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租借公务用车协议
甲方:(租车方名称)
乙方:(出租方名称)
鉴于甲方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使用车辆,乙方愿意提供车辆租赁服务,根据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车辆
1.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一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标准的公务用车,车型为(车型)。
2. 车辆使用期限为(具体时间段),期限可根据实际需求协商调整。
3.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具有正常使用的性能和安全保障。
第二条 费用支付
1. 甲方租赁车辆应支付相应的租金,租金为(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2. 甲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应负责车辆的日常使用和保养,并承担使用过程中的油费、保险费等费用。
3. 乙方应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并按约定时间要求甲方支付租金。
第三条 车辆使用和保管
1. 甲方在使用车辆时,应遵守相关交通法规,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2. 甲方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若需要代驾,需要提前征得乙方同意。
3. 甲方应妥善保管车辆及其相关文件,若发生车辆损失或丢失,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 甲方在归还车辆时,应将车辆归还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并确保车辆和文件的完好无损。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协议支付租金或遗失、损坏车辆,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若乙方未按照协议提供车辆或车辆质量存在问题,乙方应向甲方退还相应租金或承担维修费用。
3. 除非出现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或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对方受到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与协议生效
1. 对于协议的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请求法律援助。
2. 本协议自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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