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贷资金监管协议甲方:(贫困户): 区 镇 村 乙方(委托经营的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广西正五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成信用社为扎实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解决有能力无产业发展条件和自我发展能力弱的贫困户增收问题,实现贫困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有效合作、互利共赢,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资金来源。甲方向丙方申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期限 三 年的扶贫小额贷款。二、资金用途:为保证贷款资金安全和帮助甲方脱贫致富,甲方自愿将贷款资金委托乙方用于 (项目),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委托经营协议。三、使用期限。甲乙双方贷款资金
2、委托管理期限与甲方申请扶贫小额贷款期限一致,即甲乙双方贷款资金委托管理起止时间以甲方与丙方签订的扶贫小额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借款合同与借款借据起止时间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记载日期为准)起止日期为准。四、委托支付。嗲款资金发放后,由甲方委托丙方,通过甲方贷款结算账户直接将资金支付到乙方在农合机构开立的结算账户内。五、资金监控。(一)账户要求。乙方在丙方开立基本结算账户,乙方所有资金往来必须在基本结算账户内发生。(二)乙方必须暗战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或进行违法和其他活动,若乙方违约,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采取暂停乙方使用资金、提前收回全部资金等措施。(三)资金支付管理。乙
3、方同意丙积极配合丙方对该笔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大额资金支付必须采取受托支付方式,乙方须提供提款申请书以及与资金用途享福的提款证明材料(包括但不先于相关合同、协议、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和账户明细等)给丙方审核,丙方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和实地调查等方式核查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决定是否同意使用资金,并建立贷款支用和核查台帐。(四)销售款管理。丙方根据乙方原料、库存产品及往来帐等变化情况,全程监控项目现金留,建立销售款监控台帐,确保所销售货款全部回笼丙方,丙方责任信贷员须核实货款回笼情况;回笼贷款在支付超过5万元时须经丙方的审查,若支付对象与乙方生产经用无直接业务关系(如向其他企业或个人借款或
4、将资金支付给没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或个人),丙方有权拒绝支付。六、贷后检查(一)丙方有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或非现场检查方式,对乙方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融资情况、履约情况、涉诉仲裁情况及担保情况等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按季向丙方的提供真实、完善、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文件和信息。(二)乙方实施以下行为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丙方,丙经丙方书面同意,否则在清偿本协议项下全部贷款之前不得采取下列行为:1.经营体质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合作)、减少注册资本金、股权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盛情解散、申请破
5、产等;2.名称、章程、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3.乙方对外重大投资或签订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4.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或大额及实质行正佳债务融资;5.以出售、赠予、出租、出借、转移等方式处分重要资产或处分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的行为;6.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丙方债权实现的情形。(三)乙方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丙方: 1.被责令停产、停业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等;2.法定代表人或蛀牙负责人充实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3.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4.乙方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健发生重
6、大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关联购销合同、租赁、原料供应、资金往来等),或其关联方关系发生变更,或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严重危机;5.发生其他对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七、资金收益。经甲、乙双方商定,按半年为一期,乙方没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期固定收益,收益率按年收益8%计。八、收益支付。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10天内将2016年的收益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在农合机构开立的贷款结算账户内;从2017年开始每年分两期支付,乙方应分别在6月、12月末的最后10天内将该半年的收益支付到甲方在农合机构开立的贷款结算账户内;最后一期收益的支付时间
7、为本协议期满前。不论何种支付方式,都要约定具体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甲方账户: 九、还款方式。乙方应当在本协议期满前一次性将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的资金和最后一期收益支付给甲方,丙方在贷款到期前从甲方贷款结算账户中口收贷款本息。乙方对甲方委托经营管理的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与其未归还贷款的,丙方有权要求乙方偿还欠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十、在生产经营中,乙方优先吸纳甲方从事劳务工作,并另外支付合理劳动报酬。十一、强制执行条款:(一)、三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已经对本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约定,同意本协议浅底锅后向公证机构
8、身板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二)、三方协商同意,如贷款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甲、乙方未向公证机构提供已归还甲方全部贷款本息的有效凭证,丙方有权单方根据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当甲、乙双方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偿还甲方贷款义务时,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十二、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当地财政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身份证号: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广西正五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成信用社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