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田亩合同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发展经济,乙方将责任田租赁给甲方,用于螃蟹养殖、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承包期限 年(自公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承包或收回田亩。如土地调整,按国家政策处理所造成的损失补贴归甲方。二、甲方租赁乙方田亩共计 亩,每亩每年承包款为 元,共计金额 元。三、交款方式:第一年承包款自签字日起一次性交清 年承包款,今后分别于每年 月 日交清下一年的承包款。四、甲方承包期满后,必须无条件地将乙方田亩恢复原状,如甲、乙双方愿意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优先权,乙方无权干涉。五、甲方承包期内如遇到矛盾,乙必须协助调解处理,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上缴款。如到期之后担误午季,甲方应赔偿乙方部分损失。六,甲方在承包期内,拥有经营和自主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否则后果自负。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即日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