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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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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17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233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县(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第二章主要职责第三条党委督促检查工作主要承担以下四项职责:(一)做好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主要体现在党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重点工作中。要重点抓好党代会、党委全委会

2、、党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党委重要工作会议等党的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党的重要文件精神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党委决策部署的重点目标、重大民生工程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二)做好党委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党委领导同志批示督办件归口党委督查部门办理。坚持批必查、查必清、清必办、办必果,不断提高办结时效和质量;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达到督办一件、带动一片的效果。对严重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妨碍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问题,要组织力量重点查办,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新闻媒体、互联网上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加大督促解决力度。(三)做

3、好督查调研工作。围绕上级和本级党委关注的重点问题、决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采取明察暗访、联合调研等形式,积极深入基层和一线开展督查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完善和落实党委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四)做好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探索做好党委决策部署绩效管理、党委委员询问质询受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四条建立督查分解立项制度:(一)对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委督查部门要根据党委要求及时进行分解立项,建立督查台帐,明确责任单位和落实时限,并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督促检查,促使责任单位如期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4、二)对党委领导同志批示督办件,要按程序交党委督查部门登记立项。党委督查部门根据领导批示要求牵头组织力量查办,或责成有关部门按规定时限查办。(三)对有关单位申报、党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开展的督查事项,党委督查部门要及时纳入督查台帐,按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开展督查。第五条建立督查情况报告制度:(一)对已立项督查的党委决策部署,党委督查部门要督促下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时限上报贯彻落实情况。党委决策部署的重点目标、重大民生工程推进情况至少每月专题报告一次。党委督查部门在汇总整理后按程序向同级或上级党委报告。(二)对党委领导批示督办事项,承办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党委督查部门,由党委

5、督查部门向相关党委领导报告。在规定时限内无法办理完毕的,须向党委督查部门说明具体原因,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办理情况反馈党委督查部门。第六条建立督查回访复核制度:(一)对党委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党委督查部门要对相关单位办理情况跟踪督办、及时回访,督促推动工作落实,并向领导同志反馈有关情况。(二)对党委领导同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督查事项,党委督查部门要实地进行复核,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检查和了解情况是否查明、整改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三)重要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再督查”,避免个别单位敷衍了事、 欺上

6、瞒下、弄虚作假,使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第七条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对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批示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党委督查部门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其中党委决策部署的重点目标、重大民生工程推进情况要在会议、文件、报刊或网络上进行公开通报。对抓落实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第八条建立督查问责制度:加大党委督查问责力度。对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及领导同志批示督办事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党委督查部门要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建议地方和部门追究责任。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九条加强党委对督查工作的领导。各

7、级党委既是科学决策主体,也是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决策落实的主体,要把抓落实摆在与作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着力把党委督查部门建设成为推动工作落实的生力军、辅助决策的参谋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连心桥、推动党的作风转变的助推器,不断提高党委督促检查工作水平。(一)健全督促检查工作领导体制。各级党委要成立由党委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研究督促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要督查活动,帮助解决督查工作开展中的实际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级党委督查部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二)加强

8、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建设,使机构设置、力量配备与形势任务相适应。党委督查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内设综合、督查、目标、议提案办理等职能机构,县(区)党委督查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少于同级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四分之一,县(区)督查室主任兼任县(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督查部门机构和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设置、配备。各职能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并明确人员负责督促检查工作。各级党委办公室要把加强和改进督促检查工作作为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增强决策服务能力和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摆在党委办公室职能建设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督查机构班子和队伍建设,帮助解决党委督查部门工作开展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9、为督查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保障。第十条完善党委督促检查工作机制:(一)完善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各级党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重大督促检查活动的统筹协调,统筹督查任务,整合督查力量,协调督查活动,形成督查合力,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督查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督促检查工作格局。党委督查部门要主动加强同人大、政府、政协及职能部门督查力量的衔接,加强对舆论监督等社会监督力量的引导,全面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科学化水平。凡需以党委、党委办公室、党委督查室名义开展全市(县、区)性督促检查活动,由相关单位申报,党委督查部门收集汇总后提交党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研究、

10、统一安排、统一组织。未经党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的,不得冠以上述名义开展督查。(二)探索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实施的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的绩效管理机制,构建和完善定性分析与定量测评相结合、阶段性评估与动态跟踪相结合、过程监控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绩效考评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的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加强对绩效管理各项指标运行情况的日常监控,推动党委重大决策和专项部署及时有效落实,实现决策部署引领绩效管理、绩效管理牵引督查工作、督查工作推动决策部署落实的良性运转。党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干

11、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党委督查部门作为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将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专文函告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党委组织部门在确定同级党委管理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先选优、表彰奖励及提拔任用工作程序中,要事先征求党委督查部门关于干部的政绩评价意见。(三)建立完善督促检查工作分级负责机制。党委作为抓落实的主体,要把督促检查工作作为重要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手段。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督促检查工作负总责,亲自部署抓落实;党委分管负责同志对督促检查工作负直接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分级负责工作机制。党委办公室和党委督查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具体督促检查工作

12、的落实。(四)建立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党委督查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调查核实、情况通报、处理问题等方面的职能。党委督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党委重要的工作会议,列席涉及重要工作部署的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等重要会议,参加同级党委管理干部实绩评定、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会议;参加党委负责同志组织的督查调研活动;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及时了解情况,并根据授权进行督促检查;查阅相关重要文件和资料。改善党委督查部门办公条件。党委督查部门要配备能够满足正常办公的公务用车、照相机、摄像机、电脑等工作设备。要为党委督促检查工作顺利有效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党委督查部门工作经费要独立预算、足额保障。第十一

