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策康金服保管合同.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639101 上传时间:2024-05-07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策康金服保管合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策康金服保管合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策康金服保管合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策康金服保管合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策康金服保管合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保管合同合同编号: 保管人: 寄存人: 第一条保管物保管物名称性质: 数量: 价值: 瑕疵: 保管费: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第二条保管场所: 。第三条保管方法: 。第四条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第五条保管物中(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具体如下: 。第六条保管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七条寄存人交付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八条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第九条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使用或者(是/否)允许保管人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第十条保管费的支付方式与时间: 。第十一条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

2、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第十二条保管期限届满,保管人应当将保管物及孳息归还寄存人。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违约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五条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 )时成立。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保管人(章):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寄存人(章):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

3、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

4、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

5、,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

6、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办理中)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