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刘厝、祥店D1标段工程脚手架施工协议发包单位:厦门市宏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刘厝、祥店旧村改造工程D1标段项目部(简称甲方)承 包 方: 厦门鑫华荣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和厦门市地方建设法规,结合甲方和宏伟建设集团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协议的情况,由甲方承建的刘厝、祥店旧村改造D1标段 1#、3#、4#、5#、6# 楼的脚手架由乙方施工。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一、工程名称: 刘厝、祥店旧村改造D1标段1#、3#、4#、5#、6#楼 地 点: 仙岳路与金尚路交叉处 二、和本协议相
2、关文件: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招投标文件、乙方的承诺书、技术质量要求。三、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 四、承包内容: 1、1#3#楼、4#6#楼裙楼以上的双排钢制脚手架搭设,1#、3#、4#、5#、6#楼裙楼以下采用落地钢管架。外架搭设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主体时随主体上升采用57层(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要求)一挑的形式搭设,施工主体时应高出施工层的一皮架,主体封顶后,装修阶段挑架随着装饰完整后下翻挑架。连墙点予埋、挑架予埋、满铺架板,垂直安全网封闭,封闭网立面外侧竹制板围护,每层按要求搭设卸料平台,“四口临边”的钢管围护,予埋的材料、铁丝、钢管扣件、安全网、竹制片(或木质挡脚板)。五、单价和计算
3、方法:1、单价:裙楼以上外挑钢管架 25 元/m2;卸料平台 60 元/m2;施工电梯平台 50 元/m2;单层防护棚 50 元/m2;双层防护棚 65 元/m2;楼层四口防护 5 元/m2;塔吊过道 22 元/m2;裙楼落地钢管架搭设 18.5 元/m2。 2、工程量计算:根据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的增减部份)按实际墙面投影面积计算,含采光井凸字型的墙面边按墙面投影响面积。每5层或67层(以质安站审批为准)设置挑架部份计算另增加高度1米(即如建筑段高度为50m,悬挑架2次,计算为50m2m1.2m(女儿墙顶加)=53.2m计算)。建筑物外墙阳角增加1米,每个阳台的阳角增加壹米(延长米),屋面
4、以女儿墙顶增加1.2米,突出墙面阳台,以突出部分长度乘以搭设高度计算。六、结算及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银行转帐。2、乙方每月25日前报送已完的工程量,经分管工长及项目经理审批,以及公司预算部门复核后,总经理签字,甲方在次月15日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45%给乙方,以后按月完成工程量的价款支付工料款按此类推。(乙方工人伙食费在甲方开办食堂就餐菜票由项目部发放,在每月结算工资中扣回)。完成工程量拨付工程款的划分:主体结构施工时,随主体上升完成部分按每平方米25元的45%计算,装饰时随主体落架完成部分按每平方米25元的35%计算,平台架防护棚等按完成相应单价50%的75%计算。整栋全部拆架完付至9
5、0%,竣工报备后60天付清余额,乙方应提供建安发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需将工资款转入和甲方签订的建工劳务公司领取现金发放工资,其上缴建工劳务公司的费用1.5%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代缴代扣)。七、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1、质量要求:优良(单项验收)。2、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规定、规范和规程及项目部技术交底的要求精心搭设脚手架,质量必须达到优良等级。3、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图、变更文件施工。4、验收标准:以国家现行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和由业主组织验收。八、工期要求: 结合甲方和建设单位签订协议的情况,由甲方制定合理的工期报建设单位、监理审批,乙方应严格按报批审核批准后的工期执
6、行。九、甲方职责: 1、施工用具:甲方提供因作业需要的吊升设备、施工用水、用电、照明单机箱。2、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符合要求的上述材料。若因甲方吊升机机械设备或停电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的吊升机械设备原因或停电等有发生时按实际发生的天数由项目部办理签证手续、工期方能顺延。3、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完成量的工料款,拖延拨付,乙方有权停工,工期相应顺延。4、组织工序交接、交工验收、办理工程结算。5、向乙方提供现场住宿用房、解决乙方人员搭伙(工地食堂由甲方项目部开办,用餐费用由乙方自负),及提供材料堆放场地。十、乙方职责:1、提供相应专业的资质证书,制定脚手架搭设方案报甲
