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压力容器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简 介,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园区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张欣,2011,年,4,月,介 绍 内 容,一、压力容器的基本知识,二、压力容器事故警示录,三、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要求,及进口压力容器检验程序,一、,压力容器的基本知识,(一)特种设备的定义及种类,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并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锅炉是工业生产的“心脏”,压力容器是石化装置中的,核心设备,气瓶是千家万户最常用的,压力容器,(一)特种设备的定义及种类,压力管道是城市的“生命线”,是暨公路、铁路、水运、航空运输之后的第五大运输工具,电梯已经成为我们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起重机械是现代生产行业中物料搬运的骨干,客运索道是人类通往自然的天梯,大型游乐设施是少年儿童享受现代生活的重要载体,场(厂)内机动车是在特定区域内使用的重要设备,(二)压力容器的定义及分类,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二)压力容器的定义及分类,1.,按使用位置分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2.,按设计压力分类:低压、中压、高压、超高压容器,3.,按工艺过程中的作用分类,反应类压力容器,;,换热类压力容器,;,分离类压力容器,;,储存类压力容器,4.,按容器壁厚分类:薄壁容器和厚壁容器,5.,按容器的制造材料分类:钢制压力容器、铸造容器、有色金属压力容器,6.,按工作温度分类:低温容器、常温容器和高温容器,7.,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分类,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压力容器,;,第三类压力容器,储气罐,反,应,釜,中央空调的冷凝器和蒸发器,灭,菌,器,换热器,球罐,槽罐车,钢制焊接气瓶,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气瓶,中,型,多,人,高,压,氧,舱,(三)安全附件的定义及种类,是指控制压力容器温度、压力、容量、液位等技术参数的测量、控制仪表或装置,通常指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等及其数据采集处理装置。,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二、压力容器事故警示,案例,1,: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液氯压力容器爆炸事故,2004,年,4,月,16,日,重庆市天原化工总厂发生液氯介质压力容器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15,万名群众疏散。,死者包括该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厂长、副厂长、安环科科长等人,案例,1,: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液氯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案例,1,: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液氯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为了消除未爆炸的,3,台氯气贮气罐隐患,动用部队,先后用枪、大炮、坦克进行了,21,多次穿甲弹射击,最后将,3,台贮气罐摧毁,。,案例,2,:常熟中天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气瓶爆炸事故,2010,年,7,月,31,日,常熟中天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充装车间一只,800,升二氟氯甲烷焊接钢瓶发生爆炸,导致,1,人死亡,4,人受伤,充装车间,100,平米左右面积基本损毁,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案例,3,:园区气瓶爆炸事故,2009,年,1,月,9,日上午,9,点,20,分,在园区某公司切割研磨生产线外的更衣室,摆放在一平板小推车上的,9,个气瓶中的一个气瓶突然自爆,导致现场距离气瓶,1.5-2m,的一名员工头部受到撞击,当场死亡,现场另两人中一人受冲击右大腿瘀伤肿胀。自爆的气瓶自瓶体中部破裂成两大部分,其余,8,个气瓶散落分布,工作场地隔离板及办公桌受损,防静电地板部分凹陷塌落。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三、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要求,及进口压力容器检验程序,“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1,、落实使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机构及人员;落实设备的定期维保检验;,2,、设备、人员有证;,3,、有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一)特种设备的使用要求,(一)特种设备的使用要求,1,购置要求,1.1,具有相应制造资质的企业制造的特种设备,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明。,1.2,法规规定应进行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应具,备监督检验合格证明。,2,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告知(条例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选择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改造或维修。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经委托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未履行告知手续不得施工。,(一)特种设备的使用要求,3,监督检验(条例第二十一条),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应进行监督检验;使用单位应加以配合,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4,注册登记,4.1,特种设备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的,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经委托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对应条例二十五条),(一)特种设备的使用要求,4.2,注册登记,办理特种设备登记时,应提供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监督检验合格证书、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等有关资料。,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一)特种设备的使用要求,4.3,登记变更,4.3.1,移装,特种设备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使用单位应当在移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特种设备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使用单位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移装完成后,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4.3.2,过户或变更,特种设备产权发生变更时,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并将设备全部文件资料移交新使用单位,新使用单位应按,4.4,条的要求办理手续。,(一)特种设备的使用要求,4.3.3,注销,是指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以及改变工艺参数和用途已不作为特种设备使用的,使用单位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变更手续。,(一)特种设备的使用要求,4.4.4,停用及重新启用,设备停用,1,年以上的,应当封存设备,在封存后,30,日内向并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张贴停用标志,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重新启用,应经定期检验合格后,到登记机关办理重新启用手续。,使用单位在设备停用期间应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4.4.5,报废,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到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对应条例第三十条),特种设备报废后,不得再作为特种设备转让和使用,。,(一)特种设备的使用要求,4.5,人员要求,压力容器、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对应条例第三十八条),压力容器每班次持证操作人员应不少于,1,名。,对于连续运行的生产企业应根据其装置来确定。因每个装置复杂程度不同,每个车间(工段)、每班应配备持证压力容器操作人员不少于,2,名。,气瓶充装每套装置每班应配备持证充装人员不少于,2,名。,(一)特种设备的使用要求,4.6,定期检验(对应条例第二十八条),4.6.1,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4.6.2,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4.6.