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车协议:租车公司和租车人的权益保护租车协议本协议由租车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租车人(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旨在保护双方的权益。第一条 甲方的权益保护1. 甲方应提供具备安全性和可靠性的车辆供乙方选择,并保证车辆在租期内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2. 如车辆在租期内出现故障或损坏,甲方应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以保证乙方的正常用车需求。3. 甲方应在签订协议前,清楚告知乙方车辆的租赁期限、车辆的型号和规格、租金和押金的具体金额等重要信息。第二条 乙方的权益保护1.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归还车辆,并保持车辆在租期内的合理使用和保养。2. 乙方应在租车期间妥善保管车辆,如有遗失或损坏
2、需赔偿相应费用。乙方需要注意车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3. 乙方在使用租赁车辆期间,需承担车辆行驶期间的意外事故的相关责任。第三条 签订合同的要求1. 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确保其代表的单位(如有)有签署本协议的授权。2. 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如实、真实、准确地提供与租赁车辆相关的信息,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3. 本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四条 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涉及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关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解决。2. 对于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的合理解释,双方应遵守解释结果,并共同履行协议义务。第五条 其他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终止协议,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2.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合同效力。甲方(租车公司): _ 乙方(租车人): _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