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文最新推荐- 恶意诉讼的处罚标准 诉讼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合法权益、解决社会纠纷。恶意诉讼行为明显是对诉讼秩序的扰乱,不利于诉讼目的的实现,“加剧了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与社会纠纷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 ”,所以必须进行处罚。但如果在司法运作过程中处罚不当,该处罚的没有处罚或者不该处罚的进行了处罚,都会影响司法的公信力,不仅进一步降低司法权威,而且更加不利于良好诉讼秩序的形成。因此,有必要探讨对恶意诉讼行为的界定,研究具体的处罚标准和处罚方法。 一、问题的提出 (一)实证分析 案例一:甲向乙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到期后,甲按照约定偿还了本息,乙声称借条丢失,甲顾及朋友情面
2、未收回借条,也未要求乙书写还款收据。数日后,乙持借条到法院起诉,要求甲偿还借款20万元。法院查明以上事实后,乙撤诉,法院未对乙采取处罚措施。 案例二:甲起诉乙要求偿还借款20万元,乙对债务无异议且表示愿意偿还。在法院的主持下,甲乙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乙在半年内偿还。但在乙与丙的离婚案件中查明,甲乙并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乙是想通过诉讼达到其在与丙的离婚诉讼中多分财产。虽然最终甲乙之间的调解 盗窃,数额,罚金,情节,应当,判处 未成年人盗窃金额数千元如何判刑? 17岁。犯盗窃罪。价值5000元。现已被取保后审。不是主犯。要是开庭会怎么判? 律师回复解答: 你可以了解一下当地盗窃罪起刑金额,
3、5000元是肯定高于起刑金额了,判刑是肯定的了。若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加上你是未成年人,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照一般经验,取保候审的能够争取缓刑。 根据本条规定,本罪有4个量刑幅度,即: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
4、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的一名中学教师与妻子因琐事发生争执,把妻子打伤,又将尚有呼吸妻子挖坑掩埋,致使其死亡。潜逃后,化名并且将自己“漂白”,再次成为广州市一名中学教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名教师恶魔还是被警方抓获。7月6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凶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对其限制减刑。 被告人王劲扬与被害人张某夫妻关系不和。1997年2月10日上午,王劲扬与张某发生争吵,张某将王劲扬的脸抓破。次日7时许,王劲扬与张某再次发生争执,王劲扬将张某头部打伤流血。王劲扬将来其家寻找张某的岳母借故支走。之后,王劲扬用家中铁锨在院子内挖坑,将仍有呼吸的张某抱至坑内掩埋。下午16时许,王劲扬找到母亲朱某,将儿子小强(化名)托付给母亲朱某后离开。次日中午,王劲扬从外边返家时,看见邻居在其家中围观,知道自己的罪行暴露,随即潜逃。后化名尹玉成到广东省广州市躲藏,应聘成为广州市一名中学教师。经法医鉴定:死者张某系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严重损伤合并机械性窒息而死亡。2018年6月16日,王劲扬被警方在广州市某英语学校抓获。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