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第 期(总第 期)学 习 与 探 索 .当代哲学问题探索个人行动如何推动正义?论科恩的平等主义风尚李 毅 琳(中山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州)摘 要: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主要关注制度正义力图为个人的选择发展留下空间 但科恩发现差别原则所蕴含的平等主义思想与其容许的极大不平等存在矛盾并忽略了个人选择对正义的影响 科恩认为正义评判的对象应当包含个人选择与结构并提倡将“平等主义风尚”贯穿于人们的日常选择中 从小规模社群的例子中可以看到平等主义风尚并不需要满足公共性、精确性与可检测性的要求 科恩的平等主义风尚理论缺乏对社会事实的关注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为我们理解道德观与规范性原则以及社会制度的相互作用提供了
2、新视角关键词:风尚正义平等科恩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文章编号:()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科恩的社会主义规范理论研究”()作者简介:李毅琳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 自罗尔斯之后制度正义备受学界关注但相比之下个人选择对正义的影响却常常被人们所忽略 罗尔斯对正义的研究侧重于宏观层面制度对人的生活的影响而较少考虑微观层面个人的选择 在一个良序社会中个体形成联合体他们遵循正义原则而行动从而使得利益的分配份额是恰当的 正义关乎政治结构以及主要的经济、社会安排正义观念就是考虑这些安排的一系列原则 因此罗尔斯又将其看待正义原则的方式称为“公平的正义”科恩对正义的理解与表达建立
3、在他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批评上他引入“风尚”()这一概念说明个人选择在正义理论中的重要作用“风尚”一词有道德教化的含义在科恩的著作中其实际上是指共同体或社群中被人们所实践的道德观念是贯穿于科恩整个政治哲学的重要概念 但这一概念在国内外的科恩研究中尚未得到充分的解读使人们在思考个人行动如何推动正义时缺乏重要的思想资源“风尚”这一概念凸显了科恩政治哲学不同于传统自由主义学说的独特性 本文将深入分析科恩风尚理论的价值及其局限性并尝试对其展开进一步的研究和讨论 一、回应基本结构异议:关注个体选择为何罗尔斯把正义限定在社会基本结构的范围而非对个人行为的约束呢?在罗尔斯看来个人的前景很大一部分是由他们的社会
4、地位决定的究其根本是由政治结构、社会经济安排所决定的罗尔斯认为作为公平的正义是一种纯粹的程序正义 没有一种独立的标准可以判断最终分配应该呈现何种样貌因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欲望与需求 但是纯粹的程序正义可以保证无论何种分配只要满足两个正义原则即保证政治经济制度是正义的以及人们遵循正义原则、在这一结构内行动就无须计算每个人的欲望与需求达到何种程度的满足才能容许个人的自由发展 在罗尔斯看来在自由主义社会中可以存在各种道德环境但没有一种道德能够垄断这个社会 人们不必是平等主义者他们只需在正义原则的范围内行事即可罗尔斯对两个正义原则中的差别原则进行论证时运用了激励论证而科恩认为激励论证意味着容许对有才能者
5、提供经济激励并产生极大不平等 罗尔斯主义者对此的回应是差别原则仅适用于社会的基本结构而非结构内的个人行为因此科恩在对激励论证的批评中错误地把结构设计的原则用于个人选择之上 也就是说符合正义两原则的分配结果必然是正义的哪怕因为个人在结构内的慷慨或吝啬影响了分配这种分配仍处于公正的范围之内 科恩称此回应为“基本结构异议”他从三个方面反驳了罗尔斯及其支持者第一个反驳针对的是由差别原则体现的博爱精神 罗尔斯说:“我们可以把自由、平等、博爱的传统观念与两个正义原则的民主解释如此联系起来:自由相应于第一个原则平等相应于与公平机会的平等联系在一起的第一个原则的平等观念博爱相应于差别原则”差别原则解释了罗尔斯
6、所理解的“博爱”精神 但科恩认为如果差别原则的正义仅仅来自社会基本结构而不管人们在实际生活中选择的动机是什么那么博爱精神其实是难以体现的第二个反驳针对的是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所强调的“自尊”罗尔斯说过自尊是最为重要的基本善而正义原则表达了对人们的相互尊重:“因为当社会遵循这些原则时每个人的利益都被包括在一种互利互惠的结构中这种在人人努力 的 制 度 中 的 公 开 肯 定 支 持 着 人 们 的 自尊”在罗尔斯看来较幸运者只有帮助较不幸者才能使自己获利这是较幸运者对较不幸者的尊重 但从科恩对激励论证的批判来看较不幸者之所以处境不利是由较幸运者的决定所致因为后者要求被给予经济激励否则就不会像在有较高
