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油气开采合作协议书鉴于以下各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遵守社会公序良俗,现就油气开采合作事宜达成协议,以确保合作各方的合法权益,并达成以下约定: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1.1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合作各方在油气开采领域的合作,并共同开发、生产和销售油气资源。1.2 本协议适用于合作各方在油气开采领域的合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勘探、开采、加工、运输、销售和利润分配等。第二条 合作方式2.1 合作各方应根据各自的资源和能力,在油气开采领域共同合作。合作方式可以包括联合开采、合资企业、合作开发项目等。2.2 合作各方应共同承担风险,并按照约定的比例分担投
2、资、开采、生产、销售等各项成本和利润。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3.1 合作各方应尊重彼此的合法权益,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部门的规定。3.2 合作各方应按照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履行合作合同,确保油气开采项目的顺利进行。3.3 合作各方应共同遵守环境保护法规,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油气开采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3.4 合作各方应及时、真实地提供相关信息,对于项目中涉及的信息以及技术数据等应保密,并且不得擅自向外界公开披露。第四条 争议解决4.1 若合作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4.2 若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应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解决。第五条 其他5.1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取代合作各方之前关于油气开采合作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5.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合作各方签署生效。5.3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5.4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协议书,以表明双方合作的真实意愿,并达成协议。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