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有技术转让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_(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_(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_(以下简称“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以下简称“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_(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是一家具备相关技术研发和拥有相应的专利权的企业;2. 乙方有意向获取甲方特定的专有技术;3. 双方严格依法履行相关的合作和技术转让义务,共同促进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2、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特定的专有技术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转让的专有技术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软件等)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转让给乙方,供乙方合理合法使用。第二条 转让方式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转让的专有技术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证书、技术文件、技术标准等相关资料。2. 乙方应仔细阅读并研究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并在转让完成后,按照约定使用专有技术。第三条 转让条件1. 乙方应支付相应的专有技术转让费用,并按照双方协商达成的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支付。2. 乙方承诺仅在约定范围内使用甲方转让的专有技术,并不得私自泄露、转让给非关联方。
3、3.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违反甲方相关的专有技术使用规定,不得进行未经甲方授权的任何改动、开发、销售等活动。第四条 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商业惯例,对与专有技术转让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2. 甲乙双方承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与本协议有关的技术资料以及商业机密,除非取得双方书面协议。第五条 违约责任1. 甲方和乙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并履行各自的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2. 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争议。第六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若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将纠纷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根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第七条 协议生效和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 甲、乙双方如需解除本协议,应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友好协商解决后解除。附件:详细的专有技术转让清单(可单独附于协议后)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_ 日期:_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