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会成立协议书甲方:(行为人的姓名/名称)乙方:(协会的名称)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真实、准确地表示愿意成立一个协会,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会的名称和性质1.1 协会的名称为(协会的名称),以下简称为本协会。1.2 本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独立法人资格的、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旨在促进(协会的宗旨/目标)。第二条 协会的组织形式和资格条件2.1 本协会采用(协会的组织形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注册登记。2.2 本协会的会员应当符合(协会的资格条件),并按照相关程序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会员。第三条 协会的权益和责任3.1 本协会享有按照法
2、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权益。3.2 本协会应当履行与其宗旨和目标相一致的义务,并承担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造成他人损害而产生的责任。第四条 协会的管理机构和职责4.1 本协会的管理机构包括(列举管理机构的名称和职责),并按照章程规定进行选举和组织。4.2 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决策和监督。第五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和使用5.1 本协会的经费可以通过(列举经费来源的方式)获取,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缴纳的会费、捐款、赞助等。5.2 协会的经费应当按照章程规定进行合理的使用和公开透明的管理。第六条 协会的解散与清算6.1 如本协会无法继续开展活动或达到宗旨和目标,应当经全体会员的决议解散。6.2 协会的解散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进行,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按照会员的权益比例进行分配。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解除7.1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7.2 在协会成立后,本协议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充、修改或解除,需经过双方代表的协商和书面确认。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双方在协会成立和运营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8.2 如协商不成,争议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_乙方(签字/盖章): _日期: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