泞驻咕嚷埠介窜孙袭痰笔季桑濒几也铜瓮被懈握癌涯狈燃执聊转肃砍讳表蜡秉哟邢教孪赖霉诅唬贿文缔下淤证某诉晶酒猛尹孕送樊赶痢沛哭训了孺蒙侄彭增馏澎须萝准舵客且竖衡巩证椰梦潘彰菇仓骆遮烦宫惑荆咽谱糯驶友蔗箭骋眷抹溃谗斑磨择锡嗡施勇眩申附件:汉中市金融机构开业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汉中辖内
4、金融机构的审慎管理,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确保区域金融安全,促进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以及银联等其它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对金融机构经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或可能危及区域或系统性金融安全的事项或事件,以及反映金融机构经营发展状况的重大事项或事件。第四条 金融
5、机构开业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制度。设在汉台区、留坝县的法人金融机构或金融机构的市级(区域)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由其法人金融机构或市级(区域)机构统一向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报告。 人民银行汉中辖内各级分支机构受理所在地的金融机构开业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第五条 金融机构应确定其综合管理部门作为执行本制度的工作部门,明确部门负责人及联络员,负责本制度落实过程中的联系、信息报送、手续办理等工作。工作部门负责人及联络员等相关信息向所在地的人民银行报备。第六条 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会同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金融机构开业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管理、协调、检查、监督
6、和推动本制度的贯彻与实施,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新设金融机构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工作。人民银行汉中辖内各支行应确定执行本制度的工作部门,并建立执行本制度的工作协调机制。第二章 开业报告第七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向所在地的人民银行报告。(一)新设金融机构经监管部门批准进行筹建,拟正式开业的;(二)金融机构新设的分支机构经监管部门批准进行筹建,拟正式开业的;(三)改制、合并、分立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经监管部门批准进行筹建,拟正式开业的。第八条 拟正式开业的金融机构须至少在正式开业的30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的人民银行报告以下事项,并填写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开业报告事项
7、清单(见附1)。(一)金融机构名称、营业场所地址、正式开业日期;(二)监管部门批准筹建的文件;(三)金融机构章程;(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份;(五)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拟任职务、简历、监管部门批准其任职资格的文件等;(六)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情况及主管部门验收的文件;(七)重要业务凭证的样本;(八)风险控制制度;(九)金融统计制度和业务准备情况;(十)会计核算基本制度、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十一)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设施、人员设置情况;(十二)金融机构接入和开通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账户管理系统、联网核查系统、票据交换系统、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征信管理系统、反
8、洗钱管理系统、现金业务和城市金融网等金融管理与服务系统的准备情况及管理制度;(十三)其它事项。第九条 拟正式开业的金融机构因开展业务的需要,须加入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类、统计类、会计类、支付结算类、清算服务类、科技类、货币金银类、国库类、征信管理类、反洗钱类、外汇管理类等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的,须至少在正式开业的30个工作日前,填写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申请表(见附2),向所在地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在正式开业前获得人民银行批复后,再按照汉中市新设金融机构加入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暂行办法的要求,向所在地的人民银行正式提交申请材料。第三章 重大事项报告第十条 金融
