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合作社土地承包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共同订立,以规范农业合作社土地承包事宜,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各方在签署本协议书前确认理解并同意以下条款。第一条 合作社信息 甲方:农业合作社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农户姓名(以下简称“乙方”)第二条 土地承包 1. 甲方同意将自身合法拥有并经营的土地部分或全部承包给乙方,作为乙方农业生产的基地,具体承包土地面积和位置在附件中详细列明。 2.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行合理利用和经营承包土地,不得从事非农业用途,保障土地的持续生产力。 3. 乙方承包的土地不得转让、抵押、出租或以其他形式处分
2、,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三条 期限与权益 1. 土地承包期限为(具体年限)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期满前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包。 2. 在土地承包期限内,乙方享有依法承包土地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养殖、经营、收益等。第四条 责任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和维护承包土地的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相关的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水源、灌溉设施、道路、防护措施等,确保乙方可以正常进行农业生产活动。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妥善管理和保护承包土地,确保土地的减少土地污染,维护土地生态平衡。 3. 甲乙双方应定期进行承包土地的巡查、评估和检验,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第五条 经济利益分配 1. 乙方从承包土地中获取的收益应归乙方所有。 2.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对承包土地进行合理收益分配。第六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七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自(具体日期)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签字):_ 日期:_乙方(盖章/签字):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