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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权保留应当属于劳动者的那份劳动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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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主持:为全面宣传“劳动合同管理”政策,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今天下午14:0016:0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赵军处长将做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线问政”栏目,就“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为广大网民解答相关问题。欢迎广大网民届时登陆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网址:或),积极参与访谈活动。主持: 广大

5、市民朋友,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网络在线问政”活动。根据活动安排,今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赵军处长来到了我们的访谈现场,就“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与网民进行交流。赵处长,欢迎您,请先跟网民朋友打个招呼。赵军: 各位网友大家好!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劳动合同管理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我们制定出台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细化了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具体内容,从劳动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对用人单位进行规范、指导。为引导劳动者正确维权,我们编写了劳动者维权指南,就劳动合同签订、解除等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予以解释。今天的专题是“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关系处将和

6、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劳动监察局有关工作人员与广大市民进行在线交流,真诚欢迎大家对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谢谢!尹斌: 大家好,问下劳动合同是不是应该从工作第一天开始?是不是应该包括试用期?赵军: 这位网民您好!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也可在用工之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

7、立。试用期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谢谢您的参与!薛魁: 我想咨询其他方面的问题啊赵军: 您好!今天的专题是劳动合同管理。如果您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拨打12333民生服务热线进行咨询。谢谢您的参与!甜心露露: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每个月的基数1270,我个人交多少?公司给我交多少?赵军: 您好,社会保险企业缴纳是按职工本人缴费基数乘以相关比例计算得出的,目前市内七区企业缴费社会保险费的比例分别是养老保险单位按20%缴纳,个人按8%缴纳;医疗保险单位按9%缴纳,个人按2%缴纳;工伤保险单位按0.5%-1.6%缴纳,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

8、位按0.9%缴纳(2011年后按1%缴纳),个人不缴费。五市企业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标准为7%。谢谢您的参与!w9926: 公司一开始在济南给我们交社保,现在要转回青岛,在济南投的保险怎样接续到青岛,中间需要怎么做?应注意什么赵军: 您好,目前省内保险转移流程要求在离开原参保地济南时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青岛参保登记后,职工本人可携带参保缴费凭证及居民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保险转入手续。谢谢您的参与!网民9910: 你好,请问可以提问了吗?赵军: 网友您好,本次访谈已经可以提问了,请上传您的问题!立真得: 你好,我想问下.用工登记的登录名

9、不记得了,怎么办? 去营业大厅可以申请到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吗?赵军: 网友您好,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点击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登录窗口的“相关表格点此下载”,下载并填写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密码恢复申请表,说明原因并盖单位公章后,到单位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重置密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也可以在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登录窗口的“相关表格点此下载”中找到。谢谢您的参与!尹斌: 小市民问题3:为啥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数目与实际数目不符?往往合同上写的少。老为难了。赵军: 您好,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数额一般是双方约定的固定数额,用人单位一般还存在绩效奖金、提成工资、年终奖金和其他福利等不确定工资数额,这些

10、需要依据职工的工作表现来确定,而且随着职工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和职务的变化,工资数额也会与劳动合同上的数额不同。但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数额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谢谢您的参与。玉树临风: 提交内容我是外地来青岛的农民工,在现在这个单位工作两年了,到现在他们也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没给我交保险,我想问问劳动合同法对我们这种情况是怎么保护的?赵军: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一个月内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并按规

11、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智慧树: 你好,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在网上解除可以吗?赵军: 这位网友您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后,对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含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和申领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的人员),应于劳动用工登记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劳动合同、职工档案、青岛市就业登记表等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其中,市

12、内四区用人单位到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五市三区用人单位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对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只需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操作,无需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感谢您的参与!丽丽: 你好,我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自己的信息,发现我还是在以前的公司在职,但是我已经解除了合同,也去服务站解除了,为什么还会在职呢?怎样能让我上面的信息是离职呢?赵军: 这位网友您好,如果您已与单位进行了劳动合同解除及解聘手续,您可以拨打我局民生服务热线12333查询您的合同及解聘情况。感谢您的参与!我为人事忙: 赵处长您好!员工与首次公司签订合同到期后,如果员工没有提出不续签,公司是不

13、是就应该与员工续签合同呢?赵军: 这位网民您好!员工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首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不符合工作年限连续工作满十年等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需要与公司协商决定是否续订,用人单位有权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谢谢您的参与。我为人事忙: 赵处长您好,请问关于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现在最新的国家规定是哪一年颁布的?在哪里可以查询到全文?谢谢赵军: 您好。劳动合同法是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在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9月18日起施行。您通过百

