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文科技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推进聘用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做好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工作,根据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197号)、人文科技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范围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为教学科研提供专业技术支撑的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二)岗位设置原则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应从满足我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兼顾、按需设岗、优化结构
2、、协调发展。(三)岗位等级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为12个等级。正高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二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根据省的有关规定,我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不设置正高二级岗位、副高五级、中级八级岗位。(四)岗位数及岗位结构比例1、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数我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数为全校岗位总量的14%。2、岗位结构比例其他专业技术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5.7:22.7:45:
3、26.6。其中,正高三、四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3:7,副高五至七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0:3:7,中级八至十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0:4:6,初级十一、十二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4:6。二、岗位职责(一)基本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服务育人,维护学校荣誉,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能够承担所聘岗位的工作。(二)正高级岗位职责1、负责本专业领域的发展规划,组织和指导本专业领域业务技术工作,解决关键性问题;2、关注国内外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组织工作研究,争取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及其他教改、科研项目,发表、出版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著作;3、组织本专业领域的业务和学术交流
4、,参加社会服务;4、指导和培养副高级及以下人员。(三)副高级岗位职责1、负责或参与本专业领域的发展规划,负责本专业领域或某一方面的业务技术工作,解决业务技术工作中的重要问题;2、关注国内外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开展工作研究,争取主持或参与本专业领域的教改、科研项目,发表、出版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著作; 3、组织或参与本专业领域的业务和学术交流,参加社会服务;4、指导和培养中级及以下人员。(四)中级岗位职责1、参与本专业领域发展规划的实施,解决业务技术工作中的问题;2、参与工作研究和教改、科研项目,发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3、参与本专业领域的业务和学术交流,参加社会服务;4、指导初级人员。
5、(五)初级岗位职责承担本专业领域的业务技术工作;参与工作研究和教改、科研项目;参加业务交流和社会服务。各相关单位或部门按照上述职责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作性质,制订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职责,报人事处备案。三、岗位聘用条件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业务技术能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一)正高级岗位聘用条件1、正高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直聘条件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任何1项者,经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直接聘为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科技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
6、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国家社会科学成果奖获得者(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主持两项以上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评分评审办法受聘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不满足直聘条件的,按科研分(满分40分)和任职年限资历分相加计算总分,按比例和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定级,但科研分必须不低于教师三级岗位中科研分排序的后20%,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科研方面(40分)(先按下面和计算出总分,以参与排名的全校所有正高人员的最高分为基准,折算为40分,以此为标准再计算出其他人员的相应得分)科研项目记分 国家级:国家级重大项目1项计300分,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项目按到校经费占总经费比例计算分数,国家级一
7、般项目1项计100分(参与外单位的国家级一般项目按到校经费占总经费比例计算分数)。 省部级:省级重大专项1项计150分,省级杰出青年基金项目1项计80分,省级重点项目1项计60分,省自然基金立项资助计45分,省(部)级立项资助计30分,省(部)级立项不资助计10分,省自然联合基金项目1项计10分。 地市级:地市级(不含校级)立项资助计10分;校级立项计5分;各级(纵向)委托项目不计分。 其它:纵向课题的理工科和文科项目分别按进校经费1万元1分和1万元3分分别计算经费得分;横向课题(含委托项目)按进校经费1万元2分计算;学校立项经费不计分。论文、专著、教材和科研成果记分按现在的人文科技学院科研成
8、果奖励办法文件中的标准计算所发奖励金额按1分/600元折算成分值计算。团队性项目记分国家科研创新团队计150分,省级科研创新团队计50分;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省级产学研基地、省级研究基地每项计50分;校级重点建设学科计20分。任职年限资历分截止到2011年11月30日,任正高年限每年记1.5分。、说明 以取得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为基础,按标准累计统计结果确定科研得分。成果计算以自然年度为基准。 项目级别按学校有关文件确定;核心期刊以当年北大图书馆公布的目录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团队性(科研成果;科研创新团队、基地等)由项目负责人将总分按贡献大小客观公正地分配给团队成员(团队成员签字认可,未签字认
9、可不计分),主持人占总分的50%。 引进正高参照本办法相关条款执行;在读博士(硕士)以第一作者而以我校作为第二单位发表的论文或获得的科技奖励,以第二作者而导师为第一作者的以我校作为第二单位发表的论文或获得的科技奖励视同本人为第一作者,本校为第一单位。2、正高四级岗位聘用条件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者,可直接聘为正高四级岗位。(二)副高级岗位聘用条件1、副高二级岗位聘用条件(1)在我校相关专业技术领域承担重要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者,可申请副高二级岗位:积极进行本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作为主要完成人获
10、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或三等奖(排名第一);或获得省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或三等奖(排名第一);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省级以上科研项目;2、副高三级岗位聘用条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者,可直接聘为副高三级岗位。(三)中级岗位聘用条件1、中级二级岗位聘用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中级二级岗位:国内正式出版物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主持校级(含校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获得市厅级(不含校级)及以上奖励;2、中级三级岗位聘用条件取得中级专
11、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者,可直接聘为中级三级岗位。(四)初级岗位聘用条件初级岗位的聘用条件由各单位或部门制定,报学校审批后执行。(五)正高及副高人员的定级由学校按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统筹确定,不分配到各基层单位。四、岗位聘用程序(一)公布岗位、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二)向所在单位或部门提交申请;(三)单位或部门对申请副高级及以上岗位人员进行评议、推荐;对申请中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进行评审,提出拟聘人选名单,报学校审核;(四)学校对申请副高级及以上岗位人员进行评审,对不单独组织评审的单位申请中级岗位的人员进行评审,提出岗位拟聘人选;(五)公示拟聘人选;(六)确定聘用名单,签订聘用合同。五、聘用期限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