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工程项目施工调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项目施工调查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和经济性,进一步提高施工调查质量,更好地指导后续施工,制定符合实际的责任成本预算,特印发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分工和组织机构 第二条 施工调查分工 由公司负责投标的项目,中标后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市场营销部移交的招投标资料,组织安全质量部、技术中心、工程经济部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项目规模、技术难度、组织难度及存在风险后,确定项目施工调查组织机构和方式。施工调查完成后,形成书面报告报请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统一于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三条 组织机构 1.公司资质中标的特大型、技术难度大、组织难度大或存在风
2、险巨大的项目,施工调查由公司生产系统的领导牵头,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并成立施工调查组,调查组由工程管理部、技术中心、市场营销部、安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工程经济部、子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项目经理部等有关部门及人员构成。 2.公司资质中标的其他项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成立施工调查组,由工程管理部、技术中心、市场营销部、安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工程经济部、子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项目经理部等有关部门及人员组成。 3. 各子公司资质中标的项目:由各子公司组织施工调查。 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协助调查。 第三章 施工调查要求及准备工作 第四条 施工调查的要求 施工调查主要
3、是核对设计文件、掌握施工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部署施工力量、科学组织施工,使技术的先进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相结合,同时为优化设计和调概索赔以及责任成本的编制提供基础资料。 第五条 施工调查的准备工作参加施工调查的人员应根据分工,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查阅、熟悉已掌握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对于重点部分应进行摘录。 2.拟定详细的调查提纲,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调查计划。 3.按照调查计划合理安排行程、交通、生活等。 4.负责人要按职责进行人员分工,调查材料要逐项进行汇总。 5.制订详尽的安全措施并付诸实施。 第四章 施工调查的内容 第六条 工程概况 工程位置,工程量及投资,技术条件和标准,
4、工程地点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交通等情况,工程主要特点,工程规模造价、设计、建设、监理、工期等资料。 第七条 工程自然条件调查 1.地形、地貌、地质 收集当地工程范围最新地貌、地形、地质图,现场踏勘,了解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物质特征;岩土类别,滑坡、错落体、溶洞、严重风化软土等不良地质位置及范围;地下水质、水量及其分布;了解地貌和地面、地下建筑物的变化情况;工程范围和临时用地范围内管线位置和技术参数,拆迁和过渡的难易程度。 2.气象、水文、地震 收集工程范围详细的气象水文资料;必要时结合勘探和取样资料了解河流水域的分布、流量、流速、坡率、洪水期及水位变化;通航情况;(地下水的水量、水质、污染程度
5、、承压与否、可利用量;)气温、气候、降雪、雨量及分布,台风(含龙卷风、雷雨大风等突发性灾害)风向和速度;土壤冻结期及冻结深度等;当地地震情况。 3.用地和拆迁 农业发展状况;土地、人口、农田水利和其它农业设施的状况;工程占用土地的类别;拆迁建筑物数量及难易程度;当地征地拆迁政策规定等。 4.民风、民俗及治安状况民族状况和分布;生活习惯和民风民情;社会治安状态。 5.生活、卫生 物价;生活物资品种和数量,供应来源;施工期对当地生活条件影响的预测;医疗卫生条件;地方疫情。 第八条 技术经济调查 1.确定标段内工程的重点和难点。研究确定重点工程施工方案,提出施工建议计划。调查取、弃土场位置、运距、填