14、度就可以查询到全文。谢谢您的参与。玲玲: 你好,我与单位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从2010-01至2010-12月是我实际工作时间,劳动合同是从2010-05至2010-12为止,也就是前四个月没有投保,我昨天刚去查了公司营业执照,成立日期是2010-01-29号,公司从2010-05至2010-10是以另一分公司名投保,2010-11至2010-12才改为我实际工作单位,听说好像是当时没有户头无法投保,像这种情况我能要求公司把我以前四个月的保险补上吗?赵军: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或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且按照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

15、社会保险。如果当时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单位需要补办就业手续后才可以到相关部门去申请补缴保险。感谢您的参与!X: 您好 请问2011年的保险基数是不是可以在网上操作赵军: 这位网友您好!2011年度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实行“在线申报”、“邮箱申报”、“自助申报”、“诚信企业申报”四种申报方式。各参保单位可通过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通过本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用邮箱收取或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领取等多种方式,获取2011年度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按规定填写、公示后,报送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其中:参保人数在20人及以下

16、的参保单位,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线申报”方式申报缴费基数;参保人数超过20人的参保单位,通过“邮箱申报”方式申报缴费基数;无法通过“在线申报”和“邮箱申报”的参保单位,可到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自助申报”方式申报缴费基数。感谢您的参与!红豆紫杉: 提交内容工作单位不和我们签劳动合同,却让我们跟一个中介公司签合同,请问这种做法对吗?赵军: 您好。国家允许企业使用劳务派遣职工,但是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型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如果你属于劳务派遣职工,那劳务派遣单位应与你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在你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你按月支付报酬

17、。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谢谢您的参与!求知者: 你好,请问一下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1月1日实施,在12月17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的关于工伤保险待遇问题的争议,现裁决还没出来,问是适用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吗?赵军: 网友您好!您所提的问题比较笼统。今天是劳动关系专题,请拨打我局12333民生服务热线咨询详情,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处理。谢谢您的参与!小鱼儿: 提交内容企业与我约定了违约金,不知道合法不?赵军: 您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或者违约金,对职工产生一种约束。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

18、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另一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而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除以上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职工约定违约金。谢谢您的参与!玲玲: 你好,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三年,我工作的岗位公司已将撤掉,不存在了,公司没有提前30

19、天下书面通知,在单位临走前说让我们回家等通知,1月3号时负责我们的主管让去公司办离职手续,去后没有办成,合同到现在才8个月,但我实际工作一年,其中有四个月公司没有投保,:请问公司是不是应该支付补偿金?赵军: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与您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根据您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公司应当支付您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您认为用人单位还侵害了您的其他权益,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谢谢您的参与!波比猴: 提交内容我单位从四方搬到城阳去了,我没同意去,单位额外支付我一

20、个月工资就和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并按照工作年限支付了经济补偿金,我想问一下,单位可以这么做么?赵军: 您好!单位可以这样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单位搬迁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所以你的单位这样操作是没有问题的。谢谢您的参与!小矮人: 提交内容我想辞职,光和领导口头说了两遍了,但是公司不同意。

21、那我可不可以直接走人啊?赵军: 您好!如果您想辞职,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三十日满,用人单位仍然不同意,未为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手续,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为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谢谢您的参与。人事小专员: 赵处长您好,我们新公司在莱西刚注册成立,办理招工手续时需要交15元中介服务费,请问这是不是不合理的啊,在青岛市内办理的从来没有收费的啊赵军: 网友您好,我市办理招工登记手续时并未规定收取此项费用,您在莱西所缴纳的15元中介服务费,请向收取中介服务费的机构进行咨询。谢谢您的参与!网友10022: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女职工取节育

22、环是否报销?赵军: 网友您好,按照生育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若您已参加生育保险,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复通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感谢您的参与!日日朝霞: 请问赵处长:用人单位在于你签定合同以后,是否应当将职工的人事档案也一并接入公司代管,或交到相关的认识的代理机构保管。如果没有接管人事档案,那职工在职期间的档案保管费是否应由单位承担呢?赵军: 这位网友您好,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单位要为职工办理就业及参保手续,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要按照规定提取职工的档案并进行管理,如果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限,可以委托

23、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代理机构进行管理,在职期间的档案管理费由单位承担,感谢您的参与!日日朝霞: 赵处长您好:为何单位不按照工资标准投保,而是按照最低档1270投保?社保也不查呢。其实连想都不用想,哪有房地产公司所有员工都是1270的工资呢,社保单位是否应强化自身工作职责,为民办事,让用人单位按照实际工资投保呢?赵军: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单位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社平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社

