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买卖合同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卖方) : 身份证号码: 甲方配偶 : 身份证号码: 法人代表 : 职 务 : 委托代理人 : 联系电话 : 乙方(买方) : 身份证号码: 法人代表 : . 职 务 :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一、 甲方拟将位于 的房地产转让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甲方是按照该房地产的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 号所记载之内容:房屋建筑面积 ,属【钢筋混凝土】结构 层;【共用】土地使用权面积 ,土地使用 权类型为【商住】用地;连同房屋内的
2、附着设施(家私电器),将【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千 佰 拾 元整。签定本合同时,乙方交付甲方的定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预付房款为人民币 元整,(¥ 元)其余在甲方办妥过户手续3天内付清给甲方。 付款方式:【现金】。三、 双方同意 年 月 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四、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甲、乙方应携带有关资料到房地产交易所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将成交金额按双方协定的付款方式如期全部交付甲方,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用的房地产权证等文件交付乙方。五、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
3、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限制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六、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办理房屋过户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就在悔约之日7日内所收预付房款及定金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按【定金】金额的双倍付违约金。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办理房屋过户时,作乙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预付购房款甲方在7日内退回乙方。七、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八、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 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注: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已交付甲方该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预付房款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付款方式:现金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以上借据中的印刷字体与手写字体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