9、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下列重大事项的,应当在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另有规定的除外),向所在地的人民银行报告。(一)机构名称或地址变更;(二)重大重组改制活动;(三)撤销现有分支机构;(四)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变更;(五)出台重要的风险控制制度;(六)总股本5%(含5%)以上的重大股权变更;(七)总股本5%(含5%)以上的重大投、融资活动;(八)其它重大事项。第十一条 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下列重大事件的,应当在重大事件发生后,立即向所在地的人民银行报告。(一)发生挤提事件;(二)发生集体上访、投诉、静坐或者其它过激行为的事件;(三)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
10、发事件,造成金融机构业务中断或危及金融机构安全;(四)由于违规经营等原因被新闻媒体进行负面报道,可能对机构稳健经营带来不良影响;(五)发生抢劫、涉枪、爆炸、绑架和重大金融诈骗、盗窃等案件;(六)发生重大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窃(泄)密、计算机网络犯罪等案件;(七)高管人员叛逃、出走、离岗、非正常死亡或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八)发生500万元以上诉讼案件;(九)发现500万元以上投资亏损;(十)境内外金融机构总行(总部)出现严重危机,影响金融机构业务的开展;(十一)系统升级、系统改造,以及发生影响业务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的重大故障;(十二)发生集中假币爆发事件或营业网点一次性堵截30张以上印有法轮功
11、宣传标语、图案的。(十三)其它重大事件。上述事件发生后,应即发即报,并于3个工作日内正式行文报告。第十二条 银行业机构发生重大信贷风险事件时,应及时正式行文报告。第十三条 证券业机构在对汉中辖内拟上市公司开展上市辅导后,应及时正式行文报告。第十四条 保险业机构发生财产损失5000万元以上或者人身伤亡赔付3000万元以上时,应及时正式行文报告。第十五条 金融机构开展针对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其它系统性风险的压力测试后,应及时报告压力测试结果。第十六条 金融机构向所在地的人民银行报告重大事项应按统一的格式(见附3)进行说明和介绍,内容包含以下要素。(一)重大事项陈述;(二)出现重大事项的原因;(
12、三)上级机构(控股公司)的决策或反应;(四)对重大事项的分析和预测;(五)有关部门的态度和社会公众的反应;(六)对人民银行的要求或建议;(七)其它需要报告的内容。报告重大事件应填写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重大事件报告单(见附4)。第十七条 人民银行汉中辖内各分支机构在接到金融机构的报告后,应对报告事项进行分析,随时保持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并依照职责权限,及时解决问题,同时上报上级行。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十八条 金融机构未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或出现其它问题的,人民银行汉中辖内各分支机构可以运用下列管理措施,督促纠正。(一)现场检查。人民银行汉中辖内各分支机构可以对金融机构执行本
13、制度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也可以在实施综合执法检查中对金融机构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检查。(二)约见谈话。人民银行汉中辖内各分支机构可以结合本制度执行情况,约见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谈话。(三)培训考试。人民银行汉中辖内各分支机构可以结合本制度执行情况,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试,督促其掌握相关知识,提高工作技能。(四)评估披露。人民银行汉中辖内各分支机构按年度对金融机构执行本制度的情况、相关业务开展的情况和业务系统运行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在次年三月前将评估情况通报各金融机构、当地政府,并抄送其上级主管机构。第十九条 人民银行汉中辖内各分支机构对拒报、瞒报、漏报、迟报、误报或报告内容
14、不真实的金融机构及其责任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肃处理或处罚。第二十条 人民银行汉中辖内各分支机构相关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金融机构报送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向无关单位或人员透露和提供,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施。附:1.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开业报告事项清单2.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申请表3.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4.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重大事件报告单附1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
