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果转化协议书本协议旨在确保行为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并保证其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违背公序良俗。本协议不涉及任何与政治相关的内容。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规范成果转化的相关事宜,确保转化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第二条 定义1. 成果指指导人类知识和社会实践的创造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产品、软件、专利、商标、著作权等。2. 转化方指拥有成果所有权或所有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3. 受让方指通过本协议获得成果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三条 协议的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任何涉及成果转化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成果的许可、授权、转
2、让、合作开发等。第二章 协议内容第四条 成果转化方式1. 根据双方自愿原则,转化方可以选择将成果以许可、授权、转让等方式转化给受让方。2. 转化方式需明确约定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成果使用范围、使用期限、使用方式、费用分配等。第五条 权益保障1. 转化方应保证对其拥有的成果享有合法权益,并确保将其授权、许可、转让给受让方时不会侵犯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2. 受让方在使用成果时应按照约定的方式、范围和期限使用,不得超出授权范围使用或转让给其他方。第六条 保密义务转化方和受让方对于在成果转化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成果及其他机密信息应予以保密,防止泄露和不当使用。第七条 争议解决对于因成
3、果转化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处理。第三章 协议生效与终止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 对于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终止,应经过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修订协议。第九条 协议的终止1. 本协议可因双方约定的条件满足、协议期限届满、协议目的完成或双方一致同意等原因终止。2.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根据协议约定处理各自权益和义务,对于已转让的成果,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处理。第四章 其他条款第十条 附则1. 本协议采用中文撰写,并按照中文法律解释、执行。2.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通知、通信应采用书面形式。【附】转化方(签字/盖章):_受让方(签字/盖章):_签署日期:_