7、报酬的情况下那样努力工作 科恩质疑如果由激励带来的不平等源于处境较有利者对私利的追逐那么处境最不利者忍受不利地位的尊严又如何得以保证呢?第三个反驳针对的是罗尔斯所称的“道德人”概念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写道:“人有一种表现他们作为自由平等的道德的人的本性的欲望而他们按照他们在原初状态会承认的原则去做就最充分地表现了这种本性 一旦所有的人努力按照这些原则去做并且都做到了那么他们的道德人本性就个别地和集体地最充分地实现了他们的个人的和集体的善也就随之实现”也就是说在良序社会中人们按照其正义感行动自觉选择并遵循正义原则 但如果正义原则只作用于结构人们的任意选择都能满足正义那么为什么他们必须按照正义原则去
8、行动呢?科恩预料:如果把正义原则限定在基本结构之中那么罗尔斯主义者就可以对上述反驳作进一步回应 有学者已经根据罗尔斯的理论作出具体的回应:对于博爱实际上指的是“禁止制度层面上的最大化自我利益行为”对于自尊由于应用差别原则的条件是已经满足平等自由原则和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所以人们已经具有自尊的基本条件而道德人概念与科恩所提倡的“平等主义风尚”不谋而合按照正义原则行事意味着正义观贯穿于个人生活之中因而就不存在“无条件地追求自我利益的同时实现自己的道德本性”从罗尔斯主义者的角度来看科恩的上述批评并没有对罗尔斯的理论构成真正的挑战科恩认为存在着比上述初步反驳更为根本的反驳 这一反驳质疑罗尔斯对社会基本结
9、构的阐释存在模糊性 在科恩看来罗尔斯在对基本结构的阐述中有一个不一致的地方:“他对正义的判断标准与他将结构一致的个人选择的影响排除在 其 判 断 范 围 之 外 的 愿 望 之 间 存 在 着 矛盾”也就是说罗尔斯一方面用正义去评价行动者例如行动者遵循正义原则是出于正义感但另一方面又拒绝用正义标准去评判对结构产生影响的个人选择(正义原则仅适用于社会基本结构)在罗尔斯的理论中社会基本结构到底指的是什么?如果说这一结构指的是不包含人们日常选择的法律意义上的法制结构那么就会与罗尔斯并不强调“强制性”相矛盾如果指的是非强制性结构那么其就包含了惯例、习俗、期望等也就应当包含家庭成员作出的选择但罗尔斯的理
10、论并不注重个人选择 这里提出家庭的例子旨在说明并非只有强制性结构才能对分配正义产生深远影响而个人选择的影响也不容被忽视科恩认为如果社会基本结构包含了这些非强制性结构那么个人的选择就必须被囊括进正义的评判标准中罗尔斯主义者在对初步反驳的回应中所强调的正义仅适用于结构就是没有意义的而如果不包含这些非强制性结构那么在罗尔斯的理论中正义判断的对象就具有任意性这是因为在罗尔斯看来正义有时只对制度下判断有时也对超出法律规定的个人行为作出判断许多罗尔斯主义者强调罗尔斯并没有否认正义可以对个人的行为选择作出判断 正如科恩所注意到的那样罗尔斯主要关注的是“正义社会”关注制度结构而他自己主要关注的是“公正分配”关
11、注结构与个人选择的共同结果 因此有人会认为科恩对罗尔斯的批评是一种外在批评 但科恩反驳基本结构异议的重要价值不在于驳倒罗尔斯的理论而在于提出个人选择对推动正义的重要性这确实是罗尔斯的理论所忽略的部分 其中“风尚”是影响人们选择的内在动力 科恩认为具有正义风尚的社会比仅仅在正义原则指导下运行的社会要更好 二、正义社会需要平等主义风尚风尚是社会道德观念对个体行为的塑造 在科恩看来从平等主义风尚中提取出了运气均等主义平等观念 科恩在拯救正义与平等中提出关于分配平等的观点:“当物品的不平等反映的不是不同人的劳动辛苦程度的不同也不是人们在收入和闲暇方面的不同偏好和选择而是各种形式的幸运和不幸的情况时就存
12、在分配不公正了”这一观点说明分配是否符合正义是根据运气与责任的区分来判断的而运气与责任的区分则与个人选择有本质联系 但科恩还忽略了一点即个人的自主选择对于他人而言也是一种运气:“对选择者之外的任何人来说选择产生的影响也属于运气的影响”这更加说明个人选择对于分配的影响甚至比科恩设想的还要大运气均等主义的平等观念具体如何影响平等主义风尚?克里斯汀沃伊特()说道:当运气均等主义内化为人们道德观的一部分他们就会相信天赋由原生运气所致他们不应当要求通过激励来发挥这一天赋而是致力于减少不公平的不平等分配 作为一位直觉主义者科恩相信终极的规范和信念被人们所直觉不同的规范和信念可能相互冲突对此人们需要在讨论中
13、作出权衡 因为风尚由这些规范信念所指引所以不同的风尚之间也可能会有冲突 根据不同的情形人们以不同的风尚指引其生活 这更突出了“风尚”与罗尔斯式“社会管理规则”的区别 社会管理规则为我们的行动划定了准则与范围但风尚由内而外地影响人们的行为体现出人们所珍视的价值科恩意识到平等主义风尚对于正义社会具有必要性他说:“这不仅因为不可能设计出平等主义经济选择的规则这些规则可以总是得到检验是否能被遵守而且因为即使假定适当的可适用的规则能够得以形成但是如果人们被要求永远地遵守这些规则这会严重地危害自由”一方面规则不可能对所有的行为进行规定与限制另一方面即使规则对所有行为规定得如此细密也就意味着人们丧失了自由
