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区开发合同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并经营着景区,并有意将景区进行开发和管理,乙方具备相关资源和技术,双方就景区开发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范围1.甲方将景区的开发权利和管理权利交由乙方负责,乙方有权对景区进行优化、改造和扩建。2.乙方承诺在开发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区相关政策的规定。3.双方将合理分担景区开发中的各项费用,并在具体开发项目上进行协商确定。第二条 合作期限1.本合同的合作期限为(具体时间),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合作。2.如协商无结果,双方可采取公证
2、、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第三条 保密条款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商业机密和商业关系,双方应对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2.未经一方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合作涉及的商业机密。第四条 版权保护1.乙方在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相关作品和技术成果均属于乙方所有。2.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作品和技术成果。第五条 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造成的损失。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合理原因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损失。第六条 解决纠纷1.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2.仲裁地点为(具体地点),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七条 协议生效和终止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合作期限届满。2.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做好相关交接工作,并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第八条 其他1.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解释,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执行。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