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见后表,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压,力,容,器,固定式容器,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首检周期不超过三年;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每,3,年至少一次。,耐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气,瓶,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盛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对,YSP-0.5,型、,YSP-2.0,型、,YSP-5.0,型、,YSP-10,型和,YSP-15,型,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对,YSP-50,型,每,3,年检验一次。,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5,年检验一次。,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首次检验和第二次检验为每,3,年进行一次,第二次检验后每二年进行一次;对出租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的检验每二年进行一次,第二次检验的有效期为一年。,特种设备相关表格,(二)违规使用后的行政措施,1,、行政强制措施,有证据表明生产、使用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或者在用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使用违法生产的压力容器),应当予以查封或者扣押,。,2,、行政处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予以没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二)违规使用后的行政措施,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违规使用后的行政措施,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单位,在施工前未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30,日内未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单位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二)违规使用后的行政措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已经出厂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或者清洗的,责令限期进行监督检验,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制造、安装、改造或者维修单位已经取得的许可,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违规使用后的行政措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一)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三)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五)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六)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七)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二)违规使用后的行政措施,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二)违规使用后的行政措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二)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三)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二)违规使用后的行政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三)进口压力容器检验程序,1,、实施部门: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和江苏省质监局授权,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压力容器检验中心(南京市中山北路,216,号天和大厦,)承担的压力容器法定检验业务包括:压力容器产品制造监检(含进出口压力容器监检)、安装监检和定期检验等。,2,、进口压力容器的制造厂必须持有中国政府颁发的制造许可证。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其产品不得在境内销售、使用。我国的,ML,认证,同美国的,ASME,认证,以及欧盟的,PED,认证一样,是国家对锅炉压力容器这类特种设备制造厂的认证许可,应该严格遵守。,(三)进口压力容器检验程序,3,、进出口压力容器检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三)进口压力容器检验程序,4,、对进口二手压力容器如何实施监督检验?,我国对二手旧机电产品有严格的监管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曾联合颁发,2001,年第,10,号令,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制定了“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以及“自动进口许可”的产品目录,同时明确“进口旧机电产品,进口单位须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其授权机构申请办理进口检验”。国家质检总局于,2003,年相继出台了第,37,号令,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第,53,号令,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程序规定,,给出了具体实施的办法。,(三)进口压力容器检验程序,依照以上规定和办法,我们实施进口二手锅炉压力容器监检时,按以下方式执行:,对于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旧压力容器,包括:装压缩或液化气体的钢铁容器;其它装压缩或液化气体的容器,向报检单位明确说明此类设备禁止进口,不能办理进口。,对于未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旧压力容器,要求报检单位严格按照上述的规定和办法,向国家质检总局或者进口旧设备收货人所在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验局备案,并办理有关的手续。对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目录内的产品,报检单位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三)进口压力容器检验程序,如果需要装运前预检验,报检单位应提供,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以及到岸后提供,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证书,,如果不需要装备前预检验,报检单位应提供,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严格执行签约前报批手续,进口旧机电合约中有关安全性能的条款应明确所进口的旧锅炉压力容器其安全性能必须符合我国现行的法规、规范的要求,且应保证设计、制造和使用资料齐全。,严格执行海外检验及到岸检验。,(三)进口压力容器检验程序,检验要求与新压力容器一致,包括对制造厂的制造许可证的要求,但对待有特殊需求的,旧成套设备中属关键部件的压力容器,应遵守国质检,2006107,号文的规定,如下:,进口成套设备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也应获得总局签发的制造许可证。因特殊需要,经国家批准进口的旧成套设备中属关键部件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须经安全性能检验合格后,出具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证明,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后,准许安装使用并办理使用登记。,(三)进口压力容器检验程序,5,、进口压力容器产品监检流程:,在进口合约正式签订前,15,天,报检单位应将以下资料报至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报检条件审核:,A,、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报检条件审核表;,B,、进口合约草本;,C,、进口压力容器制造厂的有效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国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D,、合同技术附件,数据表;,E,、其他所需的相关文件。,欢迎大家与我们联系:,我局地址:现代大道,999,号园区管委会,8,楼东,联系电话:,66680817,(园区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我局网址:,,/,联系,E-mail,:,sz66680817,邮编:,215028,特检院地址:苏州市迎春路,177,号,开工和办理使用证、停用、注销咨询:,65778152,作业证培训咨询电话:,65247985,(苏州市特种设备协会),报检咨询电话:,65259097,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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