14、因此在科恩看来只有人们发自内心地信仰平等主义、遵循平等正义的原则才能同时获得自由与平等 若平等正义的风尚不是对平等信仰的鼓舞而只是关注平等分配的结果那么这种风尚可能会形成一种新教伦理 行为主体努力工作他们或许会投资盈余资产使最不利者的情况得以改善但他们对世俗平等并不真是的关心 如此尽管社会形成了公平的分配但本质上并非是公正的由此可见社会生活的运行与变迁不仅与制度相关也与风尚紧密相连 回溯历史人们会发现“观念是风俗与制度之间的中介风俗的固化或者观念的物化则为制度”个人行为不是规则但可以表达、强化某种观念而观念可以固化为制度因而个人行为与结构以观念为中介得以沟通两者并非对立二分 把个人与结构对立二
15、分体现了一种缺乏历史视角的立场即把制度看作不变的规律把观念与范畴看作是永恒的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这些观念、范畴也同它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 它们是历史的、暂时的产物 生产力的增长、社会关系的破坏、观念的形成都是不断运动的只有运动的抽象即不死的死才是停滞不动的”无论是罗尔斯还是科恩都存在把观念看作是永恒的问题 罗尔斯把正义的评判对象归为制度进而忽略了观念的运动对制度变更产生的作用 即便他后来对政治自由主义与早期正义论的道德哲学作出区分把政治自由主义限定在西方宪政民主社会中也难以避免上述问题 与罗尔斯不同科恩相信不依赖事实的、终极的道德原则能够被直觉所认识 在他看来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管
16、理的规则是敏于事实的因而可以随事实的改变而发生变化 因此虽然科恩看到了风尚的作用看到规则与规范性原则的区别却没有看到作为道德观念的风尚将依赖于事实生成、变化的问题 三、罗尔斯主义者对风尚的批评:公共性是必须的吗?威廉姆斯是一位罗尔斯主义者他对科恩的批评旨在为罗尔斯的正义理论辩护但他关于公共性的批评也可以被视作与罗尔斯理论无关的、独立的批评这是因为罗尔斯的公共性概念与威廉姆斯的公共性概念并不密切相关 罗尔斯认为公共性“使每个人都能向所有其他人(当他们的行为可证明为正当时)证明他的行为的正当性而不致产生自相矛盾或其他纷扰的结果它有助于阐明一个良序社会是这样的一种活动:它的成员们相互遵循和相互了解他
17、们遵循同样的调节性观念每个人都以大家一致同意的方式分享全体人的努力带来的利益”尽管罗尔斯也指出公共性意味着共同体成员对规则或观念的遵循但更多的是为了证明遵循规则的行为具有正当性规则是人们达成一致的结果 换言之罗尔斯的“公共性”指向的是正义原则在理由上是可以被公共分享与接受的是可以被公众所监督的但不一定是“众所周知”的 威廉姆斯则直接把“基本结构”理解为“公共性规则”对于威廉姆斯来说“公共的”具体指的是:()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它们的特殊要求()个人遵循这些要求的程度 这意味着每个人都需要对规则有清楚的了解并且每个人多大程度地符合正义的要求是可以被知晓的 与罗尔斯的“公共性”试图检验原则的权威性
18、与正当性不同威廉姆斯的“公共性”要检验的是人们是否能够遵守这些原则 威廉姆斯质疑:包含平等主义道德观的生产与分配要求并不具备上述的公共性人们是否遵循科恩所说的平等主义道德观是难以得到检验的 如果平等主义精神难以被公共化那么制度化的平等主义要求就更值得被采纳科恩对威廉姆斯的意见提出了反驳 威廉姆斯之所以认为那些超出上述三项条件的社会规则超出了正义的范围是因为他相信“如果没有这种形式的公开正义所不可或缺的某种社会统一理想是无法实现的正义对威廉姆斯而言是一项合作性事业 合作者必须知道其他人正在合作”也就是说期望一个人去承担正义的重担并不公平只有其他人也这样做才是公平的 但按照平等主义风尚对于个人所遵
19、循的道德观规则其他人并非也必须遵循 科恩表示即便一个人知道剥削现象很普遍、其他所有雇主都剥削员工他也有义务不去剥削别人 由此他反驳了威廉姆斯 正义并不要求仅仅被所有人遵循就能成立 显然如果因为人们难于遵循就拒绝一种风尚是不合理的科恩认为平等主义风尚满足了正义所需的公共性要求但不需要满足精确性要求 尽管有时人们无法指明他们在遵循正义原则时多大程度地达到了要求但该正义原则仍然能够被理解与运用 他以野营旅行为例人们都尽自己的本分而努力作出大致相等的贡献并且平等地分享合作的成果但是人们并不能明确地说明贡献多大才能达到要求、才算尽其本分 科恩认为甚至在可以精确表达正义的时候放弃这种表达也是明智的 他总结
