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期租车协议甲方:【甲方全称】住所地:【甲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乙方:【乙方全称】住所地:【乙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鉴于双方自愿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假期期间租赁汽车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 租车对象1. 甲方同意将汽车出租给乙方使用,具体车辆信息如下: 车牌号码:【车辆牌照号】 品牌型号:【车辆品牌型号】 车辆颜色:【车辆颜色】2. 乙方在租车期间应当注意对车辆的保管和使用,不得发生任何滥用、损坏或遗失的情况。
2、第三条 租车期限和费用1. 租车期限约定为: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2. 租车费用总额约定为:【租车费用金额】。乙方应于【起始日期】前支付全部租车费用。第四条 车辆交付和归还1. 甲方应于【起始日期】将车辆交付给乙方,车辆交付地点为【交付地点】。2. 乙方应于租车期限届满的【终止日期】前将车辆归还给甲方,归还地点为【归还地点】。3. 乙方如需延长租车期限,应提前【延期天数】天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确定延期租金及新的归还日期。第五条 保险和责任1. 车辆在租车期间发生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事故,将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并与车辆保险公司协商解决。2. 甲方在交付车辆时已购买了商业车辆保险,乙方在租车期间需遵守该保险的相关规定。第六条 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租车费用或违反其他条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归还车辆。2.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交付车辆或违反其他条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租车费用。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八条 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车期限届满或归还车辆后终止。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日期:【签署日期】 日期:【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