24、平工资)300%的,按30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如果企业为您申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您的实际工资水平,您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稽核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电话:85732921。感谢您的参与!雪莲花: 你好,我老母亲是莱西市人,1948年参加工作,1960年带职下放,当时说是等国民经济好了再回去上班,可一直再没通知回去上班,今年都75了,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待遇赵军: 网民您好,按相关规定,全民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1957年之前参加工作,1960年1月1日到1965年底之间办理精减的老职工可享受精减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目前标准为:建国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320元,建国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2

25、80元。资金由单位支付,建议您联系一下用人单位。感谢您的参与!主持: 各位网友大家好,赵处长正在为网友现场解答关于“劳动合同管理”的相关问题,请大家踊跃发言!问问: 您好,我参加了社保前补10年的缴费,补缴了7年的养老保险,因为前补的没有招工登记表,我想请问一下,到了退休年龄如何认定?需要办理些什么手续放在档案里啊?赵军: 这位网友您好,若您退休时有工作单位,可以让单位携带职工本人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到市劳动保险办生育福利处进行工龄认定;若您以失业人员身份办理退休,请携带档案材料到延吉路38号1楼进行失业人员的工龄认定。五市三区请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详细情况请您拨打市劳动保险办生

26、育福利处电话:85713231进行咨询。感谢您的参与!人事小专员: 我们公司跟人才中心签订代理协议,档案也都是放在那里的。我们是小公司,新近的员工也比较少,像是劳动合同这些要多长时间送一次人才中心呢?赵军: 您好,劳动合同应在签订后及时报送相关保管机构,您公司与人才中心签订代理协议,具体时间要求可以再咨询一下人才中心。谢谢您的参与!蓝矾水晶: 赵处长你好!我是外地来打工的,就是现在的工作没签合同。同时在一块干活时一个同事出现伤害但是老板让我承担一半责任合理吗?赵军: 这位网友您好!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您订立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您

27、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您同事受到伤害问题,您说的比较笼统。如系工伤,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申请认定工伤,依法追偿工伤保险待遇。yolanda: 赵局长,您好!请问,单位不开通网上签约、不办理档案托管、户口落户等手续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赵军: 网友您好,用人单位(不含外籍人员及台港澳人员)订立、续订、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均应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暂不具备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到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相关就业登记、解聘备案等劳动用工登记业务。 根据青岛市企业职工档案整理规范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职工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

28、、利用、保密等各项管理制度,对属于职工档案归档范围的材料应及时收集、系统整理,防止档案材料散失、受损或失密、泄密,确保职工档案齐全完整和安全管理。职工档案的转递,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具备保管职工档案条件的企业,其职工档案应委托经资格认定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机构代为保管;职工档案不得交由企业职工个人保管。 如果您单位接收的是派遣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为其办理派遣落户等就业手续。感谢您的参与!即墨农电工10029: 我是即墨供电公司的农电工,即墨供电公司一开始是直接招聘我们的,后来把我们弄成了借用工,让我们跟半岛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合同,再雇佣我们

29、,现在又换成了春城,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我们都在供电公司工作10年多了,是否应该签订长期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赵军: 您好。国家允许企业使用劳务派遣职工。您原先属于即墨供电公司职工,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您就不再属于即墨供电公司职工,您的单位应当是劳务派遣公司,在即墨供电公司的工作年限已经不再存在,不能作为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谢谢您的参与。jessica10047: 赵处长,请问我在公司工作了8年,公司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再与我续签,我是否能得到补偿?赵军: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

30、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2008年1月1日以后,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谢谢您的参与!和风细雨: 请问 第3次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就必须签无期限劳动合同吗?赵军: 网友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

31、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谢谢您的参与!暖暖的10054: 为什么城阳社保的电话那么难打,通了一会就挂了,就是不接,这是为什么啊?赵军: 这位网友您好!城阳社保系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单位,您可以向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7866455)反映。谢谢您的参与。爱问者: 您好!非因公受伤请病假。企业不承认怎么办?有医院的病例,假条。企业规定:必须住院才算病假对吗?合法吗 ?是不是违反医疗期规定?不是有医疗期吗?病假和医疗期是医生说的算还是企业说的算?当然企业制定这样的规定后,公视了,大家也都知道