20、道:“我们可以设想正义可能是精确的但我们放弃了精确的正义”从科恩对正义精确性的质疑可以看出他认为对正义精确性的追求会破坏共同体精神 由此他得出结论:模糊性的规则也可作为正义的指令 然而从威廉姆斯对正义的要求来看如果正义缺乏精确的公共标准那么不公然追逐私利就可以被容许 可是为何公然追逐私利却是不正义的呢?就此科恩提出精确性标准是荒谬的无论是罗尔斯还是威廉姆斯其对公共性的要求本质上是希望在个体道德观念与社会规范之间建立一种有效的、稳固的联系 然而科恩对“规范”的理解不同于罗尔斯科恩认为“规范原则”是对“应当”做什么的指示不存在个体观念与社会规范之间的偏差而只存在规范原则与规则之间的偏差风尚理论并不
21、以公共认同为基础也不以公共遵守为标准 追求实现公共性实际上就是希望个体观念与普遍意识达成一致 在某种程度上即便正义的风尚具有模糊性、不可检测性也仍然需要发挥积极的作用 四、风尚理论的局限性及当代价值科恩的风尚理论在学界引发了不同的观点其反对者表示科恩的风尚理论忽略了对制度背景的分析和批判道德观念本质上仍然是经济基础的产物或只能为已有制度起维护作用 其支持意见认为科恩的理论尝试从人际交往的微观层面产生规范原则不仅突破了传统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关于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对立二分而且为开拓一种新的微观正义理论奠定了基础 通过对上述争论进行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审视科恩政治哲学转向对个体行动关注后所产生的得与失
22、从而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科恩政治哲学的内在局限性(一)关注个人行为的局限性带有道德意向的“风尚”理论若不对社会事实进行把握就注定与传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路径分道扬镳 布莱恩赖特()把科恩的政治哲学看作一种关注道德琐事的资产阶级实践哲学并批评晚期科恩的风尚理论“向新教的道德说教转变”他强调政治经济制度对个人行为和观念的影响“如果对人类福祉的伤害主要是系统性问题的产物那么在固定的系统性背景下关注个人的决定无论从长期还是中期来看都将会产生有害的结果”赖特的批评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以科恩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伦理转向的局限性即仅仅凭借风尚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伦理
23、转向下的风尚理论本身就没有意义 科恩认为有必要提出一种规范性哲学证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在科恩那里风尚理论最重要的作用在于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因为在他看来如果缺乏平等主义风尚资本主义社会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正义社会科恩强调要重视道德观念但对社会生产方式与道德观念的本质联系却避而不谈 贾斯汀霍尔特(.)试图从社会生产方式的角度说明罗尔斯与科恩理论更深层次的差别 罗尔斯理论之所以容许不平等其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而不在于具体的正义原则或社会管理规则 霍尔特指出:“任何一种生产方式的社会关系都有利于某些行为这些行为与这种生产方式固有的积累模式相一致在资本主义内部有利于资本积累模式的行为即获取剩余
24、价值是受到青睐的”从根本上说资本主义社会需要满足资本积累的要求资本主义风尚就是拥有个人财产的自由这与培养和促成平等主义风尚相矛盾也与人的需求与发展相矛盾罗尔斯的建构主义奠基于人的理性科恩的直觉主义奠基于人的直觉 科恩无论是从直觉主义的角度对罗尔斯的建构主义提出批评还是从风尚理论出发对罗尔斯的政治哲学提出异议都具有局限性 规范性原则是基于人的需求与发展的相关事实而得以存在的 如果科恩要证明平等主义风尚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仅表明平等原则能被直觉所认识仍旧是缺乏说服力的其还需要说明这种平等原则与人们的根本需求是否具有一致性(二)风尚理论的当代价值科恩的风尚理论是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一种尝试 自由主义
