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短期租车协议甲方(以下简称“出租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承租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合法的车辆,愿意将车辆出租给具备相应资格的承租方,双方自愿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租赁车辆信息1.1 租赁车辆信息如下: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颜色:其他特殊标识:1.2 租赁车辆的使用用途仅限于个人乘坐或小件货物运输,不得用于任何涉及违法、非法或危害他人的活动。第二条 租赁期限2.1 租赁期限从租车日期开始至租赁结束日期止。2.2 申请终止租赁的一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责任清理车辆。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2、3.1 租金总额为_(大写)人民币。3.2 承租方应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预付_(大写)人民币;剩余租金应在租期届满前一天支付。3.3 如发生超期归还车辆的情况,承租方需支付延期租金,费用为每日租金的_倍。第四条 车辆保险4.1 出租方应为租赁车辆购买必要的车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4.2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确保妥善保管车辆及其相关证件,如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5.2 违约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原因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约定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根据中国人民法院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出租方:(签字) (日期)承租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