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项培训协议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作为甲方专业技术人员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为提高乙方的专业技能,甲方愿意给予乙方特殊待遇,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基于上述情形,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特签订本专项培训协议,并达成如下内容: 一、乙方工作岗位 1、乙方在甲方 部门任 一职,劳动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该工作岗位需掌握与技术及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 二、专项培训 1、甲方对乙方进行的专项技术培训为: 课程,培训时间为:从 年 月 日
2、至 年 月 日止,具体的培训内容为 。2、该专项技术培训将视为甲方给予乙方的特殊待遇。 三、培训费用 1、甲方承担上述专项技术培训的专项培训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专项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讲义费、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乙方的其他费用等。若培训完成后,结算确定的专项培训费用数额高于第三条第1款所述费用的,以实际发生的专项培训费用数额为准。2、培训形式为 脱产学习,培训期间甲方支付乙方薪资经过培训形式所折算的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计算方法为:薪资折算费用=当月综合薪资/当月出勤标准*培训时间*培训形式,全脱产学习为100%,半脱产学习为50%,非脱产学习为0%。3、培训费用总额为
3、专项培训费与薪资折算费用之和,总计人民币 元。4、支付方式: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培训机构相应发票后,直接将该培训费用支付至培训机构,或者,经甲方同意后将该培训费用交给乙方,由乙方自行缴纳相关培训费用。 5、乙方向甲方提供该专项技术培训机构开具的相应发票,以及因本次培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凭证。 四、乙方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上述培训作为特殊待遇,并自愿签订本协议。2、乙方应勤奋认真学习,达到甲方和培训机构的培训要求,并通过所有的评定或考试。 3、乙方在结束本协议项下之培训后,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回到工作岗位,同时,乙方保证学以致用,把上述培训获取的知识充分运用到甲方的实际工作中,协助甲方的经营
4、生产。 4、培训期间若因乙方原因提出终止培训,乙方必须承担甲方为乙方已实际支出的全部培训费用。 5、双方确认,乙方在接受上述培训后,自培训结束之次日(工作日)起,须至少在甲方公司继续服务期限为 ,该服务期自乙方受训结束之日起计算。五、违约责任 1、乙方若违反本协议,在服务期内提出辞职的或因乙方原因、过错导致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须支付的违约金按以下方式计算:违约金金额 =培训费用总额(1-自培训结束起已服务月份数规定服务期月份数)。注:服务月份数的计算:月实际工作天数(不含休息天数)超出11天(含11天),则按整月计算;月实际工作天数(不含休息天数)超出1天(含1天)但不足11天的按0
5、.5个月计算。 2、如前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有权从乙方劳动报酬中对上述违约金或者赔偿金予以扣除。 六、协议的终止及期限 1、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间,若甲方因甲方原因提出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自动终止。如甲方因乙方原因或过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规定之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或乙方单方提出辞职的,乙方需按照本协议第五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乙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若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的,乙方应继续在甲方工作,否则乙方须按本协议
6、第五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放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双方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自动终止。 七、其他 1、若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2、乙方从本协议项下所述培训中获得的任何技术、知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不得公开、泄露或提供给他人。如乙方违反本款约定的,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3、 乙方从本协议项下所述培训中获得证书应由甲方暂时保管至协议终止,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不得私自取回、复制或销毁。如乙方违反本款约定的,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4、本协议未尽之内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除非甲乙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本协议在服务期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盖章) (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