32、这样做是不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赵军: 网友你好!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政策上没有规定必须住院才算病假。企业可以制定相关的具体规章制度,但不能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如果用人单位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谢谢您的参与!失业者: 我是在市南交通银行个人交的养老保险,1月11日刚收到香港中路61号寄的催款通知书,请问我是2010年12月22日已经交的款,打电话80779301是空号,我该怎么办。赵军: 这位网友您好,如果您已与市内四区定点的交通银行签订社会保险代扣代缴协议,您

33、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可以拨打我局12333民生服务热线进行查询。感谢您的参与!老万10067: 怎么理解“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型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如何界定这“三性”?比如说人事助理这个岗位可不可以使用派遣制员工?赵军: 这位网友您好!关于劳务派遣用工涉及的“三性”工作岗位问题,人社部相关部门正在调研,下一步将出台相关细则予以明确。谢谢您的参与。网友10077: 四方所电气生产部每天强制工人加班5小时,从下午5点到晚上10点,礼拜六礼拜天也不让休息,工人苦不堪言,又不敢实名举报,请领导为民做主,四方所无节制的加班领导给警告警告呗。赵军: 网友您好!如果您认为用人单位安排您加班超过

34、了法律规定的标准,您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谢谢您的参与!网友10077: 四方所电气生产部每天强制工人加班5小时,从下午5点到晚上10点,礼拜六礼拜天也不让休息,工人苦不堪言,又不敢实名举报,请领导为民做主,四方所无节制的加班领导给警告警告呗。赵军: 您的问题已经解答,请浏览上边网页,谢谢!小鱼儿: 赵处长你好!请问2010年12月退休的,2011年退休金发下来了,那取暖费什么时候打到卡上?赵军: 这位网友您好!每年度的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在十二月份发放,若您12月属于在职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从2011年1月份起享受各项退休待遇,因此您不属于2010年享受冬季取暖补

35、贴的范围,请您谅解!感谢您的参与!求问: 赵局长您好!请问企业三班倒规定:3班7.5小时工作时。早班5:0013:15中间有40分钟吃饭时间。这样制定工作时间对吗?而且休息日出勤按7.5小时计算。5点到13点15是8.25小时,如果去掉40分钟吃饭时间是7.58小时才对。我可以要求5分钟加班吗?不给怎么办。赵军: 您好。如果您单位执行的是标准工时,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工作时间不包含吃饭时间。单位应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如果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职工上班,应支付加班费。周六周日安排职工上班,在不补休的前提下,应按照规定向职工支付加班费。如果您对加班费及工作时间有异

36、议,可申请劳动仲裁。蓝矾水晶10062: 如过结工资时扣压我的工资我该如和求助呢?赵军: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约定的日期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工资。工资支付日期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企业应当在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企业应当每月至少支付给劳动者一次工资,但实行年薪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期限定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对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劳动者,工作期间少于一个月的,企业应当在临时工作任务完成时立即支付劳动者工资;工作期间超过一个月的,企业应当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 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无法按时支

37、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经与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如果企业克扣或者拖欠工资,您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人事10064: 赵局长您好!对于企业没有按规定足额交纳保险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吗?山东省有这样的解释吗?我看到广东省劳动仲裁解释:支持劳动者2008年后提出:企业没有按规定足额交纳保险,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2008年没有足额缴可以要求企业补吗?谢谢!赵军: 这位网友您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8、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如果单位未足额缴纳您2008年的社会保险费,您可以向我局稽核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5732931)反映,谢谢您的参与。阳光: 您好!请问:因我公司的工作性质决定,忙的时候会用大

39、量(有上千人吧)零工,这些零工有上半天的或者五六天的或者二三十天的(因他们都是我们公司附近一些村庄的,他们家里没农活就来公司,家里有农活就不来了,所以这些天数不是零工连续工作的天数)。对于这些零工我们在劳动合同方面应如何做?赵军: 网友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建议您使用非全日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用工形式比较灵活,可以与这些“零工”签订非全日用工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非全日制用工

40、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谢谢您的参与。天空10072: 您好!保险基数劳动者签字后,以后发现不对。单位已经申报。谢谢赵军: 这位网友您好,如果单位发现为职工申报的基数出现错误,可与我局稽核管理中心取得联系,电话:83637259。感谢您的参与!ACC: 您好!请问省内养老医疗保险转移,外地转入青岛,除了外,还需吗?赵军: 网友您好,参保人员申请办理保险转入时需要携带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经转入地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入条件方可办理。感谢您的参与!卡巴斯基: 我想问一下,大学毕业后档案和护口都落到报道单位了,后来辞职这些没办理,