13、条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业务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一)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理论研究,增强督促检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二)各级党校要将督促检查工作纳入教学内容,提高各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和水平。(三)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信息化建设,用好全国、全省党委督查工作专网平台,市、县(区)党委要建立督查工作专网,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四)加强党委督查部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通过挂职锻炼、干部交流等多种途径,精心培养、放手使用督查干部,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予以重用。原则上每年选派1-2名县区督查干部到市委督查室学习锻炼,有计划地选派市委督查干部到县区挂职锻炼,适

14、时选派市、县区干部到省级督查部门跟班学习或外出考察学习。根据工作需要,选派理论政策水平高、业务熟悉、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督查专员。(五)市级党委督查部门要加强对县(区)级党委督查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情况沟通和经验交流。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内党发20071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关于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要求,切实推动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抓落实的长效机制,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促检查工作提

15、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1.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明确要求,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在抓好落实上狠下功夫,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就要督促检查、一抓到底。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督促检查在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力度抓好工作落实。2.“十一五”时期,是我区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绘就了今后五年我区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提出了提高“两个水平”、保持“两个高于”、确

16、保“两个实现”的奋斗目标,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作了全面部署。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3.抓落实是我们党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根本要求,开展督促检查是我们党抓落实的重要领导环节和领导方法。近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狠抓督促检查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个别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同志对督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高,对督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不够;个别地区和部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

17、义严重;一些地区督查机构不健全,督查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加强党的领导、执行党的纪律、强化党的监督、维护党的权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抓督查促落实的重要性,切实把督查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全面推进我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二、加强和改进督促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4.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督促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党委、政府工作重点,突出抓好重大决策督查、专项

18、查办工作、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督查,把督促检查贯穿到决策实施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个方面,促进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内蒙古提供重要支持和保障。5.工作要求坚持抓重点。围绕进一步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不断提高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水平等重大问题,抓好重大决策督查。对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批示、交办的专项查办事项,要狠抓落实,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带动和促进全面工作。坚持抓难点。围绕我区农牧业基础薄弱,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自主创新能力

19、不强,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平衡,城乡居民增收与经济增长不够协调、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等薄弱环节,以及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督促检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为党委、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坚持抓热点。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城市改造中引发的土地纠纷、经济补偿,国企改革及就业安置,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工工资兑现,移民搬迁,教育、医疗、社保等热点问题开展督促检查,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坚持抓典型。注重挖掘和剖析典型,以点促面,推动整体工作落实

20、。既抓好的典型,又抓反面典型,总结成功经验,分析问题和原因,提出具体的对策措施,形成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的高质量的督查报告,并通过适当的形式,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通报和宣传,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三、建立和完善督促检查工作长效机制6.建立完善督促检查工作领导体制。适应常委负责制新的领导体制要求,各级党委督促检查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同级党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级政府督促检查工作要认真行使行政监督职能,由同级政府分管办公厅(室)的行政副职、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具体负责。各级党委、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机构代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抓好本地区、部门的督促检查工

21、作,并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做好督促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主动适时地开展重点督查活动。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纪律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多方面的作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督查工作新格局。7.建立规范督促检查工作运行机制。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党委、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机构要根据授权,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将落实决策部署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及时向党委和政府领导报告。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件、交办事项统一归口党委、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机构办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

22、批示件交办、催办、核实、调查、回访、反馈等工作程序。8.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建立督查任务分解立项和跟踪督查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在制定决策、部署工作的同时,要对督促检查工作任务进行立项分解,职责到位。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跟踪督查活动,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工作落实。建立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所负责和分管工作落实进展情况。下级党委、政府要按要求时限如实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情况,由自治区党委、政府向

23、中央、国务院专题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本级党委、政府办公部门和督查工作机构要通过督促检查,及时收集分析,并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建立督促检查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开展研讨、培训、调训活动,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工作措施,提出工作要求,提高全区党委、政府系统督查工作整体水平。加强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工作情况,确定合作事宜。加强与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共同研究方案,共同组织开展涉及全区的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督促检查工作。加强与人大、政协办公部门的联系,促进党委决策部署的落实。各级政府要切实

24、加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推动工作落实中的重要作用。9.探索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方法。在继续坚持实地督办、跟踪督查、督查调研、明查暗访、联合督查、新闻督查等行之有效的方法的同时,注重总结创新,积极探索新的领导体制下抓督查促落实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手段,不断丰富和完善督查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机制,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10.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工作效能。各级督促检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求实效,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文过饰非的现象发生。形成的督促检查工作报告,要重点突出、喜忧兼报、全面客观。对督促检查中带有普遍性、

25、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主动立项,经报批后责成相关部门限期解决。11.注重发挥督促检查工作考核评价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抓督查促落实的绩效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未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一些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在更大范围内起到警示作用。要将督促检查工作考核评价结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四、切实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12.高度重视督促检查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作为抓落实的主体,要切

26、实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把督促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旗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每年要召开一次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督促检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确定督促检查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认真解决督促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工作任务。13.努力改善督促检查工作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创造条件,使督查工作人员及时充分了解党委、政府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和部署。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人可列席同级党委、政府涉及决策部署、情况通报等方面内容的重要会议,可跟随党委、政府领导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可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各级党委、政府办公厅(室)要为督查工作人员提供阅

27、读涉密文件资料、保障交通工具和现代化办公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督促检查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14.大力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机构建设。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工作机构在抓落实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责任。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督查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切实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经验丰富、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组织协调能力强、敢于触及矛盾、反映问题的干部,选拔到督查工作岗位上来。15.全面提高督查干部队伍素质。按照“讲政治、识全局、明思路、知重点、懂方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提高督查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通过理论研讨、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法,切实提高督查工作人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组织协调、开拓创新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高素质督查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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