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板材加工合作协议甲方:安徽省阜阳市庆霖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奉化华娇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为甲乙双方更好合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1、 甲方按照乙方所下订单,加工漂白桦木杨木芯胶合板15和5两种规格产品,产品质量达到乙方所要求标准。2、 其中15规格胶合板所需杨木芯板原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乙方须保证原材料达到甲方验收标准;5胶合板上下面芯板由乙方提供,素板所需中间层杨木芯板由甲方提供。甲方提供两种产品面背所需指定等级漂白桦木面皮,并加工成成品。3、 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发货期限前完成加工;如不能按时完成,到期三天后甲方每超一天须承担货款1%的违约金。同时、乙方
2、要在明确发货期限前一周保证所提供原材料及时足额到位,因乙方原材料供应不及时所造成甲方不能按时交货,后果由乙方负责。4、 因乙方变更发货时间而带来的甲方生产计划变动,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提前不足车发货、仓促发货等产生的其他费用)。5、 乙方所需15和5胶合板,甲方提供足额增值税务发票。其中15 158元/张,578元/张。乙方要在每批货发出前保证货款足额及时汇到甲方账户。甲方按照乙方指定发货时间及时把货交付给乙方。6、 合作费用分担办法:15胶合板甲方分担72元/张,乙方分担86元/张;5胶合板甲方分担50元/张,乙方分担28元/张。7、 此合作协议暂定为三个月,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继续合作;在协议期间,如因一方原因终止协议,应提前两月通知另一方。8、 乙方采购芯板费用可由乙方预付给甲方的货款中借取。9、 甲方每批次产品生产完成后,乙方允许甲方有2%的二等品进行正常交货,超出2%的二等品部分产品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二等品的确认应排除原材料芯板质量所致,仅限加工工艺及面皮。10、 甲方因不可抗拒等自然因素所造成的不能及时履约,不承担相应责任。11、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