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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基层网点营业经理事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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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银行基层网点营业经理事迹 银行基层网点营业经理事迹基层网点的营业经理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岗位,需要具备踏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责任感,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及较高的业务素质,XX同志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营业经理。自担任营业经理以来,XX善于从自己多年的业务实践中总结经验,使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不断得到了提高,在支行领导与同事的共同努力下,华夏分理处的各项业务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内控机制日渐完善,服务规范、服务技巧也有了明显的改观;分理处柜员在县支行以及市分行各项业务测试中能取得优异成绩,在20xx年11月XX地市分行业务大擂台赛上,分理处两名员工为县支行取得

2、团体第一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是以“身先士卒”感召人。在平常的工作中,她努力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要做到做好,要求别人不做的,首先自己不做。处理工作不搞特殊化,也没有人情可言。她认为在制度和规范面前,只有自己做到了做好了,才能要求别人做到做好,于是她平时事事都把工作做到员工前面去,以自己的言行举止带动全体员工勤于工作,乐于奉献。因分理处人员紧张,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特别是20xx年7月,DCC系统的上线,近2个多月的时间,不分上班和休息,她整天把精力都扑在工作上。特别是近五轮的DCC测试,整天扑在工作上,从早上7点30分到网点一直到晚上11点多,中饭和晚饭都在网点将就了。将近有一个多月的时

3、间,因早上上班,孩子还在梦里,晚上回家,孩子已睡着了,连续有好几天都没能和孩子见面。为了做好分理处的工作,她对家庭欠的太多了,她的丈夫在乡镇工作,工作也很繁忙,家务活和小孩子只有全都扔给了年迈体弱的婆婆。二是以“真诚友善”团结人。“与已为善;此为上也;与人为善。为大上也;人人为善,此乃上上也!”这是一个单位、一个团体能否精诚团结、和睦相处的关键所在。在工作中她从关心员工工作和生活入手,经常进行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员工着想,取得员工的信任,进而取得全体员工对其工作上的支持,群策群力,全面做好分理处各项业务工作。充分调动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不为小事斤斤计较,着力营造同事之间,工作上支持、人

4、格上信任,以信任促进团结的融洽、和谐的工作环境,最大限度的发挥每个员工的潜能!在分理处处处营造“家”的氛围,哪个员工病了,她都第一时间送去分理处全体同事的问候,现在分理处从主任到员工大家工作上是同事关系,生活上朋友关系,同事之间关系融洽。有些家庭问题还和同事商量,大家尽量想办法解决。如果有哪个同事出现业务差错了,大家主动帮助解决分析,尽自己能力为同事找回损失。三是以“求真务实”管理人。在工作中理清思路,明确职责,努力认真履行好营业经理职责和权限。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全面协助负责人做好全理处工作,担当起营业经理职责,做好柜台营销和柜台服务、内部管理工作和风险控制工作。在日常工作

5、中,她坚持执行省市的内控达标要求,按操作流程要求完善岗位责任制,建立内部自我督查小组和内部奖惩办法,进行经常性的业务操作和服务规范的自查;大力推广和宣传建行的金融产品,组织全体员工打造一个让客户满意的服务品牌,主动指导客户办理业务,主动为客户提供方便,让客户满意。四是以“学无止境”带动人。她在工作中信奉“活到老学到老”的思想,处处发挥榜样作用,做好传、帮、带工作,带动同事好学上进,提高每个人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让大家都有“你追我赶”的工作热情,确保业务顺利进行。以全新的姿态、全新的形象、全新的作风投入到业务中去,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和服务技巧学习,通过个人综合素质和业务

6、能力的提高,带动全分理处柜台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只有自己业务精,才能对员工进行培训。在平常的工作上我很注意业务的学习也包括柜面服务和柜面礼仪方面的学习,俗话说得好“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她有作笔记的好习惯,今年她关于业务学习的笔记就写完了厚厚的五本笔记本,这五本笔记本也成为了她个人的知识财富。“在岗一分钟,努力60秒”,是她的工作格言,她将继续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扎扎实实做好分理处的各项工作,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努力提高自己,扎实地为建行的业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对于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法规定应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7、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

8、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三条 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

9、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第九十七条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

10、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一条 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由屋檐人家文章资源站 收集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出处所有 劳动法就劳动争议的解决问题作了下列规定: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

11、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

12、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由屋檐人家文章资源站 收集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出处所有 9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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