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体产权合作协议书甲方:(姓名/单位)乙方:(姓名/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集体产权合作方面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甲、乙双方在集体产权合作方面的权益,明确各方的权责,搭建和谐合作机制,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第二条 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同意以集体产权合作方式进行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农田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第三条 权益分配1.甲、乙双方应坚持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按照各自出资额或投入的劳动、资金、物力等进行权益的分配,并在分配过程中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各方合理
2、利益的平等保障。2.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权益分配比例,以协议约定的方式共享产权和收益。如有变动,应及时通过书面方式进行调整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第四条 义务和责任1.甲、乙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共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合法、准确。2.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集体产权的证书和相关文件,不得私自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确保集体产权的稳定和保值增值。第五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六条 协议的修改和解除甲、乙双方应保持密切联系,如发生重大变化或需要修改协议内容的情况,应及时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进行修改。任何一方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有权随时解除协议。第七条 其他事项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加盖公章。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设定具体期限)。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_年_月_日 签字: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