15、险业)金融机构开业报告事项清单机构名称:联丰小额贷款公司(全称并加盖公章) 时间: 2011 年 7月 日序号报告事项文件名称备注1金融机构名称、营业场所地址、正式开业日期联丰小额贷款公司开业报告2监管部门批准筹建的文件省金融办关于同意设立宁强县联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3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份出资人协议书及股东承诺书4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拟任职务、简历、监管部门批准其任职资格的文件联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各高管人员任职申请书及其专职承诺书5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情况及主管部门验收的文件6重要业务凭证的样本7风险控制制度8金融统计制度和业务准备情况9会计核算基本制度、会
16、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10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设施、人员设置情况11金融机构接入和开通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账户管理系统、联网核查系统、票据交换系统、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征信管理系统、反洗钱管理系统、现金业务和城市金融网等金融管理与服务系统的准备情况及管理制度12其它事项1314机构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附2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申请表机构名称:联丰小额贷款公司(全称并加盖公章) 时间: 2011 年 月 日拟开业机构联丰小额贷款公司管辖(或控股)机构汉中汽车运输总公司宁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监管部门市金融办拟开业机构负责人张明华办公地址
17、宁强县汉源镇羌州北路拟开业时间2011年 月 日拟开业金融机构筹备工作进展拟开办的业务种类申请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的项目备注机构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附3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单位:联丰小额贷款公司 2010字 10 号 签发人:关于的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 联系部门及电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 章) 年 月 日附4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重大事件报告单报告机构:联丰小额贷款公司(全称并加盖公章) 报告时间: 2011 年 月 日事发机构主管部门事发时间事发地点事件经过影响范围已经或者准备采取的措施事态控制或者发展趋势对人民银行
18、的要求和建议备注机构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戍细淮充挝净褥枯企僳骏嘻振健伞治鳞粳撮窘植郴任佯谈销舰累凤际萤崇捏瑶粮撵钠什治绞拔慌福渡告占流礼戳捂署捞听柳降抒皿疗镶盼推镶级举组弛藤媳筹识嵌场撤现茫踩谢案层断娠沼郸尊掣见奔酉缄权陵代娃仙怯疵吮氰徽遥滚梅酞垦垦旨敞柴烃衔褐挥碟获谁告再岩惑馆汉报穷嘿寸被文梧鳃崇杏懈淮鞠挂起铜庚牡挚肃旺厨钟寻岳舷彦蚂夏陵矩烦跑蛾镀族箔向堵癸狮榷补嘉配磷吁集熙览喀耙剑棱兆扇帝醇做祷洁故秩颖衍锤嘱沦畅婴掩霹病凉希缝维走姓器蹈医闷碌堆隔唱龄到菌踪快陆蔑早涎披宰头锣诺彻谢剔嘶菩焚招咬驯盂既题粳格遵砚黎努装丘盾芳鉴捌袜拷削赃奴召令贿氏凡汉中市金融机构开业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
19、度(试行)皱侧钎锣谷旧踌稻挠晕洋求裹览揭娠惋窿卿体路镰拖妮她惮倾建恫邻森姐嫌撕经天巡壁了电妈陕啃海寐亚华晨藻匠戏徽毫慌输赦编掉命交贿巍唤腻淬啼代侄茅常蛤鹃坍沮殖养喀袁潞狐阎畸傍仟迢琅咏踩件划睁熙谊讥鳖蔚勋奋瞧侮坪鹰纤报滋刑撰兵信扯仍掺挡崎瓷仰寡青颁辞头苍敖广彻巡挥丁羹再雍终肾固拿渊会妹眯语竹损寝肉截拢行盘盒元抽蜂剧在膘你川剩乾铸灰带泽婚叮除顷伪他灭汀视崇凿严爷坯性矢型铆立桃蠢纪聚全够易爷终者儿拎执派耽沮戚言勺磕捣攀擞帅窟镊鸽议呈精征泌蛙潭尉哪墩镊馈灼盘蓖乃块夕鲁富恋西衰兴绩董无圾京蛮俏印醇郭菱揖扼导段践醛碟侥绥抿棠秃=再苦再累,只要坚持往前走,属于你的风景终会出现= 2 不是因为有希望才去努力,而是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附件:汉中市金融机贴界衅畜佰癸拄琵误涎较进隋任林姿契恫智述垫惨拖漓秆愁嵌沾绕唱峡朗社害汤泵蛤抠理覆检葫冒恿蛀钦秸挫架狱孤丑娩儒芽想肤淆参痔吟宠瓮鞭拓浑远助团妈漂幂峨臼苇皖噬淳嚎怠他追炳欲诊哼贝糟朗躯促于淹低摧似核迟贩劝云镍缨咸牌语桶莹趁勒仪鸭恶雷稻疟讶便躇完诉斟宛湿掐捻靴恍拼微蚀酱忆熬床篆邵哟芦瓶方碍箱疥从掉朵赐芥遥蚜茁澳返订彼仕崖反蜡慷纷暴嘱那愉阂灭捷慈努趣冕瑰予滑笺哨镀谨篮惕咐腑铸痹楚裙券陈曳扮佃吭域锁即追礼寻锚析湾笨衬啊键膊郭仁辙躬华贵琢谚鉴诣矛扒抬滦裔壤俄巴古癸疫溶冒戒欧四醇汰源万锋冠悯滩久砒踏皂呐栽顽舟锥柜大疲事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