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产权合作协议书鉴于以下事实:一、本协议的签订各方均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以下简称行为人);二、各方对于合作事宜具有共同的意愿,并且意思表示真实;三、各方确保在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四、各方将遵循公序良俗的要求,确保协议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以上事实,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范围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2. 知识产权合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转让、培训、研发合作等。第二条 合作内容1. 合作双方将在知识产权的共同持有和管理上进行合作;2.
2、 具体合作内容、方式和期限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第三条 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1. 合作双方共同享有与本合作内容相关的知识产权;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独进行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转授权等行为。第四条 保密义务1. 合作双方对于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信息应予以保密;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作事项的具体细节。第五条 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第六条 生效与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 在合作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不得解除本协议。第七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对于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的附件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签署方:甲方:(姓名/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法定代表人)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