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填 物业公司名称
与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XX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小区家庭综合信息化业务合作协议
二○一一年 月
甲方:填物业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负责物业管理的 填小区名称 小区,位于 填 具 体 地 址 ,占地面积约 填面积大小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填面积大小 平方米。为满足该小区内约 填户数 户家庭用户的信息化业务需要,甲、乙、丙三方就该小区家庭综合信息化业务的投资建设、相关权利和义务等问题,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 甲方确定其为 填小区名称 小区的合法物业管理机构,并授权乙、丙两方在该小区内从事家庭综合信息化相关业务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等工作。
2. 乙方投资建设进入小区内外的通信管线和机房等通信设备,向小区内用户提供家庭宽带业务的运营与相关维护工作。
3. 丙方负责TD、家庭宽带等移动信息等相关业务的运营与相关维护工作。
4. 甲、乙、丙三方将在该小区内业务推广活动与公共关系活动等方面开展合作,并保持信息沟通协作。甲方有义务为乙、丙两方业务代表开展业务工作提供协助。
5.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承诺乙、丙两方为其电信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合作伙伴,并配合乙、丙两方在该小区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其他电信运营商发展客户。
第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负责为乙、丙两方的设计、施工建设和维护提供必要的协助,提供该小区的管线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和弱电平面图等(尽力提供数据文件),并协助乙、丙两方进行管道报建。
2. 甲方提供小区现有的接入管道、弱电井、桥架、线槽及电信暗管等给乙、丙两方用于家庭综合信息化业务建设,并积极配合、协助乙、丙两方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
3.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免费为乙、丙两方提供该小区内 填面积大小 平方米符合条件的机房,乙、丙两方用于安装家庭综合信息化业务的所有相关设备。
机房具体位置: 填写小区名及该机房所处具体位置 。
设备系统作用:乙、丙两方安装、放置在甲方机房内的设备系统,主要用于为该小区的用户提供家庭综合信息化业务接入服务,同时也包括可能需要的GSM、TD和WLAN等的接入服务,以及增强信息化接入信号强度、提高通信质量。
如需支付机房租金,将以上协议内容改为:
甲方同意提供该小区内 填面积大小 平方米符合条件的机房,以 填年租金 元/年的价格出租给乙、丙两方用于安装家庭综合信息化业务的所有相关设备。
机房具体位置: 填写小区名及该机房所处具体位置 。
设备系统作用:乙、丙两方安装、放置在甲方机房内的设备系统,主要用于为该小区的用户提供家庭综合信息化业务接入服务,同时也包括可能需要的GSM、TD和WLAN等的接入服务,以及增强信息化接入信号强度、提高通信质量。
协议期内,机房租金由丙方代表乙、丙两方,每年 月向甲方支付一次。甲方应提前30个工作日,根据租金金额开具相应的 填发票类型(甲方开具的发票必须为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由地税开出的正规发票,并自行承担相关税费),寄给丙方,丙方核查无误,于财务相关报账审批流程结束后,将相应款项划至甲方的账号。
4. 甲方保证在该项目的固定电话和互联网通信等通信的综合布线和通信设施由乙、丙方的设计建设,有其他客户或运营商需求相关通信,需求征得乙、丙方书面出租或出售的形式同意后再行使用。在工程建设完工后,甲方对乙、丙两方的相关设施负有协助安全看管责任。甲方未经乙、丙两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挪动或占用乙、丙两方设备及经乙、丙两方改造或投资建设的所有线路。该小区内遇有突发性事件以及甲方的施工(如小区内装修、扩建、改建等工程),可能影响乙、丙两方设备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丙两方。对于因甲方施工,但甲方未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导致乙、丙两方设备损坏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工程建设完工后,甲方对乙、丙两方的相关设施负有协助安全看管责任。甲方未经乙、丙两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挪动或占用乙丙两方设备及经乙、丙两方改造的所有线路。该小区内遇有突发性事件以及甲方的施工(如小区内装修、扩建、改建等工程),可能影响乙、丙两方设备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丙两方。对于因甲方施工,但甲方未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导致乙、丙两方设备损坏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保证为乙、丙两方的营销服务及维护人员的工作提供出入方便,并配合乙、丙两方,及时完成对故障点的恢复工作。
甲方有权监督乙、丙两方按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建设。
乙、丙两方在该小区内施工造成了甲方设施、设备严重损坏或影响到甲方声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丙两方赔偿损失或承担修复损坏设备、设施责任。
如该小区更换新的物业公司,甲方应协助乙、丙两方将该协议的权利义务转移至新的物业公司,以保证乙、丙两方在该小区内的业务建设及运营不受影响。
甲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助乙、丙方调查用户的详细情况,包括用户需求,用户使用状况、服务质量等。
第三条 乙、丙两方权利与义务
1. 乙、丙两方负责该小区家庭综合信息化业务的设计、投资、建设、更新、改造、维护和运营等,并对该小区内的乙、丙两方用户提供技术支持。
2. 乙、丙两方应按照经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
3. 乙、丙两方的设备用电电源由甲方提供,乙、丙两方独立安装电表,费用由乙方代表乙、丙两方,按照甲方的物业用电标准按时缴纳。电费按 元/度为标准。(每半年由乙方同甲方结算一次,甲方应于每年1月份和7月份,分别将上一年度下半年、当年上半年的乙、丙两方用电费用的收据,以及电力公司发票复印件,提供给丙方。丙方在收到甲方开出的收据和电力公司发票复印件后,在**日内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如供电局要求进行外电引入线路改造,丙方应提前知会甲方,甲方应配合第二路外电的引入工作。)
4. 乙、丙两方应对小区内的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及时解决故障,共同塑造和维护良好的服务形象。
5. 乙、丙两方应遵守小区内物业管理公约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 合作期限
1.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协议期满后,甲、乙、丙三方可另行协商续签,不再续签的一方需在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两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中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中所涉及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者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应共同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
3.本协议及其附件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适当变更本协议,以保证合作的继续进行。
4.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甲、乙、丙三方任一方不能继续履行此协议的,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丙三方之间由于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引起的任何争议,应按下列规定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由于执行本协议相关的争议,或遇到不可抗力,合作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争议的,三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产权归属
该小区内乙、丙双方投资所有通信线路、硬件设备,以谁投资谁拥有产权为原则,其他方不得干预。
第八条 保密条款
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向无关方透露本协议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秘密。
第九条 其他规定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若有修改原条款的,修改后的条款则优于原条款,未修改部分维持原条款不变。
甲方(盖章):填写物业公司名称 乙方(盖章):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 : 负责人:
或 授 权 代 表 : 或 授 权 代 表:
日 期 : 日 期 :
丙方(盖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 :
或 授 权 代 表 :
日 期 :
第7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