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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2017-2018招商引资土地复垦整理项目勘测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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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2017-2018年度招商引资土地复垦整理项目勘测设计招标文件 新密市2017-2018年度招商引资土地复垦整理项目勘测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8)013号 招标人:新密市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八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1.总则 17 2.招标文件 20 3.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 22 4.投标 26 5.开标 27 6.评标 29 7.合同授予 30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1 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31 10.政府采购政策 32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前附表 34 第四章 合同范本 44 第五章 编制任务书 9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13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1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18 三、投标保证金 120 四、项目编制方案 121 五、类似项目一览表 122 六、项目管理机构 123 七、政府采购优惠证明材料 125 八、服务承诺 128 九、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它材料 128 第七章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2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新密市2017-2018年度招商引资土地复垦整理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就新密市2017-2018年度招商引资土地复垦整理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新密市2017-2018年度招商引资土地复垦整理项目勘测设计 1.2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8)013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密市土地复垦整理项目建设规模约8000亩,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建设规模约4000亩(牛店镇、米村镇、平陌镇、超化镇、白寨镇、袁庄乡等),2017-2018年度第一期工程估算约为14758.73万元,该项目主要对新密市境内缓坡丘陵、滩涂、荒草地等未利用地的开发。现在对第一期约4000亩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土地清查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土地清查。 2.3项目地点:牛店镇、米村镇、平陌镇、超化镇、白寨镇、袁庄乡等 2.4工程性质:新建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控制价:187.57万元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最终通过有关部门审核。 2.8编制或实施周期:45日历天 3.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投标人需具有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含农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还具备土地规划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4.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本单位劳务合同和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4.4投标人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告知函办理地点及方法:报名单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及申请书上要求携带的证件复印件到公司、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办理(需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4.5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 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00时00分整至2018年3月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5.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新密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5.3招标文件的获取 5.3.1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之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 5.4 CA密钥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河南省新密市诚信路与溱水路交叉口路南)办理。 注: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录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常见问题解答中的《保证金及标书缴纳绑定操作指南》或直接登录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3月29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7.开标有关信息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的接收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 7.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密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新密市西大街西段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371-858816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密市溱水路与金凤路交叉口中强V+公寓728 联系人:岳先生 电 话:0371-55601678 项目联系人:岳先生 电 话:0371-55601678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6日 附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招标公告; 3、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原件和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或盖章); 5、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书所列的有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 8、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单位公章,以上内容须在招标公告中明确; 咨询电话:0371-67151375; 授权委托书 本人 系 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向贵单位办理我公司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十天。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从 (报纸、网站) 年 月 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获悉,新密市将进行 项目建设(采购)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 授权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新密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新密市西大街西段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371-85881612 1.1.3 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密市溱水路与金凤路交叉口中强V+公寓728 联系人:岳先生 电 话:0371-55601678 1.1.4 项目名称 新密市2017-2018年度招商引资土地复垦整理项目勘测设计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土地清查 1.3.2 编制或实施周期 45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最终通过有关部门审核 1.4.1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需具有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含农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还具备土地规划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本单位劳务合同和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人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告知函办理地点及方法:报名单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及申请书上要求携带的证件复印件到公司、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办理(需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5.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 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前7个工作日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前7个工作日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答疑纪要(如有)、招标控制价(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前7个工作日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3月29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补遗书及其它资料(如有)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 2.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录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常见问题解答中的《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绑定操作指南》,或直接登录 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日期:2018年3月27日17:00,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规定其它应加盖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签字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 2、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中应加盖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签字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肆 份(电子版本一份) 3.7.5 资格审查文件副本份数 肆 份 3.7.6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及资格审理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订均应采用A4大小的纸张胶装方式,不接收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整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投标人、监标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投标人签到的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方代表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应在开标前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词语定义 11.1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187.57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标。 11.2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要求提交电子版; 1、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及份数: U盘(或光盘)一份 2、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电子版还应包含资格审查文件内容。 11.3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 11.4 定标方式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因或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11.5其他重要约定 1、付款方式:交付成果后付合同价款的50%,通过专家论证后付清。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由中标人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招标文件费用300 元/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开标现场缴纳,逾期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人若发现评标委员会推举的中标候选人有借用资质、虚假投标或造假等行为时,招标人将报请有关监督部门取消其中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招标人将上报有关监督部门取消其在新密境内一至三年的投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将报请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根据新密政办[2013]3号文件规定,合同签订须经市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签订方可生效。 7、中标单位自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新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备案。 8、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编制或实施周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编制或实施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5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范本; (5)编制任务书; (6)投标文件格式; (7)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 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项目编制方案 (5)类似项目一览表 (6)项目管理机构 (7)政府采购优惠证明材料 (8)服务承诺 (9)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它材料 3.1.2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基本情况 (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2 投标报价 3.2.4 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3.2.5 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3.2.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最低投标报价并不意味着一定中标。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的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致使招标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3.5 资格审查资料及办法 (1)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评标办法 (2)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共3人组建,资格审查成员根据评标办法中相应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编制或实施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8 资格审查文件的编制 3.8.1 资格审查文件应按第七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3.8.2 资格审查文件应当对资格声明函、投标人基本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8.3 资格审查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资格审查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4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8.5 资格审查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电子文档应分三个密封袋包装,资格审查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袋,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或 “电子文档”字样,资格审查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资格审查文件”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投标人承诺书原件(注:投标人承诺书模板可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区下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宣读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如有);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编制或实施周期、质量要求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方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而且招标人没有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递交的履约担保,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被取消中标资格后,经监督部门批准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政府采购政策 1.信用担保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财购【2011】20号)文件,投标人可以对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以信用担保形式提供。 2.信用体系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时提供信用等级文件。 3.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4.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前附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 资质要求 具有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含农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还具备土地规划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 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本单位劳务合同和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信誉要求 具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信用要求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信用的网页截图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个月完税凭证及社保交纳凭证)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1.2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编制或实施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价格 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技术部分:55分 投标报价:20分 商务部分:25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技术部分 (项目编制方案) 55分 1、总体咨询、勘测、设计及土地清查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0-7分)缺项0分 2、对项目咨询、勘测、设计及土地清查关键问题有深入的表述(0-5分)缺项0分 3、整体方案咨询、勘测、设计、土地清查及说明的编制深度及完整性措施(0-7分)缺项0分 4、项目实施中咨询、勘测、设计及土地清查质量保证措施(0-9 分)(优秀 7-9分,良好 4-6分,一般 1-3 分)缺项0分 5、项目实施中咨询、勘测、设计及土地清查周期保证措施(0-8分)(优秀 6-8分,良好 3-5分,一般 1-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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