6、料情况,提出土方调配的原则意见。根据现场实际提出工程机械配备和中心试验室设置建议。 2.交通运输 了解既有公路和机耕道的分布;道路等级及现状;道路与工程的衔接联系;交通密度和流向;既有铁路(含专用线)和航道运输的情况;可利用的交通工具种类、数量及价格;既有铁路、公路货场和码头的位置能力、价格等。 3.水、电、通信、燃料 电网及变电站位置、等级及容量,收费标准,可提供的容量及要求;生产、生活用水水源位置、容量、水质及供应方式,收费标准;燃料的品种、质量、供应能力和价格;临时通信方案的比选;水、电工程永临结合的可能性及技术经济比较。 4.物资供应 设计和建设单位规定的主要工程材料供应方式;工程地点
7、物资来源渠道、品种规格、供货能力、品质、价格;运输条件。 地材要重点调查:产地、产量、材质、运距、价格;开采和供货条件,可否自行或联合开采;运输条件;当地政策规定及取费标准等。地材应取样试验,鉴定品质。 5.劳动力资源了解、掌握当地劳动力市场的供应情况、价格及劳动力素质条件等。 6.机械设备 了解、掌握当地机械设备市场情况,对本工程所需的主要机械设备的型号、种类、性能、租赁价、出售价等进行市场调查。 7.工程造价资料 部门和地方最新定额、费率、概预算编制规定;劳、材、机、运实际信息(指导)价。 8.大临设施的设置条件、标准、地点、数量,队伍的驻地安排。 第九条 施工现场调查 1.线路、路基 线
8、路走向、位置与地形地貌地质相互关系;土石成分,取、弃土场的运距、道路条件、土源数量和成分分析;高速铁路(客运专线)的基床和路面拌合场地的选择和布置。 2.既有铁路改建过渡工程 既有线和设计线之间的线路、站场、立交通道的平、立面关系;换边位置;施工过渡步骤设计、方案比选;施工防护方案和措施等。 3.桥涵、立交、通道 桥址地形地貌的踏勘;桥跨孔径、式样、位置与河床,既有道路相互关系;预制梁和构件的场地布置、安装和架设的施工方法;改移道路和临时过渡工程的方案选择;河流水位、防洪和通航要求;环保要求及相应工程措施;顶进桥涵加固防护方案。 4.隧道工程 洞口位置是否合理(正洞、平导、斜井、竖井);洞口的
9、地形地貌条件;进洞方案、地表加固;出碴、通风、防排水的条件和方案比选;相邻工程(桥涵、路基)施工配合及减少干扰的措施;风、水、电引入条件和方案;洞口场地规划;洞口及洞身施工对相邻建筑物的影响及防护加固措施。 5.站场、房建 工程范围内各工种及相邻工程的位置、相互关系、工程衔接的干扰情况;减少干扰、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安排的不同方案比选;交通运输条件,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 6.给排水工程 水文地质条件;特殊地段(跨越河道、水域、站场、道路)的管道辐射敷设的施工顺序和方案;环保对污水处理和排污位置的要求。第五章 施工调查报告 第十条 公司组织的施工调查,调查结束后,参与施工调查的各业务部门应
10、按调查内容提出书面报告,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汇总并编制施工调查报告,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审批后发至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生产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子公司,作为进行施工准备和编制指导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 各子公司组织的施工调查,调查结束后,由各子公司负责汇总、编制、审批、发放,并将审批后的调查报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十一条 施工调查报告内容 1.工程概况:线路的走向、地形、地质、地貌、气象水文情况,工程分布及重点工程情况,工程特点和施工难易程度,主要工程数量,工程规模造价,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工期要求及建设意义(附平面概图)。 2.施工条件:工程现场地形、地貌、拆迁建筑物情
11、况,沿线交通和供水、供电、通信情况;地方材料的供应条件及料源的分布情况;临时工程修建条件等。 3.提出以下施工方案及设计方案或改善设计的意见: (1) 全线施工组织原则意见、工期安排和分年度施工进度意见。 (2) 施工任务划分,施工队伍分布及驻地位置意见,临时工程建设原则。 (3) 控制工期的工程项目及重点工程施工方案、进度安排意见。 (4) 施工干线便道修建意见,施工供水工程修建原则,施工供电干线路及变压器、发电机设置方案,施工通信方案。 (5) 砖、瓦、石灰、砂、石等地方材料产地及采购、供应原则意见。主要工程材料采购、供应原则和设置材料厂、预制厂、轨排场(含存梁场)的地点、规模意见。 (6) 各种资源配置及投入时间(劳力、机械设备、风、水、电、通信、物资、资金)。 (7) 营业线改、扩建工程施工调查报告中,除上述内容外,尚应提出改进施工基本方案意见。 (8) 环保措施。 (9)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的初步意见,对施工生产工作的其他要求等。 (10) 对设计方案和改善设计的初步意见。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工程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