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市公司退市协议协议标题要求鉴于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原因,就上市公司退市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协议正文第一条 目的1.1 本协议的目的是就上市公司退市事宜进行约定和规范,确保各方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合作,并维护各方权益。第二条 定义2.1 上市公司:指依法申请并经主管机关核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第三条 协议内容3.1 上市公司退市程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制度,确定上市公司退市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步骤。3.2 退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其他严重违约情形。3.3 退市义务:上市公司
2、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完成退市程序并履行相应义务。3.4 退市后事项:上市公司退市后,各方应妥善处理公司资产、员工安置、债务清理等相关事项。第四条 协议履行4.1 各方应积极配合完成上市公司退市程序,履行相应义务,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2 各方应保证协议履行过程中不泄露商业机密,并尊重对方权益。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出现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第六条 协议生效6.1 本协议正式签署后生效,并成为各方共同遵守的法律文件。(以下省略签署及附件等内容)以上所述,为上市公司退市协议的要求,特此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