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移动分公司补卡协议甲方:(机主)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因办理补卡业务,甲方与乙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办理此项业务,甲方需出具相关合法有效证件,配合移动公司提供相关手续,并遵守移动公司的相关业务办理规定,符合要求后再行办理补卡业务。2如果甲方办理吉祥号码补卡,则需按照菏泽市移动分公司下发的吉祥号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3若由代办人经办,则代办人需持本人及机主有效证件,还需持有机主的合法授权书。4若甲方持假证办理,一经查实,则乙方有权将该号码收回,并归还机主本人,该笔业务无效。5甲方持假证办理相关手续导致争议,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6如甲方存在短时间内频繁补卡的情况,则出现任何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处理,移动公司不负任何责任。7甲方确认阅读上述协议,并同意执行。8其他:本协议所称证件均为原件。 甲方:(签字 手印) 乙方受理人: 复核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