25、社会具有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双重性 政治国家是被预设出来的公共领域市民社会作为私人领域存在于现实中 当代自由主义者默认这种对立性且这种对立性充分体现在其正义理论中 如杰弗里艾萨克(.)说道:“现代自由主义国家的要义不在于它将政治简化为私人性的个人主义而在于它将个人提升为一种普遍的共同存在”这里政治被彻底地从现实社会中抽象出来 一方面自由主义者强调社会生活中的个人权利即强调市民生活中的个体力量另一方面他们视政治力量为对自身的约束 这就意味着自由主义者不可避免地把个体视作以私人和自我为中心的存在科恩由此归纳出罗尔斯的理想自由主义社会与他所相信的理想社会主义社会的分歧 罗尔斯的理想自由主义使得政治经
26、济制度与个人的选择保持一定的距离把平等与关心限制在国家权力范围内 理想的社会主义则实现了人的解放实现了公民生活与私人生活的二元性消亡平等、尊重在日常生活中被人们所践行 与许多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一样科恩注意到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个体行为与社会规范之间存在裂痕 正义的评判对象如果排除了个人行动那么也就为自利者提供了空间为极大不平等留有余地 如果正义只运用于制度那么就会滋生出部分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就是利用制度、配合着制度为实现自己的私利创造条件 科恩在努力寻求个体行为与社会规范达成一致的可能 因此他以“风尚”为整合个体与社会的桥梁试图探讨在平等主义风尚影响下个体与社会的统一科恩通过
27、提出“风尚”理论既有力地质疑了以罗尔斯为代表的制度正义理论也为微观正义理论研究提供了新路径 以罗尔斯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学说把关注点放在社会制度的设计上这固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也有利于在一定的社会结构背景下实现一定程度的分配正义 但罗尔斯直接把社会基本结构等同于社会制度把分配正义作为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具有一定的武断性乔纳森克罗()从科恩对正义的讨论中得出结论:有一种思考正义的方式不是主要关注社会制度而是主要关注人际关系在科恩的理论中在人际关系的相互影响下最终产生了社会安排这种社会安排组成了社会正义与分配正义 正义原则的形成过程涵盖了人际关系处理以及“集体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伦理上由人际交往所积累
28、的生活经验会形成某种道德规范 而微观正义理论是一种正义的过程理论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中会产生不同的人际伦理交往过程因而会产生不同的规则制度 微观正义理论并没有特定的原则其行为规则并非先于人们的社会交往而存在而是在人们的交往过程中形成的 微观正义理论揭示了风尚与制度规则的另一层关系即风尚也可能会助推制度的发展总而言之科恩的风尚理论为我们研究正义问题开拓了新的思路但该理论也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风尚与社会规则制度的深层次联系参考文献: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年版.:.徐向东:基本结构与背景正义 反驳柯亨对罗尔斯的批评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年第 期 葛四友:平等:责任与运气葛四友编:运气均等主义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年版 “”.高瑞泉:“风气”:观念史的视角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第 期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年版.“”.布莱恩赖特:为什么马克思主义依然不需要规范理论韦庭学译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年第 期 .“:.”(.).杰弗里艾萨克:再思考:共和主义.自由主义?郑红译应奇、刘训练编:共和的黄昏: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和共和主义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版“”.责任编辑:张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