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售商品委托销售协议书甲方:【委托人姓名/名称】地址:【委托人地址】联系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乙方:【销售人姓名/名称】地址:【销售人地址】联系电话:【销售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销售委托人,乙方为销售人,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预售商品的销售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商品描述1.1 甲方委托销售人乙方销售以下预售商品(以下简称“商品”): (详细描述商品名称、特征、数量等信息)1.2 商品的预售时间、预售价格、预售范围等相关约定,双方可在签署本协议后通过书面补充协商确定。第二条 委托销售的权利与义务2.1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约定范围内进行商品的销售,以谋取甲方的
2、利益。2.2 甲方应确保提供的商品具有合法来源,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质量要求。2.3 甲方应提供充分、准确的商品信息、延期、取消、退货、售后服务等相关规定信息给乙方。第三条 销售人的权利与义务3.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在约定范围内依法对商品进行销售,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商品的销售利益。3.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商品销售情况、库存、结算等相关信息。3.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委托的商品,防止出现短缺、损毁等情况,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商品安全。第四条 商品销售价格和结算方式4.1 商品的销售价格,双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商品特性等因素协商确定,订单成交后不再变更。4.2 结算方式由双方
3、协商确定,可选择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支付与结算。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5.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或造成履行困难,双方互相谅解,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力减少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约定为【有效期限】。7.2 协议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或终止本协议,终止协议时需提前【提前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对方。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另行约定。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人)签字盖章: 乙方(销售人)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