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专项法律服务协议.docx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1637342 上传时间:2024-05-07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99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专项法律服务协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专项法律服务协议.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专项法律服务协议 甲方:陕西省XX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陕西XX律师事务所 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与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合作筹建“秦汉新丝路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公司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事项及服务期限 1、乙方为甲方与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合作筹建“新丝路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服务事项包括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合作意向书、出资协议、公司章程等的洽谈、起草法律文书、协助完成公司登记程序等。 2、服务期限从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之日起至公司设立登记完成之日止。 二、指派律师 1、经甲方认可,乙方指派薛亚栋、白晓腾律师及其助理经办本协议项下的法律服务工作。 2、若指派律师因故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委托之职责,乙方应指派其他律师接替。 三、工作范围 1、参与“xx”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就投资方案制定、投资形式选择和项目可能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2、就“XX”项目公司组建中涉及的股权分配、各方投资人的合作方式和权利义务关系,项目筹备阶段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3、就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事务与惠普公司之间进行协调; 4、协助项目公司进行相关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 5、指导和协助甲方拟制出资协议书和公司章程; 6、就公司设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7、参与项目谈判,就项目谈判和签约中涉及的投资结构、项目各方责任、融资保险、资产购置等法律问题提供律师建议; 8、协助甲方起草、修改项目合同和项目公司设立阶段的各类法律文件,包括政府报批文件、特许权协议、购买协议、融资协议和担保文件等; 9、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项目公司设立阶段出现的各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处理,提供可供选择的法律解决方案; 10、协助甲方解决有关项目合同和资产权益的各种争议,代理甲方参与仲裁或司法审理程序; 11、协助完成登记程序,确保项目公司正常运转。 四、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专项法律服务服从公司筹建工作的总体需要。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对其提供的法律服务作出解释。 (二)义务 1、根据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 2、完整、真实地提供所需文件资料。 3、及时支付乙方律师代理费。 4、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出席相关的会议和各种活动。 五、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乙方律师有权查阅甲方与筹建公司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 2、有权要求甲方相关人员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 (二)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以本行业公认之标准勤勉尽责。 2、乙方律师应当准时参加与筹建工作有关的会议和活动。 3、乙方律师应当尽心尽力维护甲方之合法权益。 4、乙方和乙方律师应当保守在法律服务活动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 六、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项下的专项法律服务费为 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律师费 元。 3、剩余律师费 元,在公司设立完成后15日内支付。 七、其他费用负担 在服务期间,如甲方安排乙方律师前往西安以外地区出差或向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所发生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费由甲方负担。差旅费标准由甲方乙方协商控制。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真诚互谅的原则妥善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 5 / 5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