41、现在想处理一下这些事项,要走什么程序呢?谢谢赵军: 网友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辞职的劳动者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你可联系用人单位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连同职工档案等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其中,市内四区用人单位到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五市三区用人单位到所在市、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对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只需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操作,无需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感谢您的参与!12332110081: 赵处长,您好,我想问一下缴

42、养老保险的问题,我原在黄岛一企业工作,单位给投保十一年,2009年11月辞职回胶南老家(农民),至今一年多未投保,问一下现在自己是否可继续投保,在哪里投,如何办理手续?赵军: 网友您好,如果与企业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可以由企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如果属于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目前可以通过市内四区指定交通银行办理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手续。交通银行代收网点联系方式:市南一支:香港中路61号阳光大厦群楼 80779301;福州南路所: 福州南路20号 85970931;银川西路支行:银川西路6号甲 85786112;彰化路支行: 彰化路l号甲 85897985;延吉路支行: 延吉路

43、3号 83642460;镇江北路支行:镇江北路24号83081980;四方支行: 人民路99号 83719280;水清沟支行: 四流南路29号 84870204;李沧二支行: 升平路48号 84620457;九水东路所: 九水东路9号 87663380。感谢您的参与!阳光: 您好?请问一下,我是98年毕的业,当时我的档案在人事局,2003年办的就业手续,劳动档案(就一张就业人员招用登记表)在我自己手里,那么我自己手里的劳动档案应该怎么办?如果交到劳动局,我就需要既要向人事局交档案费,还要向劳动局交档案费是吗?赵军: 这位网友您好,单位招用职工办理就业手续后,如果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应按照

44、规定提取职工的档案并进行管理,如果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限,可以委托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代理机构进行管理,如果您与单位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及解聘手续且您的户口是市内四区,则您的档案需要由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免费管理。感谢您的参与!主持: 各位网友,访谈时间已到,鉴于时间原因,本次访谈不再接受新的提问了,请大家谅解!对于已经提交的问题,我们将在此继续答复。感谢大家的关注。谢谢!社会小混混: 赵处长,您好,我想问一下社保卡缴费的问题,我2009.2在崂山一企业工作,单位给投保,2009年8月辞职,至今一年多未投保,现在新单位要给投保,请问如何办理手续?赵军: 这位网友您好,如果原单位已经及时为您办理了停保

45、、网上劳动合同解除及现场解聘手续,新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您办理相关的就业手续,并到单位开户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投保手续。感谢您的参与!阳光: 谢谢您的回答,但其中某些零工也会出现平均日超过4小时、周超过24小时的,这部分零工该怎么办呀?我们与平均日不超过4小时、周不超过24小时的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还需要到贵局备案吗?赵军: 您好!如果某些零工平均日超过4小时、周超过24小时,就不能签订非全日用工劳动合同,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建议你们多用一些非全日制用工,合理使用,应该可以避免的。非全日用工也需要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谢谢您的参与。蓝矾水晶10062: 赵处长你好!再麻烦你

46、帮我看一下事情经过你帮我分析下看怎么处理。那天我们几个伙计在一块干活,我们是处于刚结够架子上走台吊装的,那天在走台上边刷油漆。那有两个伙计在烧焊由于电原线不够长需要挪动焊机,此时他们叫我过去,他们俩让我丛架上下去,我本不想下去,他们决定让我下去把电断开,其中一个说让我下去把电断了休息休息会。但是下去后断了电后稍微等了会就上去刷漆了。我在那刷着漆的时候不知道他们接电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人合上了电源此时导致一人触电把手打伤。现在让我来承担责任我和老板一人一半的补偿。那为受害这说没责任,陪同他接电的那伙计当时口渴去拿杯子喝水说也没责任。请问我现在该如何处理呢赵军: 您好,如您所述,如果受伤职工能够认定为

47、工伤的话,工伤部分的责任不需要您承担。至于民事方面的责任认定,需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谢谢您的参与!主持: 各位网民,今天的问题已经全部答复完毕,衷心感谢广大网友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大家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可以拨打12333电话咨询。再见! 未签劳动合同5种凭证应保管好 2005年06月16日09:51 新闻晨报 晨报讯 如果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又想赖皮不支付或少支付薪金、社会保险费等,那么只要拿出工作证等5种凭证中的一种就能证明劳动关系,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劳动保障部门最新发出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内容。这5种凭证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员工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员工填写的用人单位 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和其他员工的证言等。通知同时明确,用人单位招用员工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员工,如果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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