7、方及相关部门审批;2、施工用小型工具、加固用铁丝、施工照明用的灯、线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场内转运材料的运输车辆等。3、按甲方要求组织合格的劳动力进场,严格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4、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钢管、扣件、安全网、竹板等。外架的围护要求分两种方案:一种为厦门常规做法,挂安全网后外侧另加1米高的竹片围护;另一种方案为外侧立面加0.25m高木板油漆标志,内加钢管围护。不管采用何种搭法,施工设计方案经市安检站批准后,乙方无条件执行,单价不调整。5、严格按施工图纸和经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按规定办理有关技术质量及资料,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甲方检查达到合同约定要求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
8、工。如未经甲方验收达到设计要求,乙方自行进行下道工序,所造成的质量事故均由乙方承担。6、确保甲方要求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每道工序工完场清,搞好文明施工。7、乙方应加强班组的管理和考核,选择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组织施工本工程。8、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法律、法规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乙方应配合项目部分管人员,对乙方上班人数进行考勤。月进度款的支付。应综合考勤人数,由乙方配合公司财务及劳资负责人督促当场如数发放工人工资,领借款时应由合同签定责任人签领,若要委托他人代理,应书面授权人方可代理。十一、其它约定:1、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招投标的原则,乙方自愿
9、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叁拾伍 万元,质保金退还期限:主体结构施工到15层后15天内退还 壹拾伍 万元,其余的款项待全部封顶后25天内付清。违约退还,按国家银行同期利息的三倍计算。2、乙方在施工中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有关工期、质量造成的罚款、拖欠工人工资的,甲方有权从工资中扣回,工资款不够抵扣的,可从乙方交纳的质保金中扣除。十二:违约责任:乙方在脚手架搭设不按施工组织要求搭设、国家规定规范规程施工,不听从项目部指挥的,甲方项目部有权给予502000元的罚款。1、脚手架搭设质量要求:乙方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批脚手架搭设方案施工,质量、观感必须达到优良等级,搭设后验收无法达到标准的,允许
10、乙方进行整改,但整改过程不 能影响工期。验收多次无法达到优良标准,甲方有权中止合同。2、工期:乙方无故不执行甲方制定的工期,并造成拖延工期的,逾期超过15天内的给予每天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超过15天的造成甲方损失的,每天罚款贰万伍仟元,乙方在质量、工期无法达到本协议约定要求的,甲方可单方中止合同,中止合同后的完成量单价按相应单价的90%计算。3、乙方在施工中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及项目制定的相关安全施工的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材料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4、乙方在施工中应配合甲方做好整体的文明施工工作,做到工完场清,拆架后的清理工作等乙方不配合的
11、,甲方可派人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对所有招用工人,应具备厦门市政府规定,必须持有相关证件:暂住证、上岗证、准生证等证件,办证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违反规定不办证,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6、根据项目部要求、文明施工要求、规范、工人上班的制服由甲方提供,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7、本协议签订后由于建设单位在150天内或停建、缓建无法让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应退还所有的质保金,违约退还的,按违约金额加收利息,息率为国家银行的三倍计算。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无故中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贰万元的违约金。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附合同附件一份,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完成款项付清自行失效。施工中双方发生争议事项,可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提请厦门市人民法院解决。十四、根据国家建设单位安排,甲方所承包的D地块暂定为1-6#楼,如建设单位调整栋号,甲方将相应作出调整,对此,双方没有异议。十五、在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将于三天内交齐本协议约定的质保金,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本协议。备注:本协议与招投标书、合同约定条款有相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日 期:2004年 月 日 日 期:2004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