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账户协议甲方(以下简称开户人)与乙方(以下简称银行)就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账户开设及使用1. 开户人应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交完整、真实和准确的身份证明、资金来源证明等相关资料,并确保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开户人应妥善保管银行卡、密码等账户信息,不得擅自转让、出借或泄露给他人。对因账户信息被他人非法使用而造成的损失,开户人应自行承担。3. 开户人使用银行账户进行交易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银行规定和公序良俗,不得从事任何非法、违规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二条账户费用及结算1. 银行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账户管理费、交易手续费等费用,并有权单方面调整费率标准,但须
2、提前通知开户人。2. 开户人应按照银行的结算要求及时存入足够的资金,以保证账户正常使用。如账户余额不足或未按时充值,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账户服务、取消账户等。第三条账户信息保密1. 银行承诺对开户人的账户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将其披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获得开户人事先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2. 开户人同意并授权银行在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时,向相关机构提供其账户信息。第四条协议解除与争议解决1. 双方达成协议后,若一方变更、解除协议的意向,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按照约定的程序完成解除手续。2.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无固定期限,任何一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协议。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开户人(甲方):_银行(乙方):_签署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