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汉江襄阳段不投饵网箱养鱼项目技术服务委托协议委托方:襄阳水利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襄阳市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受甲方委托,制订汉江襄阳段不投饵网箱养鱼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咨询,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委托协议:一、乙方按甲方要求,根据多年来对汉江襄阳段科学考察、研究及相关文献资料的积累,为甲方制订汉江襄阳段不投饵网箱养鱼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委托、完成事项,也就是乙方应该完成的工作范围、内容。二、汉江襄阳段不投饵网箱养鱼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31日结束。委托完成事项时间范围三、乙方
2、按甲方要求为汉江襄阳段不投饵网箱养鱼项目资产评估提供汉江襄阳段不投饵网箱养鱼实施方案。乙方需完成工作(任务、质量保证等)四、乙方根据类似水域开展网箱养殖相关文献资料,结合多年来对汉江襄阳段相关研究积累资料,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甲方需提供的工作条件五、技术服务费用:根据鄂价工服【2011】24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测算,经双方协商,优惠后收取技术服务咨询费大写人民币数额(含开展前期所做的 费用),甲方在汉江襄阳段不投饵网箱养鱼项目资产评估结束时一次性付清。取费依据,费用及支付方式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方): (盖章)乙方(受委托方): (盖章)2015年8月 日2015年8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