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借公务用车协议甲方:(租车方名称)乙方:(出租方名称)鉴于甲方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使用车辆,乙方愿意提供车辆租赁服务,根据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租赁车辆1.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一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标准的公务用车,车型为(车型)。2. 车辆使用期限为(具体时间段),期限可根据实际需求协商调整。3.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具有正常使用的性能和安全保障。第二条 费用支付1. 甲方租赁车辆应支付相应的租金,租金为(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2. 甲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应负责车辆的日常使用和保养,并承担使用过程中的油费、保险费等费用。3. 乙方应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并按约定时
2、间要求甲方支付租金。第三条 车辆使用和保管1. 甲方在使用车辆时,应遵守相关交通法规,确保车辆行驶安全。2. 甲方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若需要代驾,需要提前征得乙方同意。3. 甲方应妥善保管车辆及其相关文件,若发生车辆损失或丢失,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4. 甲方在归还车辆时,应将车辆归还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并确保车辆和文件的完好无损。第四条 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协议支付租金或遗失、损坏车辆,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 若乙方未按照协议提供车辆或车辆质量存在问题,乙方应向甲方退还相应租金或承担维修费用。3. 除非出现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或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对方受到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 争议解决与协议生效1. 对于协议的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请求法律援助。2. 本协议自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