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xxx-2015-1202
甲方(需方): xxx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有限公司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仓储管理系统 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支持ERP系统的高效运作,实现仓储系统智能化的管理。改进出库、入库及库存显示、备货等实时显示数据问题。
2.技术内容: 1)结合现有浪潮ERP中基础数据导出作为基础数据源 2)工票管理 3)统计数据 4)出库单管理 5)备货单管理 6)锁定库存管理 7)订单任务管理 8)盘点信息管理 9)盘点记录管理 10)报警信息管理 12) 基本系统管理 。
3.技术方法和路线: 采用标准J2EE体系规范,B/S系统结构,基于Spring+Struts+Hibernate+Ajax框架开发平台,ORACLE9数据存储,SunOne Web Server,构建智能化仓储系统。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项目建设内容》 ;
2. 《项目实施计划》 。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 项目第一阶段计划:2015年12月20日完成系统需求调研以及需求确认;
2. 项目第二阶段计划:2016年1月15日完成系统设计 ;
3. 项目第三阶段计划:2016年2月29日完成程序代码开发及测试 ;
4. 项目第四阶段计划:2016年3月31日完成系统在xxx有限公司客户方测试以及用户操作培训 ;
5. 项目第五阶段计划:2016年4月1日完成系统在xxx有限公司上线及试运行 ;
6. 项目第六阶段计划:2016年5月8日-2017年5月8日为免费维护运营 ;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无 。
2.提供时间和方式: 无 。
3.其他协作事项: 甲方配合乙方进行软件设计的前期调研、需求分析等工作并对乙方的调研结果进行审核确认;组织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系统软件的培训学习工作;甲方需配合乙方完成相关数据收集整理工作。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无 。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46.2 万元人民币 (肆拾陆万贰仟圆整) 。
2、 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分期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首期款为项目总费用的20%,为 9.24 万元人民币,在双方签定合同后的一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2)第二期款为项目需求调研结束,《需求规格说明书》、《项目开发计划》经甲方讨论书面确认完成后一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25%,为 11.55 万元人民币
(3)第三期款为项目总费用的45%,为 20.79 万元人民币,在完成项目代码开发,并安装调试开始试运行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4)第四期款为项目总费用的10%,为 4.62 万元人民币,在完成项目一年期试运行,并检验无质量问题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公司名称:
地址:
帐号:
第六条 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本项目技术开发专项费用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 项目例会 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
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第九条 保密义务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必须的系统实际数据等技术情报和资料,并严格遵守有关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不得将此次开发的产品(包括乙方在本项目中集成、使用的具有乙方自主版权的产品)在管理局、xxxxxxx有限公司分公司等的任何系统及项目中使用。
2.涉密人员范围: 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员工以及与其合作的供应商或客户等所有从甲方能够接触到本系统或合同的人员 。
3.保密期限:本保密协议不因双方业务关系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有效期内及保密信息公开之前,本协议对双方仍保持原有效力 。
4.泄密责任:不论其违约行为出于故意或者过失,都将赔偿披露方因接受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产品相关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并对本次合作所涉及的甲方生产经营决策信息等一切企业机密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拷贝、抄写、留用或转交他人,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2.涉密人员范围: 乙方所有人员 。
3.保密期限:本保密协议不因双方业务关系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有效期内及保密信息公开之前,本协议对双方仍保持原有效力 。
4.泄密责任: 不论其违约行为出于故意或者过失,都将赔偿披露方因接受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
第十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含项目文档):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现场验收 。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2016年05月08 日;xxxxxxxxxxx 。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
果进行验收:在《仓储管理系统》安装调测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按照相关信息项目验收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关验收报告。 乙方负责提供验收所需的全部文档资料以及系统测试环境,并负责解答专家提出的各项问题。针对验收中发现的属于乙方的问题,乙方需书面承诺具体解决时间。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
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 负全部责任 。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
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方式处理:
1.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双方所有。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
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五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
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
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
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乙方对甲方的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2-3人)等进行培训,确保其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系统。自系统验收通过后一年内提供免费技术支持服务 。
2:地点和方式: 甲方办公地点。实际操作培训 。
第十七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 (甲、乙、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另行协商 。
·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xx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xx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为便于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方式运作。甲乙双方分别组建智能化仓储系统项目组,由双方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
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
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由于受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响,致使甲方或乙方无法如期履行本合同时,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对方 。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则自付款通知日期始超过14个工作日的剩余应付而未支付款项,需每周按开发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对付款通知的某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其他部分的付款执行。
(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但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而没有通知甲方复核更正和补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逾期二个月不接受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向合同外第三方转让或变卖工作成果。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甲方需赔偿乙方由于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并向乙方支付10%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应当按损失额全额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付项目,则自合同预定完成之日起算,乙方需每周按开发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此合同无法在最高延期交付的期限内完成,甲方有权取消此合同,且乙方应将已支付款项全额在14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10%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乙方需赔偿甲方由于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10%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应当按损失额全额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十一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天津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书面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无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无 ;
3.技术评价报告: 无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无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无 ;
6.其他: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于本合同文首之日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 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关于合同完整性和可分割性的规定:
1、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有关事项的完整合同并且代替所有以前有关主题的意见和协议(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
2、假如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无效或因任何理由、在任何范围内无法执行,则本合同的其余部分将不因此受影响。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xx有限公司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日期: 2015年12月2日 日期:2015年12月2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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